9.27.2013

砵蘭街198號,或中女三寶



  沒什麼只想記一下今天的情緒。

  與直線小姐她們相約吃炒蜆,在旺角砵蘭街198號。

  趕過去,正下著雨。沒怎麼數門牌號碼,一直向前走。看到路牌,發現走過了號數,折回,找到198號。

  原來是這一家。差不多兩年前,來過。

  那次因為一個很仰慕的前輩突然離職,得冷靜一下,於是自己一個到打冷店,吃夜宵。獨坐中間一張八人圓桌,四周都是吵鬧的人聲,光管照到偌大的桌面上有點蒼白。原來堂食的蠔仔粥比外賣的要大碗得多,但味精重,蠔味淡。自此沒再光顧。

  想不到今天又來了。

  最後一個到。走進去,直線小姐酒窩小姐跟歌小姐都在,桌上已有一碟魷魚跟一碟鳳爪。正坐下,炒蜆也端上來了。

  玻璃杯裏的啤酒還冒著泡,人齊了,舉杯拍照,呷一口。其實不算太喜歡啤酒,但在某些場合跟某些人在一起,某些事總得做的。去打冷不喝啤酒叫啥打冷?

  叫了魷魚跟鳳爪還有炒蜆跟炒通菜。菜做得不怎麼樣,沒上次在灣仔街邊的好吃。但叫了碗白飯,溫熱的飽滿的顆粒,拌著熱騰騰的菜,邊吃邊聽著大家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話,感覺又活了過來。

  一班自稱中女的老少女,話題非常恐怖,被教訓以後要塗防曬/面上開始有縐紋/有年紀大幾年的人已開始掉頭髮/外出要有中女三寶(披肩、用來遮太陽的雨傘、潤手霜)等。

  畢業出來工作的時間差不多,正好分享職場上的苦與樂。例如推卸責任不做不錯的「老油條」的嘴臉/很會跟客戶打交道卻把所有工作推給其他人的上司等。也許各自面對的處境不同,但中間的迷茫/自己想打爆自己個頭/想打爆其他人個頭的心情,都一樣。

  這兩天大概是這陣子最糟糕的狀態,不論身心。昨天在床上寫:「最需要休息時竟失眠,告了病假在床上半昏迷,卻不停被電話嘈醒!!!!!!!迷糊間已見夕陽西斜。陽光可能好美,但此刻蜷在被窩裏讓自己發霉,感覺這個世界上的美好事物全都與我無關。也許安穩睡一覺便好。睡醒了明天要去吃小籠包,或炒蜆。」

  然後剛才看到結他先生的留言:「是誰讓你身陷囹圄了? 生活是可以選擇的。」對,我是自由的,沒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困住我。

  又想起今天看到林夕寫的:「儘管天賦我們自由,但為了種種原因,我們不得不主動放棄這個自由。但這也不是絕對的,「任我行」嘛,走到一個地方覺得不習慣的話,你就離開啊,沒有人會鎖著你。真實的人生總是不會那麼簡單,我們往往介乎于有時甘心、有時不甘心的狀態,你明明不喜歡這個工作,但你還是繼續做下去,碰到一些不好的事,你會覺得不甘心,但當你想起另一部分的滿足感與好處,你又變得甘心了。」

  今天學到,一宗採訪到最後值不值得見報,跟採訪有多辛苦一點關係也沒有。還有就是自己的身體自己最清楚,又沒有人用鎗指著你,say 了yes 說可以撐下去,就代表你有能力做到正常的表現。前半部份很明白,那是新聞的本質,但後半部--假如到我當大佬,會珍惜同事的努力跟付出。

  自此記住,這世界上沒有工作得一定由你來做,但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你。好好愛自己。

  所以一定會走。但走之前,最少要完成目標。其實我有一半係處女座,他娘的。

  臨走,社工-to-be的直線小姐掏出三張小卡來,分別給席上各人。把小卡放進袋裏,發現同一格還放有昨天買的藥。

  謝謝你們這個時候在我身邊。

9.25.2013

49/497 - 到京都看紅葉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49。

  到京都看紅葉,過秋天。

  風吹過,漫天紅葉飄落如雨。伸出手,等待一片屬於你的葉片降落掌心。在此時此刻,你們彼此以現在這個姿態、這個模樣,在這個時空相遇。輕輕的摩娑它的紋路,陽光落在它身上的顏色,正如你一般獨一無二。溫柔的把它放進口袋,收好。然後邁步,繼續旅程。


9.21.2013

45/497 - 山間賞月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45。

  到山上露營,看秋天澄澈的月色。

  夜宿崖邊。凌晨的風獨有一種清洌,走出帳篷,頭髮隨風飛揚得一團糟糕。抬頭,卻見月華如練,水銀瀉地。海上月色朦朧,風灌進衣袖,把衣襟吹得獵獵作響,心裏卻靜謐如漆黑的夜空。



  照片來自吉田先生,攝於去年秋天,在香港的盡頭。見到面的話告訴你在哪兒。

  這件事其實已經做了,走一趟天昏地暗,到香港盡頭的懸崖邊夜宿一宵。光得像太陽的月亮。(當然ISO也有點關係啦)原來曬月光還真有其事。深夜,遇上滿月,連電筒都不用,可以直接看著樂譜彈結他。

  播著貝多芬的月光奏鳴曲,大家都不說話。很喜歡很喜歡這種寧靜。

  秋天有很多正經事要做,例如到草地滾來滾去(time for picnic!),還有露營。若你在曾喘著氣汗流浹背的爬過上山,看過山頂的風光;在野草迎風招搖的坡上紮過營,看日出日落,月昇月下,便知道郊野公園有多重要。

  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開了一個面書專頁,香港郊野公園是我的呼吸空間。一個like是一種表態,關注,已是一種壓力。告訴政府,我們在看,我們在乎。如果你愛一個地方,要用行動守護她。

9.20.2013

千里共嬋娟,或七張月餅劵

  是日中秋。

  曾有一段時間好嬲個月亮。那時候公公離開不久,其實嬲的是全世界,為什麼公公消失了,這世界仍運作如常?為什麼有公公的世界跟沒有公公的世界竟沒分別?地球仍如常轉動,星星月亮太陽閃耀如初,只是我的世界不再完整。腦海裏常播著岑寧兒唱的End of the World。

  I wake up in the morning and I wonder/ Why everything's the same as it was/ I can't understand, no, I can't understand/ How life goes on the way it does



  看到滿月,好嬲。

  「不應有恨,何時長向別時圓?」

  後來才漸漸釋懷。月圓月缺,花開花落,都是常態。由是學懂珍惜與所愛的人賞月的時光。



  喜歡聖誕快樂生日快樂新年快樂,但不太喜歡中秋節快樂,還有端午節快樂。中秋可以快樂,但一來中式節日用西方的「快樂」很奇怪,二來「快樂」太平面單一,把中間的意義都抺平。例如中秋節要跟親人「團圓」,還有端午節其實是紀念屈原的,紀念死人的節日用來「快樂」,小心他晚上入夢找你,拿投江抱的大石砸你的頭。
  
  什麼東西都可以拿來「快樂」,背後是種消費主義式的享樂。

  除了聖誕,自小不喜歡過節,包括中秋端午清明重陽做冬農曆新年。(新年好一點因可以逗利是。)總認為那些傳統無聊得很,例如月餅/糭又貴又不好吃,卻要買來買去送來送去,最後各人家裏都有N盒。於是過節後的兩星期簡直是惡夢,每早都得吃半個月餅/糭當早餐。

  其實沒人用鎗指著你的頭迫你一定得買月餅/糭,大家都不送不就省事了嗎?後來漸漸覺得,正因沒人用鎗指著你的頭逼迫你,這些傳統才有其價值。在facebook上一click便可以unfriend的雲端年代,用一些老套到爆炸的 routine,把人與人之間那條脈絡畫出來,把你拉回地球表面。咬一口月餅,滯到不想吃第二口,蓮蓉甜膩,卻踏實。

  送/收月餅,是人情的give and take,是上一輩表達關心的方式。仍覺得好麻煩,好無謂,徙錢,但今年給母親大人買了七張月餅劵。只要她喜歡。

  雖然不大喜歡說「中秋節快樂」,但今晚收到千里之外傳來的一句「中秋節快樂」,也不禁綻起一個大大的笑容,回了句「中秋節快樂」。(然後被蹊落「普通話又爛了這麼多」,嘖。)

  於是明白,說「中秋節快樂」,大概等於母親大人送月餅,都是表達好意的祝福。

  一直很喜歡蘇東坡《水調歌頭》的一句:「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散落地球不同角落,可是看的還是同一個月亮,也就不那麼孤獨了啦。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9.19.2013

44/497 - 沿軒尼詩道散步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44。

  深夜,沿軒尼詩道由銅鑼灣散步到灣仔。



  (照片裏的其實是告士打道,沒辦法啦昨晚忘了拍照)

  喜歡灣仔。街上的流動風景,是不同人的生活脈絡。工作關係,昨晚由銅鑼灣沿軒尼詩道走了好久,中途經過曾經等會長小姐下班的商業大廈,跟帽小姐買衣服的小店,跟不同的友相約去吃但始終沒吃成的鵝頸街市(清真惠記),跟出門口小姐和頭盔小姐吃all day breakfast的cafe門口,還有街市。

  好久沒去街市,在水中掙扎把途人濺濕一身的魚、掛在檔口血淋淋或乾癟癟的豬牛內臟、乖乖躺在竹籮裏的菜,在鐵皮排檔整齊列隊的咸魚。叫賣的聲音很嘈雜,(發現某個賣拖鞋的小販會說好簡單的菲律賓話跟菲傭們溝通!),卻是實在的生活。很lively。

  然後發現原來軒尼詩道後面便是灣仔道。一直覺得灣仔道在半山,每次都是不小心走到的。不記來時路,在心中一直是自成一角的神秘地方,像Harry Porter的3/4月台,直到昨天終於把心裏的灣仔地圖補完一部分。天樂里、克街、茂蘿街,記住了。

  有一段日子常跟人妻小姐散步,走遍港島深夜的街。晚上隨便選一間餐廳亂點菜(經常出事)然後捧著肚子,沿沒有車的電車道慢慢走,情陷夜中環灣仔金鐘銅鑼灣。累了,便鑽進地鐵站回家。可惜還沒走到北角某人已遠嫁到地球另一邊情陷布里斯班(Brisbane),衰人!(笑。咁唔該新屋留返間房俾我哋嚟探你!)

  曾在巴士睡著坐過站,凌晨由太子走到旺角。常在深夜下班,喜歡晚上的街,少一點鬧市的喧囂,安靜,寬闊,連吹過的風也有一種凌晨獨有的清洌。

  秋天,也是散步的好季節。

9.17.2013

42/497 - 在阿拉斯加冰原向天空說話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42。

  到阿拉斯加冰原,向天空喊出心裏的話。


  黃詠詩在面書節錄暗中作樂的一段獨白:「阿拉斯加是地球上一個很冷的地方,我相信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個阿拉斯加,冰封著一個傷痛的回憶;我希望可用我的溫暖,去融化每個人心中的阿拉斯加,用融化了的水,灌溉他們的心田,讓他們相信,曾經經歷過的痛苦,是可以滋養自己的。同時,同時我也希望,在向他們發放溫暖的同時,可以融化,我心裡的阿拉斯加。」

  於是想到阿拉斯加一趟。

  剛看完蔣勳的《孤獨六講》,每個人心裏都有幾個小抽屜,裏面的東西只留給自己。想一個人在白雪皚皚的荒原上,大聲向天空吶喊,喊出心底裏最想說最想說的話。

  然後聲音消失於空氣中,只有天空知道。

  也許懷念的,是那種天地蒼茫的孤獨。

43/497 - 在阿拉斯加冰原看極光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43。

到阿拉斯加冰原看極光。


9.15.2013

關於吃

        食物有種溫暖的力量。

  每星期有一晚,像看醫生似地去上課。上堂有很多思考,下課又帶著很多問題回家。提醒你,每人都有一個身份,無論在做什麼,你也是一個創作人。

  Everyone can tell her story in her own way.

  下了課,跟巴辣雞小姐找吃的。她會open rice  N間餐廳然後興奮地告訴你嘩原來呢度有好多嘢食我已經mark低晒我哋去試吖!而我負責吃,my pleasure.

  喜歡吃,懂得吃的人,生活總不會太壞。

  在看馬家輝大叔的《大叔》。他引陳文茜的話:「即使你把我丟棄在墓園,我亦能在墓園裡開咖啡館,並且弄得人聲鼎沸,生意興隆」 。快樂不是一種心情,是一個動詞,一種活的技藝。馬大叔寫:「用選擇快樂的勇氣,告訴命運,你如何狂妄囂張亦沒法成功把我打倒,當我決定了要讓自己快樂,我便快樂,快樂地順遂,快樂地倒霉,我才是我自己的主人,你不是。譯成哲學的語言,是尼采的will to power。

  看過林二汶的一篇專欄,講一個朋友駕車送她回家卻遇上塞車,心情不好,於是他在路上繞到喜歡的麵包店,買個麵包逗自己開心。快樂是一種有意識的努力,一種選擇。

  老師說,不開心會吃孩子氣的食物。我的最愛是薯片,而且只吃卡樂B燒烤味。想起那些通宵寫論文的日子,半夜一個人溜到樓下買薯片吃,翌日的早餐也是一包薯片。還有牛奶。每人都有一種comfort food,熱牛奶的香氣於小時候深深縈繞記憶中,那種溫暖的聯繫自此終身相隨。

  記得某次一個人到上海,隨便跳上一輛巴士遊車河。坐了近兩小時,天都黑了還沒到總站,細看路線圖才發覺車是到虹橋機場的,當時還有幾個站便到總站,一慌。還沒智能手機,隨便找個能駁到地鐵的地方下車。見到一個大大的黃色M字,腦袋還沒反應過來,發現自己已經推門而進。坐下,呷一口熱可可,不禁綻起一個大大的笑容。對相機笑得燦爛,自拍紀錄這次流落市郊的小冒險,再用十五分鐘風捲殘雲幹掉那個麥樂雞餐,趕上地鐵的尾班車,坐二十多個站回到旅舍,好險。



  秋天的晚上,大樹下,馬路邊,兩個才不顧什麼無聊儀態的女子。深夜的軒尼詩道,人與車來了又往。摺枱上滿滿都是吃的,生菜包、炒通菜、炒蜆,還有兩杯椰汁冰。炒蜆的殼被醬汁黏在一起,用筷子打不開,索性用手。一隻手也不方便,反正都弄髒了,便用兩手打開蜆殼,直接送到嘴邊,痛快。

  橘紅的醬汁微辣,伸手從香葉堆中挑出一隻蜆,摸得到蜆殼的紋理。指尖傳來香葉的溫熱,好暖。肚子飽了,心上也滿滿的,大概這便是食物的魔力。

  最後獨力K.O.了一碟炒蜆,捧著肚子回家,第二天連早餐都沒吃。

  工作時光顧最多是茶餐廳,點菜以快為主,每次吃飯都極度非常十分趕。剛跑突發時,最常點的是炒飯,端上來便抓起湯匙一個勁兒不停舀不停舀,連用筷子夾起再放進口裏或者吐骨頭的功夫都省下,隨便嚼幾下便吞,喝水似地。後來愈吃愈快,雖然仍是全桌最慢的一個(其他大叔行家們可是你才吃了三份一他們已開始剔牙)。

  非常不喜歡。太趕,別說細嚐好吃不好吃,連自己在吃什麼也開始搞不清楚。蒸肉餅咖哩雞豬扒午餐肉排骨雞柳,對我來說都沒太大分別,只是蒸肉餅形狀咖哩雞形狀豬扒形狀午餐形狀味排骨形狀雞柳形狀的一些固體,胡亂往口裏塞,填飽胃袋。像小說中在山間叢林吃壓縮餅乾維生的探險家。當然,要是真讓我去山間叢林探險,每餐吃壓縮餅乾倒也甘之如飴,嘿。

  老師說,城市人失去了跟食物的連繫。看得見豬扒、午餐肉,看不見豬的樣子;見到米飯,但想像不到稻田的模樣。那天吃完炒蜆,用濕紙巾抹了手,回家又洗了手,指尖卻還有淡淡的醬汁味道。沒用餐具,用手重新觸摸食物的質感,很有趣。下次可以挑戰用手抓米飯吃的印度菜,誰有興趣?

  一直覺得食物是傳遞情感最原始的方法,所以喜歡吃家裏的菜。明明常吵著要去流浪,但廚房的家常於我卻有種奇異的吸引。也許是半夜赤腳走到廚房,打亮燈,叮一杯熱鮮奶寧神;也許是冬日周末的午後,倒一杯暖水,在沙發生了根看書,焗爐裏曲奇/麵包布丁/蛋糕的焙烘香氣漫延一室;就算獨個兒在家,給自己做一頓炒飯加甜品,也自有一種浪漫。

  願常與所愛的人們同吃。

9.12.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12

  副題:像我這樣的一個冒失記者,是為《像我這樣的一個冒失女子》下集。

  被同事稱讚:「你個樣真係好水魚。」(你的模樣有夠冤大頭。)苦笑:「喂喂這是讚美來的嗎?!」「當然啦,放蛇的好材料嘛!」

  也許因為總一副呆模樣,常被派去放蛇(內地叫「釣魚」)。曾扮大肚去墮胎,扮無知少女買事後避孕丸,扮減肥去美容院,扮太子女視察工廠或租豪華劏房,扮秘書跟老闆談生意,扮待嫁新娘試裙褂,當然最常用「身份」是學生。

  為自己編排一個身份、性格、背景,代入角色。在現實世界中,把腦海所想化為別人眼裏的真實,蠻好玩的。

  雖然也有出事的時候。



  某次到澳門採訪江湖大佬出冊。傳聞出獄時間是午夜十二點,電台電視台報紙雜誌香港的澳門的內地的外國的,數十間傳媒由晚上十點起便守在監獄外。逾百名記者冒著寒風苦等,監獄外的小路連綿數百米泊滿大大小小的車,都是行家們預備,待來接大佬的車一出現,便從後尾隨,而我們的車距離監獄最近。過了十二點,一點,兩點,三點,還沒動靜。

  直到清晨五點,載著大佬的白色房車出現,圍堵房車拍了照,問了問題,房車甫駛離,大家便轉身跑上車,準備狂飆尾隨。

  也不例外,一支箭似的跑向自己的車,但向左邊跑出十來米才發現,不對,應向相反方向跑才對,車泊在右邊呀頂!立即U-turn 狂奔上車,但已失了先機,追不上。

  大檸樂。與攝記同事分別打遍手機電話簿所有號碼,向行家打聽有沒有人追到。澳門沒香港大,但要大海撈針找一輛車,談何容易。

  絕望之際,我們的司機說可到某酒店的餐廳碰運氣,因他知道大佬的媽媽常到那裡。搏一搏,駛到酒店,竟在入口看到大佬的車,正由酒店職員空車開走。

  若遲一秒,車駛走,便無從得知這輛車來過,大佬很可能在這兒下了車。酒店有中菜跟西菜館,推斷老人家應愛吃中菜,於是到中菜廳守候。此時,司機打來,說原來另一間傳媒的司機是他的朋友,「駁料」告訴他大佬的確在這間酒店。

  後來才知道,原來最後追到大佬下落的,只有我們跟那家行家(他們的司機就是放風給我們司機的無間道,哈哈),為什麼人家追到,是因為出動了電單車。於是心裏不禁大大聲偷笑,小小地沾沾自喜了一下。
  
  不可輕率炫耀,但總為上天送我的幸運深深感恩。

        

  還有在某happy Saturday的晚上,月台擠滿情陷夜中環的婀娜女子,卻一身清潔工人的行頭提著內有手套的水桶坐地鐵回家。好不容易擠進車廂,到了金鐘才發現咦為什麼我會在金鐘不是去上環嗎?!原來不小心上錯了荃灣線,結果繞了十幾個站,幸好趕得及尾班車,但這是今個月內第二次犯同樣的錯,我唔明自己點解可以咁叻。

  「出得來行,預咗要還。」放蛇常忽悠別人(「昆人」),也有被人忽悠的時候。(大概這個世界上所有人都是忽悠來忽悠去的過日子罷。)

  在埃及時常被玩,當然部份是出於善意的玩笑,例如到醫院採訪,匆忙下車把電話漏在車上,採訪到一半發現不對勁,折回車上找,找來找去找不到。問司機,司機一臉驚訝說沒看到,可能給人打開車門偷了。邊抓狂,邊著司機開車趕往下一個目的地,他又變魔術似地從衣服口袋掏出電話,笑說:記住今次,下次再漏了在車上,可沒這麼幸運。那個笑容,分明就是惡作劇得逞的奸笑!

  不禁摸摸自己的額頭,可能上面真的寫了「水魚」兩字。

9.11.2013

38/497 - 到非洲看一次動物大遷移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8。

  到非洲看一次動物大遷移。

  坐在半開篷的越野車上,熱風撲面而來,望遠鏡掛在脖子,手上穩穩的拿著長鏡,等待。突然遠處有騷動迫近,距離逐漸拉近,六十米、四十米、二十米。直到十米外,才見到滾滾沙塵中,幾隻獵豹在狙擊一群瞪羚。

  小時候看變變變生命力的鏡頭近在眼前,明知道食物鏈的正常循環事不關己,仍禁不住看得心驚肉跳。或許還能把長鏡架在車窗連環快怕,也許不。

  末了,吃飽的獵豹懶洋洋的舔舔爪,興之所至跳上車頂,好奇地打量車上的人。此刻我們都只是大自然裏的動物,沒有分別。


  昨晚在想要寫去非洲,今天的photo of the day便是肯雅的獵豹。獵豹站在車頂跟車尾輪胎上,肆無忌憚,不把車裏的人當一回事。

  想起那些亂睡在電腦鍵盤上書桌上電視機上報紙堆中(尖東忌廉哥)的小動物們,那般的愜意隨心而肆無忌憚,才不管你們人類有什麼規矩。也許養動物或跟養小朋友都一樣,感到「治癒」,是因為他們那種率性純真罷。

9.10.2013

37/497 - 由數層樓高的沙丘衝下來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7。

  到撒哈拉沙漠,用電影《臥虎藏龍》在沙漠對打那一場的架勢,由幾層樓高的沙丘衝下來。拍電影般的衝浪 post 維持不夠三秒,已失平衡由衝變成滾,一路連滾帶滑衝到沙丘下,到了平地還滾出幾米才止住。

  然後張開四肢,望著天空,笑得好頑皮好頑皮。

其實照片跟內文半點關係也沒有,(雖然這裏是撒哈拉沙漠啦),但實在可愛,想起小王子的故事中那隻被馴養的狐狸

  其實試過。在內蒙,已入冬。難得有機會到沙漠一趟,更難得的是沙漠竟然下起滂沱大雨!在帳篷裏窩了一下午,趁雨停了,才出來走走,腳踩上去黏黏的,沙還濕。然後跑到沙丘頂,突然好想跑下去試試看感覺如何。也預計著陸時會PK,但反正都是沙,不會太痛,也沒什麼好擔心的。

  於是便衝了下去,也一如所料由跑變成滾,最後一點也不有型地著陸,四肢朝天。

  但好好玩,笑得好開心。於是想找個高一點的沙丘,而且不在下雨的時候。

36/497 - 到撒哈拉沙漠拍星軌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6。

  到撒哈拉沙漠拍一張星軌的照片。(當然還是得開著 Land Rover!)

Photo: 鳴謝星軌先生借出照片(好靚!),攝於東北臨江

  撒哈拉沙漠在心中的地圖上有了位置,是看Paulo CoelhoThe Alchemist。主角橫越撒哈拉沙漠,在那裏學會了聽懂世界的語言,找到要找到的物事。

  蠻喜歡的一本書,此刻願我也有他的勇氣。

9.08.2013

35/497 - 到樹林再見螢火蟲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5。

  到美國North Carolina看一次螢火蟲。



  看相片,不解釋。

  晚上回公司,抬頭看天,有星。很喜歡這種有透明感的藍,深邃澄澈。秋天來了,是時候上山看星賞月,且聽風吟。

34/497-到馬丘比丘數最高的梯田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4。

  到秘魯的馬丘比丘(Machu Picchu),數最高的梯田有多少級。


  其實這裡有很多可以寫,但明早得爬起來上班,趕時間,後補。

9.06.2013

像我這樣的一個冒失女子

  Aristotle說過,悲劇能洗滌心靈,徇眾要求,以下僅以我的不幸事件為大家提供一點娛樂。

1. 飛澳洲,收拾行李時順道把電子機票拿出來看,才發現回程買錯了下個月的票,1月7日買了2月7日,當時離登機不夠三小時。

2. 約了百合小姐吃飯,要上20號小巴但中間發現唔對路,問司機才知道上錯了20X,不小心行了一個大運,遲到大半小時(約的可是百合小姐,後果有夠嚴重)。

3.見工後send thank you letter,按了send掣後拿出對方的卡片來看,才發現send 了給同公司的另一個大佬,那刻寧願這封thank you letter 沒send 過。

4. 在23號巴士站等巴士。伸手截車,守候多時的巴士竟在1cm的距離絕塵而去。好吧司機大叔要玩遊戲也沒辦法,等了好久,終於又有一輛23,卻又案件重演。正當想打爆所有23的司機大叔個頭,才發現原來自己站錯了車站。在城巴個站截新巴,截到先奇。

5. 沒戴眼鏡又匆忙找路,隨便抓個路人問:「請問修頓中心怎麼走?」對方冷冷答:「這裏。」然後才發現自己正站在修頓中心樓下。

6. 記錯了羊小姐的生日,早了一天跟她說生日快樂,連續兩年。

7. 在已分手的情侶面前問人家什麼時候結婚。(天地良心,當時沒察覺不對勁,不知道他們已分手,真的!)

8. 。某次邊跟鬆餅先生講電話,邊步出地鐵車廂,慌張地發現電話不見了:「咦?我的電話呢?」電話裏的鬆餅先生也關切地:「快啲返上車搵啦!」於是衝回車廂,門關上了,才記起電話不正拿在手上在講嗎?!

9. 約了大夥兒去迪欣湖野餐,記錯了車站,沒到迪士尼站卻在欣澳下了車,然後㩒掣搭升降機回月台,卻錯手按了求助掣,連忙衝入升降機關門逃之夭夭。

10. 記錯日子在同一晚約了三班朋友,地點分別是港島九龍新界。

11. 某次訪問兩個常被公安請「喝茶」的維權人士,其中一人笑說:「我們是室友。」好奇:「咦,你們還讀同一間大學?」對方大笑:「不是寢室的室,是囚室的室!」

12.上的士,跟司機大叔說要去尖沙咀文化中心,他卻載我去沙田文化博物館!只顧講電話,到城隧入口才發現,結果得過兩次隧道行個大運才回到尖沙咀,不小心香港一日遊,多謝晒。(此乃非戰之罪,唔關我事,但實在好笑)

13. 在荃灣的ATM提款1,000元要買東西,到了葵芳看錢包發現沒錢:「咦剛才不是拿了錢嗎?」才記起自己只取回卡,錢沒拿。

  要數經典,上述事件連我本人也想不到哪件排第一,但願這個清單以後不要再增長了Orz(touch wood!)



  不知道跟射手座的特質有沒有關係,一向冒失。

  相片攝於某次到警署報案後。報案經驗豐富,都是丟東西,一次是提款忘了取錢(得報案才可向銀行申請退款),一次是丟了眼鏡,一次是在的士上丟了筆袋。

  曾被comment 「天然呆」,自問不算太「天然」,但「呆」倒是不用懷疑。

  大概是因為整天心不在焉,總在想別的事。其實是個不擅長跟現實世界打交道的人,不擅長即時反應,不擅長應付生活瑣事(得向梨花小姐多多學習),也不擅長跟人聊天,不擅長表達自己。

  有時腦海裏在咆哮,面上仍是一副呆頭呆腦的面癱模樣。在辦公室常被老闆問:「怎麼你看起來這麼睏?」

  出於對同類的感應,常對看來呆呆的人很好奇(例如狂舞派的柒良還有字裏人間的松田龍平),總覺得他們在波瀾不驚的外表下,自有一個精采的世界。要做的,是讀懂他們。

  喜歡寫跟讀,因文字是我跟這個世界最重要的溝通方法,沒有「之一」。於我來說,用文字表達自己,比說話更自在。



  記得在Tasmania過除夕,大夥兒去酒吧跳舞(那是個什麼都很迷你的小鎮,連酒吧都小小的),翌日得早起爬 Mt Wellington,老闆小哥(一運動型帥哥,超級 sweet,如果是大叔的話大概我便不願回Brisbane了)先送我回去。走了半小時到旅館門口,卻發現忘了帶房間鑰匙,他也沒鑰匙在身,是晚得睡大堂沙發。

  老闆小哥重重嘆了一口氣,很認真的說:「You need someone to take care of you.」

  可惜這個someone在餘下的旅途上從來沒出現過,(也一向不相信一個王子出現便可解決所有問題,像某廣告說的「照顧你跟你的帳單」,好啦但若有人在我出事時請我吃一杯雪糕還是會很窩心),一路驚險不少,意外很多,但慶幸最後還是平安回家。

  那天跟人妻小姐聊天,原來澳洲之行讓她跟笑笑小姐頗為擔心,大概這副吊兒郎當的呆模樣總讓人放心不下罷。冒失如我,卻又常獨自出遊,偶爾有點小意外,就當是旅程的小冒險好了。

  學習接受意外是人生的一部份。

  (同時安慰自己,我只是練習的機會比別人多啦。)

  一直相信上天自有安排,也確信,自己是幸運的一個。

9.05.2013

33/497 - 到美國看一次 Linkin Park Live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3。

  到美國(也許是加州?)看一次 Linkin Park 演唱會。

  一身黑衣,腳踏一對Dr martens, 畫上粗粗的眼線,當然還得塗黑色的指甲油,去赴一場音樂的饗宴。隨音樂節拍跳上跳下,汗水沿髮梢滴落,在搖滾中感受生命的力量。



  電話的鈴聲是Oasis 的 Don't look back in anger。N年前偶爾借了他們一隻碟,還蠻喜歡的,以前ipod 裏也一直有他們的歌,然後想,嗯如果他們來開演唱會也可以去看呀。

  直到最近才知道,他們早已在09年解散。被自稱「不算britpop fans,連我都知」的捲煙先生歧視,好吧實在算不上fans(這算是哪門子的fans?!),但還是有點可惜。數算日子,第一次聽他們的歌應該是09年,那年他們正好來港開演唱會!

  Linkin Park是第一隊觸動我的band,有生之年得現場聽一次。至於為什麼是加州,因為那是他們出道的地方。

  (今年又錯過了香港的演唱會,下次就算只得我一個也要去 .V.)



9.04.2013

32/497 - 在拉薩大昭寺轉一次經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2。

  在拉薩大昭寺轉一次經。

  其實已經轉過一次,但得再去。日光猛烈,地上白光灼灼,讓人幾乎睜不開眼。青磚地板上的陰影錯落參差,勾勒出寺廟的輪廓。貼牆而行,指尖緩緩撫過沈澱了千百年願力的轉經輪,用心感受那種對天地的虔敬。

  想起許許多多年前讀過的一首情詩。


那一天
我閉目在經殿的香霧中 
驀然聽見你頌經中的真言 

那一月 
我搖動所有的經筒
不為超度
只為觸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磕長頭匍匐在山路
不為覲見
只為貼著你的溫暖

那一世
轉山轉水轉佛塔
不為修來世
只為途中與你相見

六世達賴倉央嘉措


  是很喜歡這首詩,但不想用情詩(傳說這首詩非倉央嘉措寫的,乃後人穿鑿附會,惟無從查證)喧賓奪主弄錯轉經的重點,那是藏民的生活,不是一個用來消費的符號。「轉經」有其背後意義,見舊文推土機前的小白花

  又,年青先生最新update,八廓街比以前闊了,商販也回來了,又回復以前熱鬧。

9.03.2013

30/497 - 在西洋菜街夾band!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0。

  在香港(對,是香港)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夾一次 band。

  跟友們約好,各顯神通。結他,小提琴,口琴,牧童笛(不用猜那個一定是我),琵琶,電子琴,陶笛,bass,saxophone,二胡,還有人拿鼓棍加雜物打拍子。喔對了,還得有個主音。然後按照排練好的程序,合奏一曲,即閃。


  以現時旺角行人專用區的水平,無論怎樣離譜也不會有問題的啦。誰有興趣?

29/497 - 駕 Land Rover 走一段絲路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29。

  駕 Land Rover Defender 90,走一段絲綢之路,也許由西安走到吐魯蕃。沙漠、枯土、深刻的山廓、油菜花田、湖泊,這才是越野車應走的地方。晚上還是得紮營。生一個柴火,大家都用毛毯把自己裹個嚴實,爐架上煮的熱可可剛好,倒進杯子,拿在手上,正好抵擋沙漠晚上的嚴寒。



  麥積山、蘭州、武威、張掖、酒泉、嘉峪關、敦煌、月牙泉、莫高窟、玉門關、哈密、鄯善、火焰山、高昌、葡萄溝、庫爾勒、庫車、天山大峽谷、克拉瑪依、魔鬼城、白哈巴村、喀納、可可托海、阜康、烏魯木齊。

  是為路線。

28/497 - 駕Land Rover沿Route 66一路向西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28。

  駕著Land Rover Discovery 4,沿Route 66公路一路向西,由Chicago開到加州的海邊城市Santa Monica。

  背景音樂是Life is a Roller coaster(看過One Day便會記得)。沿容得下四車並行的公路一直開,打開車窗,讓風把頭髮吹得一團糟糕,手肘擱在車窗邊,兩邊是沙漠般的黃沙,或枯草,路一直向前延伸,看不見盡頭。晚了,便在路邊紮營。抬頭,是無垠的星空。



  Route 66 是美國最老的公路,全長3,945km。舒國治說,一生人總得沿公路流浪一次,才叫真正的流浪。

  又,利申,沒收過land rover的錢,這也不是置入式廣告,只是實在喜歡 land rover,有冒險的感覺才叫越野車好不好!至於為什麼是discovery 4,是因為 freelander 或 range rover 等系列比較適合在城市行走,而defender系列屬於更原始的地方。

  也許最嚮往的,其實是那種「在路上」的感覺。


9.02.2013

31/497 - 在香港街頭雨中狂奔,或淋雨記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1。

  在香港街頭冒雨狂奔。

  這個不用未來式,因今天已做了,覺得還蠻不錯,於是列入Project 497。

  是日不小心經歷了80年代MV那種浪漫,最大雨的時候在旺角街頭拼命狂奔。



  回公司的路上,束成馬尾的髮梢還在滴水,身上衣衫盡濕,還得坐地鐵再換巴士,在車廂中抓著扶手,一直覺得好冷。也許是淋過雨的關係,好睏。回到公司,還吃了同事的送別晚飯寫了稿覆了電郵,仍舊深夜下班,在冷氣中又晾乾了自己跟身上的衣服。

  到家,洗一個熱水澡,再灌一杯熱水,才感覺又活過來。跑突發的時候也沒這麼辛苦過。


  工作關係,下午得到太子。在數個站外的九龍灣鑽進地底時,天還好好的,怎料出了閘,沿樓梯走上地面,看到人們拿著濕答答的傘,心知不妙。要去的地方在太子道西盡頭,一條直路便到,但離地鐵出口頗遠,中間得過幾次馬路,沒有簷篷。

  實在趕時間,看來雨還要下好久,只好用跑的,儘量縮短暴露雨中的時間。躲在簷篷下,趁綠燈了,便狂奔到馬路對面。簷篷與簷篷間也這麼對付。但雨太大,跑不久,整個人都跟腳上的Clarks 麂皮鞋一樣濕個透(這對鞋被我買到,可說是它們的不幸,上次也是穿著它們在黃雨中走了半天山路),電話用圍巾包著,在袋中力保不失。

  反正都濕透了,cannot be worse,也沒什麼好擔心的,就這樣在洗澡似的滂沱大雨跑呀跑,跑到目的地,做了要做的事。


  但好戲還在後頭。

  話說太子道西跟花園街交界的馬路上方有條行車天橋,每有車經過,濺起的積水便潑水般灑下馬路。邊用電話跟同事交代工作,邊過馬路。看準了綠燈,用跑短跑比賽的力氣衝過對面,心裏希望上面不要有車經過,但你看嘛,編劇才不會安排得這麼順利。

  像玩海洋公園的滑浪飛船般,積水罩頭淋下,濺了一身。

  忍不住在電話裏尖叫了一聲,下一個反應竟是不自覺的大笑。OK吖,咁大個女都未試過咁淋雨法,雖有點措手不及,也不失為生活中一個有趣的小枝節。


  只要有個地方能讓我回去,會有人遞上一杯熱牛奶,再拋一條毛巾過來,著我把頭髮擦乾,就好。

關於溫柔



  剛起來,看鐘,倒抽一口涼氣:「怎麼已經一點鐘?!」問家人,才知道自己吃過晚飯便在沙發上睡著,連睡著了都不知道,是為斷片。太累了。

  這幾天都只睡幾小時,但甘之如飴,因每天都要留一些時間做喜歡的事。

  昨晚兩點到家,今早睡到最後一刻才捨得起床。換一襲長裙,及肩長髮都不用梳,架上墨鏡,出門。跟一年沒見的彎小姐碰面,用一場電影開始假日的一天。耳畔播的是Joanna Wang的Lost in Paradise,風吹起裙襬,掠過鬢邊,秋意幽微。

  畢竟都九月了。

  看過戲,吃一頓不錯的午餐,拿出星期日生活(星期天就是得看星期日生活!),還有書。或看報,或在筆記本上打字。兩杯水,兩隻叉,一件朱古力蛋糕,是為周日閒散。

  這才是生活好不好!

  沒什麼只想在入正題前記一下生活日常。


一向倔強。

  前兩天某個案的事主向我道謝,回道:「不謝,應做的,講堅。」對方答:「唔使咁客氣,就算係你份內事,我呢邊心存謝意也是很自然的事,你就咁心領都好呀^_^」

  是有點傻仔,但收到短信的一刻,的確忍不住對著電話抓頭,有點不好意思。說「不謝」時,堅覺得這是身為傳媒人應做的事,不用謝了啦。但原來,接受人家的謝意,或好意,也是一種風度。

  確切地說,是讓人覺得舒服的溫柔。

  到埃及出差,臨上機偷了半個上午,與兩個行家偷偷溜到金字塔。由獅身人面像走到金字塔,中間有些地方得用攀的。走在前面的男生伸手要拉我一把,恃著自己行過AYP(自以為)身手還算可以,笑道:「我得呀!」對方訕訕一笑,收回手。

  現在回想,對方應該想打爆我個頭,哈哈。

  也一向任性。不影響你的話,我愛怎麼著,是我的事。可是上京後學會,有時不讓人擔心,其實才最令人擔心。某個病了的友發著燒,卻不肯看醫生吃藥,跟室友把她架去看醫生,未了還不肯搬到下鋪去睡,忍不住發惡:「一會你不小心滾下來怎麼辦?!」其實她要怎樣與我無關,但都病成這樣,放不下心不管,只能扯自己的頭髮抓狂。雖然最後也沒出什麼亂子,仍擔心了一個下午。

  出門時,母親大人常把吃的/水/雨傘塞給我(她總以為家門外的地方都是埃塞俄比亞),以前會嫌重,不肯拿,現在偶爾會接過,放進袋中。仍覺得只要不影響別人,每個人要做什麼,是他自己的事,但漸漸會接受別人的關心。偶爾,在極偶爾的情況下,或者也會小小地妥協一下。

  不為甚麼,只為讓你所愛的人安心。

  一直盼著頭髮快高長大,但比起留一頭拍洗頭水廣告的飄飄長髮(才不要),於我來說,這才是真正欣賞的溫柔。

  是為當上老少女以後才學會的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