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2015

《青洲山上》- 看不見的光



看不見的青洲山

  澳門沒有黑夜,紙醉金迷的賭場不分晝夜,五光十色的霓紅燈卻照不到邊陲的一座小小山丘,黑漆漆,靜悄悄,一如小島的過去,一如在縫隙中生存的精神病人及其家人。

  主角曉曉說,沒人留意到,原來澳門也有山。

  曉曉14歲,有個患精神病的媽媽。媽媽跟外婆以前在青洲山下種菜,後來跟曉曉的爸兔仔生了明明,還有曉曉。電影開始時,二人已離婚,只有曉曉跟媽媽相依為命,變成街坊口中「那個癲婆個女」。

【下文有劇透】



媽媽的平行時空

  媽媽穿著睡衣,一直夢遊於不存在的時空。時而拿起菜刀,幫婆婆割菜;時而細心淘米,等丈夫回家,還老是吵著要出去,找家人回來吃團年飯。曉曉筋疲力竭,發脾氣說,你乖啦,我要溫書。媽媽便委屈的哭起來,她還是那個悽然無助的少女,被困於過去,逃不出來。

  爭執中,菜刀在曉曉腿上劃破一道血痕。媽媽像做錯事的孩子,咁你貼膠布囉。被這幕觸動,不管有病與否,家人之間,許多無心之言或有意之舉,因愛之名,卻讓對方遍體鱗傷。因為親近,因為真實,因為上心,傷口才會這麼深,這麼痛。

  另一幕也很喜歡。賭城的霓紅燈將黑夜照得如同白晝,媽媽卻拿著手電筒,在萬家燈火照不到的山上,尋找已逝去的時光。大遠鏡,山下繁華璀璨,媽媽卻在漆黑中踽踽獨行,收割不屬於她的菜,呼喚不會回家的人,彷彿割裂出兩個平行時空,凸顯她與現實的時差。



曉曉的奇幻旅程

  電影以奇幻的方式呈現曉曉的內心世界。導演說,不這麼拍就太沉重了。婆婆棲身在澳門最繁華地段--賭場的地下停車場,抺車為生,像鼹鼠。黑白的鏡頭是婆婆的視角,因她看不見五光十色的霓紅燈。婆婆的窩堆滿千奇百怪的雜物,沙發後的賭桌提醒大家,在她們的城巿,賭業就如上帝,無處不在。還有各種物品的空鏡,斑馬手套、石獅子、煙灰缸。想起波蘭斯基的黑白驚悚片,靜默,陌生,詭異,一如賭城荒誕的世界。

  導演說,曉曉到爸爸公司尋人一幕,獲作家董啟章啟發。家姐著曉曉坐在白粉上瞞天過海的情節,來自真人真事。各種動物造型的手下,奇幻怪誕如愛麗絲的仙境,只是曉曉面對的,是個張牙舞爪的世界。



各人頭上一片天

  到賭場門口找哥哥時,那些咶噪的排氣喉,是曉曉的內心意象,也是哥哥跟女友的心情。哥哥也背負不少,一臉呆滯(雖然呆得有點太生硬),看見女友受著客人的氣,只能默默忍受。女友以三寸高跟鞋、低胸短裙,每天騷首弄姿,逢迎討好的生活,換來肩上的LV手袋。紙醉金迷,明買明賣,赤裸裸。在這裡,好像每個人都看不到希望,卻又努力生存。


褪色的全家福

  曉曉到爸爸的公司尋人,他的黑幫妻子塞來一幅照片,上面有爸爸、媽媽、哥哥、襁褓時的她,就像那篇高分的作文中寫的,我的家庭。曉曉抓著小嬰兒的手,爸爸的妻子說,這是你弟弟。看著曉曉在婆婆的窩醒來,這段經歷疑幻疑真,直到看到她口袋裏的照片,才放心。天光了,媽媽已自行回家。曉曉換過校服,與哥哥和媽媽,三口子吃飯,把相片擱在窗邊。我們都願意相信,那張照片,是真的。

After all, it's another day.

  故事沒交代,作為家中的caretaker,最後曉曉的處境有沒有改變?她們一家有沒有出路?電影將曉曉尋母的一天一夜,濃縮為四十分鐘,可以想像,媽媽離家遊盪--曉曉四出尋母--媽媽回家,曉曉鬆一口氣--媽媽時好時壞--媽媽再次離家,有如日夜更替,無限循環,永劫輪迴。

  可是曉曉的窗邊有了一張照片,也許連照片都是她的幻想,但那也是她應付生活的方法。放映結束後,聽了一個故事。從前有個男生,他的哥哥有抑鬱症,二人吵了一架,哥哥在他面前跳樓自殺,死了。男生說,以後他要活雙倍精采的人生,把哥哥的份兒都一併活好。想起CNN的主播Anderson Cooper,同樣有個因抑鬱自殺的哥哥,然後他選擇到世界各地聆聽別人的痛苦,讓其他人聽見受苦者的聲音。

  如何面對生命中的難題,you always have a choice。


P.S. 那些深夜閒談

  認識一個女生,是同學,也是樓友,留一頭長曲髮,說話語調溫柔。常在pantry煮宵夜時聊天,由哪個教授上課hea底,西藏應否獨立,到哪隻牌子的toner好用,天南地北。看著她大學時接觸紀錄片,意外發現終身興趣,後來變成職業。還記得《音樂人生》上畫,宣傳費不多,她背著單肩包,拿著一疊疊傳單,逐個宿舍放。一路走來,直到現在。不時聯絡,但久未聚首,前幾天再見,已是一頭清爽俐落的短髮,背著小背包。字幕升起,跟樓友們數了幾次,副導演、中文字幕、美指、劇照,深感獨立製作不容易。N,加油呀!

8.23.2015

《進擊的巨人》- 島國愛情動作片

  字幕升起時,內心OS:「X你個街,亞視嚟嘅!」。

  看的是旺角的百老滙大院,完場時觀眾議論紛紛,一地爛櫈。若堅持入場,請自備鎅刀。

  下文有劇透。



  官方故事大綱:電影講述的是一個虛構世界中,人類與巨人之間的戰爭。在人類的世界裡,意想不到的巨人突然來襲。巨人把人類當作食糧般狩獵,無人能阻。成為巨人食物的人類築起了巨大高聳的城牆,犧牲通往牆外的自由,換來防止對方的侵略。可是這樣的和平並沒有持續很久,超巨型巨人的來襲破壞了人類自以為安全的城牆,人類與巨人之間再次展開一場,也許了無勝算的戰爭……

  真實故事大綱:死靚仔艾倫與大叔兵長爭女的故事,完。

  並非die hard fans,但仍極失望。動、漫畫中人類對自由的嚮往、對巨人的復仇、不安於囚籠的反抗,都被電影拉低到小學雞爭女的層次,劇本無謂枝節太多、角色走形、傳說中型到癲的立體機動裝置畫面欠流暢,還要加入讓人摸不著頭腦的AV鏡頭,淪為純(艾倫跟三笠和兵長的三角)愛情+(與巨人作戰的)動作片,以下是用了個多小時看完電影後的血淚心聲。

人物嚴重OOC
  主角全都嚴重走形,艾倫由熱血小子變成弱爆了的死靚仔;三笠由冰山女戰神變成艾倫跟兵長的附屬品;以為阿爾敏變成打醬油的路人甲已經夠慘嗎?原著中艾倫是為媽媽復仇才加入兵團,但電影中艾倫媽媽連場都沒出過就死了,而且只用口頭交代。最最重要的艾威爾兵長竟由半點不討好的大叔代替,其他原創角色亦慘不忍睹。

  艾倫Eren :三浦春馬算是有交功課,只是就算由他來演,艾倫的角色也無法加分。原著中艾倫是不甘人類被巨人所困,為母復仇的倔強少年,電影中卻是愛在女生前耍帥,上陣卻嚇至花容失色的死靚仔。加入調查兵團,還一副「我是悲劇男主角」的憂鬱小生模樣。被懶型的大叔兵長(還我160cm兵長!)撬牆腳,慫恿了幾句,便奮不顧身攻擊巨人,卻被巨人捉住。最後在生死存亡之際HP值爆發變成巨人(終於有點熟悉的劇情),可惜有的只是主角光環,角色毫無魅力可言。

  三笠Mikasa:原著中,三笠是冰山(大誤)女戰神,身手了得,外冷內熱,一向是照顧艾倫的一個。電影中卻淪為艾倫跟兵長的花瓶,先是第一幕無助地被艾倫拖著逃亡,接著是在巨人口下嚇得臉色煞白,我見猶憐;最後是溫順乖巧的被兵長圈在懷中吃蘋果。這樣的三笠除了是編劇大叔的FF,想不到還有什麼解釋。

  阿爾敏Armin :原著中阿爾敏的體能差勁,卻是兵團中的智將。電影中,除了幫小朋友修鐘、請大食妹妹莎夏Sasha 吃蕃薯,阿爾敏可有可無,完全是路人甲,希望下集(但抱歉,不會再看)有交代。

說好的兵長呢
  說好的兵長呢?說好的兵長呢?說好的兵長呢?(重要的事說三遍)原著中的重要人物,身高160cm、三白眼、戰鬥力驚人的利威爾兵長Levi ,竟然變成了一個原創角色 シキシマ,電影預告中說他是人類「最強」の男,但那些刻意賣弄其帥氣的鏡頭(出場前磨刀的剪影),耍帥的動作(三笠幫他披上斗篷,他抖開斗篷),痞氣的笑容和懶浪子的對白,實在太造作,爺就算是大叔控,亦實在J不起來。而且,吃蘋果的一幕想表達什麼?激將法激發艾倫的潛能?敢不敢再老套一點?

原創角色枝節太多
  電影加入了不少原創角色,預告片中各有一句形容詞,說明創作原意。其中大家印象最深的一定是迫艾倫胸襲自己的單親媽媽ヒアナ。這個角色在預告的形容詞是「勇猛なる母性」,為了讓女兒有飽飯吃,毅然參軍。可是電影中唯一勇猛的劇情,就是在巨人隨時來襲之際,寬衣解帶把艾倫的手伸進自己衣襟,邀請艾倫當她女兒的後爸。看到這幕全場都不禁倒抽一口涼氣,乜料?!同場的AV鏡頭還有那對癡纏男女偷歡,不過其後女的為替男友復仇,奪去火藥衝上去與巨人同歸於盡,所以這一幕還說得過去。

  (後來知道,《新世紀福音戰士》的人設負責人貞本義行有參與電影的人設,導演是樋口真嗣也是資深特攝片導演,曾參與《新世紀福音戰士》劇場版的分鏡,這兩位大叔,你哋發生咩事?!)

  就算放下原著的包袱,當全新的故事來看,亦不見得好看,反而劇本散亂,新角色横生枝節,讓人摸不著頭腦。而且傳說中「型到癲」的立體機動裝置出場太少,作戰畫面也不夠流暢,感覺太假。其他TVB式的劇情就不特別吐糟了,例如三笠說機動裝置沒氣,眾人只是呆站由她送死(不會換氣嗎?!);這邊廂說巨人對光敏感,那邊廂大模廝樣在曠野亮著戰車的大光燈趕路...

  總結:下集不會再看ROAR!

6.14.2015

人來人往,或神秘嘉賓




  每個人在每個人生命中,都有不同的位置。

  記得讀ECON(Economics,高中選修科)時學過,要有double coincidence of wants才做得成交易。大概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也如此。

  你想當別人生命中的慳妹,但導演編派了你演第四集第二場在餐廳過鏡只有一句「先生幾多位」的侍應甲。又或者,你好想找周慧敏來演你生命中的慳妹,但監製只找到馬蹄露當cast,你會否「袋住先」?

  不是你不夠好,只是人與人之間的化學反應本就無法觸摸。喜歡/討厭一個人可以毫無理據。很喜歡英文「agreeable」這個字,它的意思是「pleasant 」──合得來便是愉悅,強求的話便是逾越。若對方不欣賞,再討好也像是抓肥皂,愈刻意抓緊,愈會溜掉。


  人與人之間的相遇實在奇妙得很,回想與友們的相識,不少都由生活中意想不到的小枝節開始。只是在這小小的分岔口之後,會否繼續在對方的人生停留,是一種選擇。愈來愈覺得,人愈大,時間愈少,更想將生命(time is life!)留給重視的人們。

  每天遇上的人很多,但能成為朋友的,中間一定有些「sync」/「惺(惺相惜)」到的地方,是為double coincidence。

  我們無法強求對方編派給你的角色,但每個人都是各自生命的編劇,找不到周慧敏演慳妹,那就改劇本好了誰怕誰!


  一直不懂得拿捏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仍在學習在double coincidence of wants當中找平衡。

  曾經以為是因為太熱情,才會被誤會得遍體鱗傷,細想,也許只因為not agreeable。許多細節,懂你的人不會介意的。

  也學習拒絕一些不想承受的好意。

        最近與許多很久沒見的友閒聊,也重新連繫上一些在不同時期認識的友,因為工作跟寫書的關係,也認識了許多有趣的人。

  人來人往,但每次相遇,都讓我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喜歡收明信片,收拾書桌,又重看了一次我的收藏品,一個人坐在雜物堆中傻笑。謝謝你們身在外地,還惦著我──更謝謝你們在我的人生中一直停留相伴。

  Welcome to my life. 

6.07.2015

《念念》- 你懂得與自己和好嗎?



  張艾嘉的《念念》。蠻喜歡的一部電影,美、有故事、有意涵,會感動,而且心地善良。

  作為凡人,我們誰沒有放不下的事?你,懂得原諒自己嗎?

【下文有劇透】

  故事說穿了老套到有點TVB(張導fans/ TVBuddies別打我),李心潔飾演的媽媽阿貞像被困的美人魚,要不是因為育男和育美兩個小孩,早就離開丈夫,不用守在小小的綠島,青春都在孩子的床邊與麵檔開水鍋之間來回消磨。最後阿貞拋下丈夫跟兒子,帶著年幼的女兒去了台北,懷上情人的孩子,難產而死。

  育男(柯宇綸)因為媽媽帶著妹妹(梁洛施)離去,在被遺棄的陰影中長大;育美因為父親狠狠說「再也不要聽到她兩人的消息」而決意不回家;阿翔(張孝全)這輩子就只知道打拳,因為小時候爸爸說回來跟他練拳,最後卻再沒回來。

  三人都被放不下的過去所困,像被大浪沖到海邊水潌,游不回去的小魚。

  「莫阿谷」地講,就是一個女子離家出走還有一個三流牶手放棄打拳的故事。只是電影用了非線性、跳躍式的敍事筆觸,沒有直白告訴觀眾,而是由對白一點一滴透露,加上回憶片段,最後才慢慢浮出整座冰山。就像我們在尾聲才知道,山洞內的投影,原來是育男剪給妹妹看的,四個小人兒,是他們一家四口。

  喜歡電影說故事的筆觸,例如阿貞跟育美在水底的鏡頭,是美人魚的意象(我們誰不是那條渴望自由的美人魚?);還有各種wide-shot跟沒有人的空鏡,讓觀眾在間隙之間沈澱,特別喜歡大海不同形態的空鏡,好美。見到台灣的街景,會有種熟悉的感覺。(也很懷念在銀幕上看到香港。)



  與敍事筆觸相比,故事略顯遜色,但很喜歡電影的主題。念念,是念念不忘的執念,也是一念之間的懸念。

  與其說三人都被放不下的過去所困,困住他們的其實是一種執念。



  育男總覺得母親只帶走妹妹,是媽媽偏心。可他還是偷偷溜到火爐前撿回媽媽跟妹妹的衣物,雖然什麼都撿不回來──自此媽媽跟妹妹正式從他的生活中消失。然後鏡頭映著他在鄉下的小學一直跑呀跑,戇直的孩子,說不出口的情緒,就在近乎自虐的喘息之間隨汗水蒸騰揮發。

  直到那個奇幻的颱風夜。育男在天使大叔(好可愛的大叔,這年頭美型天使已不吃香了吧)的酒館中喝醉了,回到小時候家裏那個麵攤,以過客的身份,與年輕的媽媽閒聊。

  風聲嘯嘯,斷電了,媽媽就點上蠟燭,一針一針的縫,「男孩子大得快,這些衣服應夠他穿到長大了。」(育美跟醫生投訴媽媽不愛她:「衣服都是造給哥哥的!」)育男問,你不會偏心小的那個嗎?媽媽給他看兒子的剪紙人兒,笑說,兩個我都愛。然後又拿出一塊花布,「我想給兒子造個小包,你看這布的花樣,男孩子喜不喜歡?」

  育男拿出一個布包,跟她手裏的布一樣,「他一定會很喜歡的。」看到這裏,不小心在戲院哭成豬頭。想起黃詠詩的舞台劇《深夜猛鬼食堂》,主角一家坐下喝茶一幕。我們都希望有一個魔幻時刻,能與所愛的人重聚,和解。



  阿翔認為老爸要讓他成為拳手,一生人就只知道打拳,卻連正選都不夠格。他的執念源自父親的失蹤,也源自對身邊人的不安全感。師傅說:你老是以為自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如果不打拳了,他還有什麼可以做?



  育美覺得母親最愛的不是她或哥哥,是自己。母親拋下了爸爸哥哥,帶她到台北生活,最後還是難產而死拋下了她,而綠島的家,卻再也不願回去。醫生問,為什麼不願意回去?育美強調,不是不願意,是不要。她一直記得父親說不要聽到她們的消息。

  「只有生氣時我才覺得自己是真實的。」

  她恨媽媽,愈逃避,卻愈來愈像她。在捷運中,她畫出自己在車窗上的倒影,卻分不清那是她還是媽媽?畫像被風捲進月台隧道,她在隧道中看到當年的自己,跟現在的她一樣,與媽媽(的畫像)失之交臂。育美幾乎要走進隧道去,幸被天使大叔攔住,生與死,就在這一念之間。

  育美跟與媽媽的舊情人說,我以前一直在找一個答案。後來我覺得真相不重要,答案我們永遠無法知道,事實是她離開了我們。

  就像阿翔在堤岸邊跟他老爸練拳。鏡頭一轉,堤岸上卻剩阿翔一人,獨個兒跟空氣對打。究竟育男跟媽媽重聚的晚上,只是他喝醉酒的夢境,還是天使安排的真有其事?

  都不重要了。



  【劇透部份完畢】

  一直在找世界的真相,但愈發覺得,也許更重要的,是當下的念頭。天使是你,魔鬼也是你。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佛家說:「天堂、地獄,唯在一心。」

  哲學一點的版本是Viktor Frankl講人的終極自由:“Between stimulus and response, there is a space. In that space is our power to choose our response. In our response lies our growth and our freedom.” 真實發生的事是一回事,但如何去response,是你的自由。

  活了這些年,愈來愈覺得,許多時候要學懂放過自己、安慰自己。有時是自己的錯,好很想打爆自己個頭,狠狠數落自己是豬頭炳,然後吃一杯雪糕,重新開機。有時是別人的錯,被欺騙、傷害、背叛,而且無仇報,但在學習,不要用別人的錯去懲罰自己。(音樂起:Let it go~~~let it go~~)

  最近在看一行禪師的《和好》。育男、育美、阿翔都困在小時候的自己,走不出來。書裏有個練習,是觀想小時候那個不安的自己就坐在你面前,然後告訴心中的小孩,你長大了,有能力寫自己的劇本,過一個不一樣的人生。

  與自己和好,也在一念之間。

  那天跟魚蛋小姐逛街,看到一句話:life doesn’t have to be perfect to be wonderful.

  So do you. 我們呀,都是凡人而已,傻仔。

P.S. 圖片來自電影的官方facebook跟網上。

5.17.2015

導火新聞線(下),或穿Dr. Martens的日子(完結篇)


  隔了十世,終於有空完成。今篇聊聊方凝跟阿咩的sheshe感情線(下稱凝咩線),還有一眾角色。

凝咩線
  其實頭幾集覺得方凝似同皇阿媽有感情線多啲(笑),直到阿咩幫方凝「搵返個篋」,才發現原來阿咩才是真愛!(大誤)阿咩為了幫方凝找出真相身陷囹圄,而方凝就追蹤她的足跡險被滅口,二人心有靈犀,連李sir 都話,你哋兩個連對白都一樣(笑)。換了方凝是男的,「搵返個篋」後,觀眾不難覺得二人有發展空間。

  雖然以阿咩/方凝的性格,換了其他人出事也會同樣落力,但個人覺得,這條感情線如果有起點的話,這就是阿咩進入方凝世界的開始。有巴絲打認為,最後幾集才揭出來,有點夾硬,但作為入門級腐女(推眼鏡,雖然這是GL),方凝的感情還算有跡可尋。例如會主動打給阿咩,問她在哪裡,載她一起回公司;翌早有採訪,還陪阿咩通頂(仲要王子約佢被拒凸顯差別待遇);得悉阿咩跟輝爺蜜運會冷著一張臉;幫阿咩記住幾點鐘有採訪提醒她;不懂廚藝但深夜會煮意粉給阿咩吃藥。到後期想抱不敢抱的鏡頭,其實導演都算係咁。(攤手)

  方凝最後向阿咩表白的一集的確看得心翳,與王子擁吻,大概是她無法接受自己中途轉「基」。(但後來皇阿媽在天台安慰一下就像沒事人似的,進展有點快@@)同場揭出王子對她有意思,略欠說服力。好黑心地諗,可能係想加重最後兩集王子死的戲劇效果,但王子的感情,基礎未夠。

  講到感情線,就要講埋輝咩線。典型的TVB式歡喜冤家,只是最後輝爺縮沙的理由,十分牽強,又好黑心地諗,難道是為了製造機會給凝咩線,讓阿咩在最脆弱的時候(指證家暴父,接母回家)依靠方凝?唔明。

阿咩
  若方凝是中生代,阿咩便代表滿是衝勁的初生之犢,楊淇演來頗有說服力。但阿咩太陽光,作為一個黑心的觀眾,希望角色可以更立體,看到更多黑暗面,例如多年來一直逃避不回家的掙扎,知道輝爺拒愛的原因其實有無少少嬲?

其他角色
  輝爺出場第一幕,便想起某幾位男記者行家,那種「爛撻撻」的感覺的確入木三分。也很喜歡報館其他角色都各有故事,特別是王子跟大佬的兄弟情,其實王子大佬做得幾好。但Emily唔知想點!!明明因為皇阿媽回朝跌回凡間,仍可以若無其事笑笑口講金句,呃…我未能接受。

Cliché 位
  明白這部劇有許多信息想表達,記者在編劇們的心目中,大概也有不少光環(笑),但因信息量太大,部份對白跟設計流於文縐縐,難免有刻意堆砌之感。例如方凝、石俊賢、皇阿媽在立法會飲醉酒,方凝在微醉下仍講得出黑人被褫奪獎牌的故事。關公爆seed一場講新聞自由。阿咩的筆記(Robert Capa的篋、黃金聖甲蟲)、Eric的愛迪生燈塔、皇阿媽的黑天鵝。最後Emily的金句Freedom of the press is guaranteed only to those who own one,不像日常生活的對白。

  現實中,相比各種經典理論,記者們講最多的是粗口(笑)。許許多多事發生,大家通常笑笑戲謔自嘲一番,吊一聲,又繼續埋頭苦幹。其他有點Cliché的場口包括皇阿媽被炒,眾人一起到酒吧farewell,三位女角三劍俠式追賊,最後一幕全世界再出動。

  作為腌尖的觀眾,有些橋段略嫌說服力不足。例如陸駿光的手機緝兇,黑警不檢查車廂,說不過去;關公派麵包,對著婆婆自言自語時被阿咩聽到,有點太巧合;失憶少女的相片,曬出來也不算大,真的可以此認得出Kelvin?

看得出新嘗試的努力
  有喜歡,有不喜歡,總的來說,八分。儘管結局有點小失望,但看得出台前幕後好努力,好想走出一條新路。《導》重新帶起大家追港劇的熱潮,不少人都認為打大佬的橋段跟感情線的處理不完美,但相比之下,那些金句、黑警、傳媒高層被斬、地產霸權,都說出了今時今日香港人的心聲。最少,對我來說,許久許久沒看過,香港人會有共鳴的電視劇。

  知道《導》的編劇們在前期做了極多資料搜集。記得編劇台灣小姐打來問GIS的機制,有高官患病是否一定會在GIS公佈,問得仔細,怕的就是第一集寫記者追訪局長送院不合理。看得出她們的努力,非常。劇中乜search物search都參照真實格式寫出來,電視新聞報導主播段聲要寫,最後印出街的冏報都係佢哋寫。

  也許中間還有啲位會覺得Cliché,例如感情線的處理。(而感情線很多時候都是TVB劇集的致命傷,不是鋪得不好,而是做乜Q都要鋪,查案又要鋪,開鋪頭又要鋪,無論做律師飛機師老師最終都會愛上同事,因為談情戲相對百搭。)

  但深深明白那種掙扎。

  在TVbuddyland 待過,記得有前輩講過,吸煙的鏡頭儘量避,怕會教壞細路,寫警察等紀律部隊也儘量正面,以免違反社會價值觀。劇中人穿的衣服儘量看不出季節,因為未知出街時是冬是夏。感情線一定要有,因為師奶喜歡看,而且談情的「口水戲」製作成本低。近年少了功夫/武俠製作,因為吊Wire貴;不拍靈異題材,因為不能賣到馬來西亞等國家。飛車/爆炸製作成本高,試過剪回舊片段重用。機場戲儘量避,因為申請在機場拍戲好Q貴。廠景來來去去都三部機,固定角度。

  Buddyland的人都很好,但畢竟在這套將創意變成流水作業的制度下,大家喘息的空間不多。在這麼消磨創意的地方待了年頭,喂大佬放監都要啲時間適應架!(笑)

  港視胎死腹中,在大氣電波收看無期,但也許港視的劇集,正正照顧了另一班像八、九十後,不再滿足於「師奶劇」的觀眾。不管在buddyland內外,希望所有創作人都找到自己的一片天,期待看到你們更多好作品。

5.04.2015

導火新聞線(下),或穿Dr. Martens的日子 - 2.1




  終於看完了24集的《導火新聞線》。有五、六年沒看港劇,卻每天下班坐車回家都急不及待用電話追看,謝謝一眾台前幕後,讓不少香港人重拾久違的追劇樂趣。(可惜未看大結局已被劇透 .V.)有喜歡有不喜歡,但總的來說給這部劇8分,以下是觀後感跟一些很想問編劇們的問題。寫寫吓發現太長,要再分2.1同2.2,應該仲要拆一條配稿寫2.3,呃。

【有劇透】

  故事以初入行記者阿咩加入冏報作為切入點,透過冏報一眾角色,穿插不同的個案,帶觀眾進入傳媒的世界,而皇阿媽、方凝、阿咩分別代表老、中、青三代傳媒人的視角。

皇阿媽:

  皇阿媽是負責孭數(賣紙數)跟孭鑊(被人告)的老總,掛在口邊的一句是,「夠Juicy!」。她代表以吸引眼球,銷路為先的價值觀,會玩枱底交易,也會幫老闆靠邊而做新聞 ,但同時仍堅守某些原則,例如阿咩報導黑警殺人的頭條見報那天,一哥致電投拆,皇阿媽丟下一句:「監察社會運作是傳媒的責任。」

  喜歡《導》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角色都不是無啦啦因為套劇而在石頭爆出來,所有人都帶著各自的過去。一直追到頭十集,都非常好奇──今天的皇阿媽是怎樣煉成的?惡、為賣紙不顧一切、耍手段、最愛自己。特別是看到七年前她跟方凝的flash back,那麼有理想的一個人,要發生些什麼事,才能變成這個樣子?

  但結果有點小失望。第一,點解要同方凝爭仔?!!!好吧這純屬偏見,雖然角色性格鋪排也合理,仍忍不住覺得因男人反目的劇情太TVB。第二,雖然網上廣為傳誦麗雲姐的「咖啡杯v.s.水壺」妙喻,但只聽麗雲姐一席話,便毅然選了咖啡杯,背後的原因我看不透。(若說皇阿媽希望爬上高位,便有權力實現理想,今天的她早已違背初衷。)第三,皇阿媽因為報導讓女兒自殺,痛改前非,突然變回好人,轉變之快有點難以接受。求解說。

  另外,梁小冰過去演出與本人都太少女,要非常用力才「惡得出樣」,略嫌著跡。



方凝(BB!):

  另一個喜歡《導》的原因,是三個女主角的互為鏡像。有一幕皇阿媽在辦公室與方凝擦身而過,旁邊是阿咩。除了投射出今天的阿咩=當年的方凝,更用方凝的一如初衷作為皇阿媽的前後對照。很觸動到我的一幕,是皇阿媽憶起以前帶方凝去某個拍烏蠅的記招,當時的她認為,就算老闆覺得不值一報,為弱勢發聲是記者的天職。然後鏡頭一轉,今天的方凝還坐在當年的位置,採訪同樣拍烏蠅的記招。

  如果皇阿媽是傳媒老闆的視角,方凝便代表新聞工作者的光環。有立場,堅守新聞引領讀者思考的原則,不為點擊率折腰,型!!(尖叫)周家怡首次擔任女主角,眼前一亮,刻劃出方凝七年前後的對比,由以前的鵪鶉記者變成今日的成熟採主,外冷內熱(好型!!再尖叫),不靠髮型改變(TVB常用),堅係靠演技!好幾場都看得心翳。(睇完即刻上高登個[方凝要勇敢愛下去] post做CD-ROM,集體治癒。)

  個人覺得方凝是三位女角中最完整的角色,看到她七年前後的成長,看到她的陰暗面(面對石俊賢怕惹到受滋),看到她的失足(俾錢買新聞)。如果《導》有續集,作為觀眾,我會希望看方凝當上老總後面對的種種掙扎,當她要像皇阿媽般孭數跟孭鑊,而且要八面玲瓏跟高官名流打交道,她能否堅守初衷,保留一直以來的道德光環?

(好眼瞓,明天要返工T.T 方凝同阿咩的sheshe感情線留返下集,待續。)

3.30.2015

導火新聞線,或不穿紅衣的日子(上)




  (副題: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特別篇))
  (利申:當過記者,也當過編劇。無論真實或虛構,寫的都是人的故事。)

  在追《導火新聞線》,虛構的故事,卻想起那些有血有肉的日與夜。那些掙扎、那些食檸檬的沮喪、那些無力感、那些受訪者的徬徨、還有那份(貌似)為這世界做了一點點事而沾沾自喜的心情(另一個較肉麻的說法叫「使命感」),像flash back了一遍當記者的日子。

  【有劇透】

  第一集,阿咩跟方凝去採訪倫常血案,被教訓:「你可以有感受,但唔可以有情緒。」

  記者生涯中,只哭過兩次。第一次是入行不久,在嚴寒的東北,採訪老伯在車禍現場招魂,喚亡妻跟他回家。離遠旁觀,一直眼紅紅。第二次卻發生在入行三年後,蹲在街角哭成豬頭。那是自家老總被斬,也是最後一次跑突發。打從心底的冷。發洩完了,抹乾眼淚,又繼續調查。

  聽過一個故事。曾有一宗飛人(跳樓),眾人趕到現場採訪,其中一位女行家撲上屍體大哭,原來死者是她的家人。其他行家仍一擁而上拍照。

  跑突發新聞最難的,不是車開得夠不夠快,能否拍下電光火石的一刻,真正的導火新聞線,是那條道德界線。有行家為了做獨家,把人家的遺書偷了,也有行家見受訪者可憐,自掏腰包請對方吃飯。

  那次由東北回港的飛機上,老伯接受訪問。有人問:「現在心情平復了沒?」老伯老淚縱橫:「我們結婚幾十年,現在她死了,怎會平復?」有人拿出相機湊近拍下落淚一刻。一直在思考,究竟做這些事情的意義何在。一張落淚的相片,或一句讓人鼻酸的soundbite,除了消費他人的不幸,能帶給讀者什麼深刻的洞見?然後某天,朋友告知,曾有親友在內地意外去世,但因沒傳媒介入,中間折騰不少。叮一聲,原來我們在監察這個社會。(見舊文: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01

  看星期日生活的《導火》專訪,執筆的前輩回憶曾在新聞現場目擊女孩跳樓,「接着現場的記者逐一接到上司電話,追問有沒有拍到『連環圖』,我們之間凝聚的是搶新聞的氣氛,沒有半點對死亡的哀悼。」

  初入行,也曾目擊「企跳」變「飛人」。飛車趕到,便看著女死者由欄河縱身一躍,跌落氣墊邊緣,再著地,送院後cert dead(證實不治)。現場行家互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有冇(拍到)?」

  給自己的答案是,愈認真才愈不認真。突發新聞跑多了,慢慢了解,那是每天情緒承載太多,要想辦法讓自己抽離。突發記者自有一套語言,例如屍體叫「魚」,即「咸魚」,把屍體抬上黑廂車舁送殮房,叫「抬魚」。要把「人」物化,才抵得住每天承受的情感重量,大概等於CNN主播Anderson Cooper口中的 "dehumanization"。

  常出入醫院、殯儀館,由每問一句都充滿罪惡感,到後來會跟行家說笑,算是放開了一點。當然,仍堅持上班不穿紅色,未得同意病房不拍照,也儘量不在喪親家屬面前笑,提問亦小心。

  有次到醫院採訪,同行的實習同學認識傷者一家,忍不住哭了。陪同學仔在洗手間整理情緒,說了一段話。從不自覺有資格教人,更多是說給自己聽:「如果你覺得自己問的會讓當事人或家屬受苦,那麼你的問題就要問得有價值,好好用你支筆,幫到件事。」曾追問一個輾斷腳的工人「工業意外」的事發經過,被指責太殘忍,但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只有寫出來,才能對僱主施壓增加賠償金,並避免重蹈覆轍。

  也許是一廂情願的自以為正義,但最少,這是我說服自己走下去的理由。



  某集,flash back被遺棄女孩鄭琳的故事。方凝教訓皇阿媽:「我以為當你對手放在鍵盤上,寫每一個字都會諗清楚。」(大意,詳細忘了,記得的請溫馨提示/糾正)

  聽過一個故事。一位因為家庭問題失學而淪為不良少女的事主,決心改過,幾經辛苦才找到學校有望重讀,卻因為某傳媒用她的舊相,加了個聳動的標題報導,學校拒收,一切努力化為烏有,少女重行舊路。前輩說:「見報的報導只是一天,但對當事人的影響,可以是一生。」

  永遠永遠非常警惕,手中的筆有多重,十指翻飛打出來的字,印在油墨紙上,代表什麼。

  剛出街的第十四集,阿咩帶輝爺重訪書店,事主的家人向他道謝。阿咩說:「相信你寫的故事,會為這個世界帶來一些好的改變。」

  也許,當記者的,多多少少都有點傻傻的理想主義。這也是喜歡這份工作的最大原因。

  由Tvbuddyland過馬路到對面當記者,每次被人知道以前是編劇,總有人笑說,「咁啱晒啦,都係作故仔。」心裏常忍不住翻白眼。但無論是編劇/記者,寫的,都是人的故事。記者寫不出來的故事,原來可以由編劇完成,謝謝你們用這個方式,呈現出這些新聞線後很少跟人說的事。

(待續,下集會講返多啲套劇。)

2.24.2015

像我這樣的一個獨(遊)女(子)【下】


  若你喜歡孤身浪蕩的自由,也要耐得住獨來獨往的寂寞。

  向來不知死活,試過獨個兒在北京睡機場/在夜晚的杜拜乘無牌載客的私家車/中暑還沒好便溜去爬山。

  這些時候會希望自己不是獨自一人,但那不是寂寞。

  寂寞是一個人(自以為好型地)站在舺板,頭髮被南極來的海風吹得一塌糊塗,回頭,卻欠了一個人跟你分享Tasmania的無邊湛藍。

  寂寞是病倒在旅館,法國大叔一蹦一跳拿著結他邀你去開P,你由被窩探出頭來,咳咳咳咳「不去了,I'm sick」,大叔聳聳肩,關門離去。門關上的一刻,你縮進被窩,輕聲嘟噥了一句「I miss home」。

  好啦,寂寞的時候是有的,但也有不少跟新朋友渡過的快樂時光,也許後者更多。



  一個人在路上,搭訕與被搭訕變得理所當然。來去匆匆,也沒什麼利益計算,相知相識,全憑電波感應。人與人的關係還原到最簡單,你嗅到對方跟你氣場相近,談下來往往志趣相投;若不值深交,便揮一揮衣袖,笑笑道別,各自繼續旅程。

  仲夏的蘇州,聽不成崑曲,卻認識了一個學建築的清華女生,陪她在荷畔水榭翻了一下午古書,研究拙政園佈局。風吹過,荷葉田田,書頁翻飛。抬頭,相視一笑,默契都在微笑中,不驚擾午後的安靜。學到什麼早忘個精光,只記得那天陽光投下縷花窗框的影子,刻印成回憶中的江南。

  在Hobart,大夥兒開party跨年。明天過後,生命各有軌跡,有如波子,撞上,隨即四散。但當下看著天邊的煙花,大家互相擁抱,祝對方來年同樣璀璨,人在異鄉為異客,卻在一個溫暖的懷抱中迎來新年的第一秒。

  在北京深夜的胡同散步,跟一個只認識了一天的朋友。吹著夏夜的風,繞了一圈又一圈,由龍剛的《英雄本色》講到《東邪西毒》中歐陽鋒的對白,拖沓著不願回家。

  在南鑼鼓巷,某道輕掩的門後寫上的「戲劇是自由的」,打開門,竟是個小劇場,負責人是個與我同年的男生,又聊了半個下午。(又,劇場老闆原來是個牙醫大叔,又是一個故事,另文再敍)。 



  交淺言深,一個人在路上,會勇於放開懷抱,與陌生人分享想法,順道用新的眼光X-ray一下過去的人生。深深感謝旅途上遇到的人,就算只是萍水相逢,也提醒了我,在起床看到的天花板/公司的電腦屏幕/上下班的巴士車廂的時空以外,世界多麼多麼大,生命還有這麼多可能。

  認識一個法國大叔(對,就是上文拿著結他開P那個),全副家當只有一個背包跟一支結他,認識他時已逛遍了歐洲跟非洲。就這樣過日子嗎?他笑出八隻牙:「I don’t want a house, I just want to be happy!」

  在台南的最後一天,跟一個香港男生吃肉圓,在路邊攤聽他說在台灣讀書的事,旅遊的事,還有開旅店的夢想。想不到,回港後好幾次找他客串受訪做case,有機會再到台北,要到他的旅店窩上幾天。不知道好住不,但店主的用心,人頭擔保。(沒收廣告費的啦)

  坐車上Mt. Wellington,跟旁邊的小弟搭訕,問他之前去了什麼地方,他笑得輕描淡寫,沒有啦就是由加拿大駕帆船到了美國Florida,一個人。



  最後,如果獨自出遊讓我學會了什麼,那就是,要怎麼走完這一趟旅程,沒有標準答案,任何答案都是legitimate的標準答案,因為你只需向自己交代。

  最辛苦的一次,是感冒加中暑,卻因山上的酒店不能延期,硬著頭皮上黃山。一直想著旅館小妹說,一般步速大概花兩小時,沿途不敢停,怕停下便走不動,也是逞強。到了山頂,看手錶,比標準時間還少了半小時,沾沾自喜了一會,又暗笑自己傻仔,趕乜Q?

  某日在旅店,有女生雀躍炫耀:我用一個下午走完了西湖耶!暗笑她走馬看花,但轉念一想,也許她也覺得我逛了一星期都還沒逛完,有點不思長進?其實要怎麼玩,都是當事人的自由,無需比較,喜歡就好。



  當然,孤身上路還有其他不便,例如找人拍照(曾在山頂找人拍照,應用wide shot卻給我close up,最後拍出來跟我家樓下沒分別)、economies of scales(總對著那些買一送一的優惠抓狂,吃東西也不能多點幾個菜),但仍喜歡獨自出遊。當然,有伴同遊的熱鬧是另一種珍貴。

  熱鬧有時,寂寞有時,一個人在路上。人生的旅途,不亦如此?

  惟願此生,看盡人間風景。最好的時光,在路上。

2.22.2015

窮人誌



  不用拜年,去了葵涌一幢工廠大廈,看了創典舞台的《窮人誌》。頗有小驚喜,記下一些感想。【有劇透】

  習慣不細看故事簡介便入場,到演員謝幕,才恍然大悟--咦,原來已演完兩個故事了。《窮人誌》由兩個劇本組成,一是潘惠森的《何來七千幾》,二是陳志樺的《釣鷹》。原以為會演完一個接一個,卻原來導演將《何來七千幾》的故事剪開,先演了一大半《何》,中間演完《釣鷹》,再補上《何》的最後一幕。等我仲好傻仔咁不斷諗,開首的速遞員同中間的地盤佬有乜Q關係?!

  最後一幕,演員穿著兩套劇的戲服同場出現,一同望著燈火。背心先生解讀為,那是整齣劇最後表現出一種希望。(我會解讀為導演的美好願望)。大概速遞員同地盤佬的關係,便是兩者都是處於社會低層,兩個故事,講的都是窮人的生活狀態。

  看潘惠森的戲不多,還有印象的應是N年前的《孔雀男與榴槤女》,跟《何》有點像,兩者都充滿機關槍似的對白。《何》的對白節奏處理得不錯,只是兩個速遞員的許多粗口,原想營造一種巿井味,但演員太年青,未做到那種「爛撻撻」死口靚仔的效果。(作為一個資深用家,粗口得有好很真摰的感情才能講嘛!)個人喜好,女主角同客講電話的討好,與「哦」弟弟(男友?)時的黑面,對比誇張一點更好。(好吧我就是喜歡黑色喜劇)《何》中的速遞員不停被問「做乜唔返屋企」,最後原來係因為屋企道牆裂咗。好無厘頭的故事(倒也很潘惠森?),也許講的,只是一種窮人在生活中掙扎的狀態。

  整個製作最喜歡的,是小劇場的設計。用盡不足千呎的studio,以紗布跟佈景板間出一條圍繞觀眾席的走廊,營造遠近效果,演員離開舞台,聲音卻從另一個角落傳來。加上一面鏡牆,演員背對觀眾對鏡做戲,坐在不同地方的人都看清楚。特別喜歡《釣鷹》利用掛在天花上的屏幕分割時空。而且地方小,觀眾跟演員距離更近,主角掟啤酒罐,差點掟到前排小妹妹的頭啊。(笑)不過,也許地方小了,無須像大台上演的那麼誇張,倒是有點不習慣,未感覺到角色的情緒。

  《釣鷹》的故事很完整。在堆填區工作的地盤佬A,每天滿身臭氣回家,自己也看不起自己。對工友說老婆不懂打扮,其實老婆抹著香水,晚晚夜歸。地盤佬A討厭老婆的香水,討厭老婆也看不起自己,對老婆吹噓召妓的過程,為了證明自己「得」而霸王硬上弓,結果都係唔得。看到地盤的工友B用魚絲釣鷹,他也很想試,可是覺得殘忍,釣過一次,怕得手也抖了。地盤佬A更看不起自己,回家把工友B送他的鷹煲了湯(其實鷹是不能吃的,連工友B都「昆」佢)討老婆歡心,想再「試下」,最後卻用釣鷹的魚絲殺死了老婆。他的老婆也叫阿英。

  地盤的生活非常苦悶,地盤佬B能在釣鷹與召妓中找到娛樂,平衡自己,地盤佬A只能壓抑。釣鷹的意像貫穿全劇,徒勞的掙扎,魚絲的束縛,死亡。地盤佬A最後餵了地盤的鷹吃肥豬肉,然後將一塊肉放上臉上,安然死去。也許,最終,死亡是情緒唯一的出口。也很喜歡最後一幕地盤佬B的黑影投射在老婆身上,還有貫穿全劇的打椿音效。

  有誠意的製作,謝背心先生介紹。有興趣的話可留意劇團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chuangdiantheatre (無收錢㗎我)

1.26.2015

像我這樣的一個獨(遊)女(子)【上】




  看到有人寫獨自旅遊的原因,於是也分享一下,像我這樣的一個獨(遊)女(子)是怎樣煉成的。

  不少人覺得一個女生去旅行好勇敢,一向神經粗過大脾,也的確幸運,從未為旅途上的事徬徨。第一次獨自上路,是買了張去杭州的單程機票,尋找心中的江南,回家已是一個月後。至今一個人去過內地、澳洲、杜拜、台灣,touch wood皆順利平安。

  唔係因為我好勇,只係唔識死。不認為孤身上路有非常危險,需要勇氣的不是一個人上路這件事,而是在路上,你要孤獨面對最真實的自己。

  儘管試過買錯機票常常自己忽悠了自己,爺就是那種背著背包,掛著相機,在陌生城巿亂逛的女(漢)子。(但永遠記得,一個人在路上,要照顧好自己,不讓愛你的人擔心,才有下次出門的機會。)

  也愛有伴同遊的熱鬧,但大多時候都獨自出發。大概喜歡的,是那種孤身浪蕩的自由。

  曾被調侃,「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獨自出遊,只對自己負責,想點就點,想做便just do it!隨心而行,會碰上更多未知的風景。

  試過在杭州最大的廣場,一時興起混進一群大媽中間跟著跳舞;在上海隨便跳上一輛公車,不小心坐到了巿郊,最後坐了二十個地鐵站才回到旅舍;玩夠了,要轉轉風景去黃山,到火車站買票便可起行;在Hobart本來要去看除夕煙花,旅舍大夥兒要開新年派對,去不去?Why not?

  將其他人放進你的計劃,總得互相遷就,不管多要好。尤其踏出社會工作後,大夥兒夾時間吃飯比mark老闆schedule開會還要難,遑論旅行?

  全香港90%的人,每年都得精打細算如何「請三日放N日」善用寶貴的年假,要陪的人、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出遊的節奏都不同。這邊廂有人喜歡軍訓式的效率,call time 0700 然後像大學HKO般check point接check point;那邊廂有人千里迢迢穿越半個地球,就為了找個舒服的公園午睡。

  未必每個好友都適合把臂同遊,至於路上的新朋友,也許會有重疊的軌跡,但不可能一起走完全程。不管舊友新識,每個人本來就不同啊。

  孤身上路就省下這個煩惱,反正大家都是自由個體,想做啥做啥,對得住自己就好。



  獨自出遊,是為了找回平行時空裏,最喜歡的「自己」。

  很多時候,旅伴會組成有如結界的comfort zone,一個人,才會放開懷抱,接觸新事物跟陌生人。反正在旅行,便活得隨性些罷。放下在原來城巿的小心翼翼,放下本身的文化、生活習慣、人際相處模式的框框,你才有機會跟心底裏,真正喜歡的那個「自己」say 個hi,仔細端詳她/他長什麼模樣。

   在台南抬著單車走過隧道,不小心發掘了自己當苦力的潛質;住男女混合宿舍,面不改容掛出有花邊的萬國旗,感嘆原來早練成防核彈的面皮;在Tasmania穿高跟鞋跳舞,在香港爺啥時候穿過高跟鞋?!咦原來都呃得下人扮淑女喎。一丁友帶病上黃山,心想原來體能還不錯然後小小地沾沾(自喜);可惜下山後一病不起,在旅舍睡了兩天開始想家,原來沒想像中堅強。

  Plato大叔說,Know thyself. (Know yourself) 大佬,講就易。但旅途上的許許多多個「原來」,會組成最真實的自己。

  「孤獨的旅行能讓人有更多的機會單獨面對自己,向内心的更深處出發。總有一天,你會在不經意之間,遇見那個你最想成爲的自己。那個你,卸下了在都市叢林里背負的重重鎧甲,活力蓬勃,宛若新生。」郭子鷹,《最好的時光在路上》
  
  孤身上路是跟自己相處的修煉,誠實地瞧瞧自己,然後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盡人事啦,哈哈)

(待續)

1.19.2015

雲朵落下的影子:稻城阿丁



  24小時x365天x80年,人的一生大概有700,800小時。在活過的236,520小時中,跑了一趟稻城阿丁。

  成都-雅安-四姑娘山-丹巴-新都橋-稻城-理塘-新都橋-康定-成都

  來回成都7小時,每天開8小時的車翻山越嶺,再加扯著蝦登山的9小時,共花了80小時,卻只在最重要的目的地,海拔4,600米的絡絨措(牛奶海)待了半小時。

  80小時的路程,就為了這半小時的風景,值得嗎?

  想起一句話,千年等一回。(音樂起:千年等一回~我無悔~小時候看白娘子傳奇的主題曲,大家一定聽過)未至於這般誇張,但當每天下班坐巴士,抱著飯盒跟手袋,車窗倒映出車廂裏一臉疲憊的面孔們,耳邊被road show二萬九千八36次的恭賀新禧新年廣告套餐轟炸時,在生活的營營役役之間,這些旅途中的magic moments,讓我想起活著仍有別的可能。

  你呢?讓你喜歡活著的時刻是什麼?

  so pathetic~╮(╯▽╰)╭好啦其實下班後能見見所愛的人們,去跑個步,也是快樂的。

  也許人生也是如此,由一條條平鋪直敍的直線與一點點閃亮的瞬間組成?有如摩斯密碼,未參透。


  習慣孤身浪蕩,難得再有機會數人同遊,難忘與直線小姐在一個臉盆裏腳板擠腳趾笑到隔離房都聽到的寒夜,還有跟大眼伉儷在公路上拍婚照。大眼先生寫了N年前的雲南行,今次就輪到我用文字留個紀錄吧。也許有點流水帳,但想記下每個細節。

  第一次到青藏高原,是十年前的拉薩。很喜歡高原的風光,雲層很低,藍天觸手可及,雲朵慢悠悠經過,在輪廓深刻的山上投下移動的影子。旅程中每天有8小時都看著同樣的風景,但重溫照片,仍然心馳神往。



2014/10/25 香港-成都-雅安-四姑娘山(爺就是土包子)

  晚機去的成都。睡一晚,翌日一早由成都出發,經雅安往四姑娘山。租的toyota越野車,司機是四川人,大概平常載慣了土豪,經常歧視我們小家子,吃飯點菜不夠多,但總算是個善良的人。

  才出巿中心便堵車,連綿數公里的車龍,看不到盡頭。拿出自拍神棍自娛,被圍觀。其實呢,我們的神棍是made in China的喲。



  駛經雅安,災後重建的樓房整齊地一列列排開,粉牆雪白。新簇簇,卻沒有人,像那種深圳世界之窗式的展覽,陽光下仍覺詭異。司機用介紹景點的語氣問,要下車看看嗎?大家搖頭。直線小姐說,地震後有生還者分到新房子,卻自殺了。

  出成都,過錦江,行車的橋都塌了。臨江懸崖邊的房子,有的沒了屋頂,剩下兩幅牆,有的整個屋頂塌下,壓扁了牆。接著是一個接一個的隧道,隧道漆黑一片,只有盡頭一個小小光點,而且前車車輪掦起塵土滾滾,看不到前方。解放軍卡車跟小房車都亮著車頭燈,小心翼翼的勉強的走。生與死的距離,就在一瞬。



傍晚到四姑娘山,住在小金初見客棧。繼續被司機歧視,怎麼找這種地方,找了半天都找不到?!我們淡定扮傻仔笑得一臉天真(聳肩)。大家都窮遊慣了,對住的要求很簡單,乾淨,有熱水,有暖毯便可。(試過在雪山腳下洗澡,滿頭泡沫卻沒了熱水,一試難忘)

  BUT!這個山卡拉的地方竟然有WIFI上網!更驚訝的是,往後的旅程中,大至住的客棧/酒店,小至早上吃排骨麵的破爛小店,甚至公路邊連菜牌都沒有得去廚房指著食材點菜的農家樂飯店,或超級市場,都會用黑色marker歪歪斜斜在髒兮兮的牆上寫著(有的印出來)WIFI密碼!!

  吃飯時司機說他身上的羽絨價值近千元,是客人送的。望望身上用169元人仔淘回來的「沖鋒衣」,直線小姐身上是穿了七、八年的羽絨,頓感自己是港燦。(笑)

人家就是高梁當蒸餾水喝

在成都,每次在交通燈前停車,便有少年穿梭不同車輛,先給司機躹躬打招呼,再由車窗伸來一張傳單,7.8萬sure唔sure可以安家?

同香港啲樓盤廣告一樣,咁假


下回預告:去旅行被昆是常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