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2014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20

 

   大狀被斬六刀當天,其中一個到現場採訪的,是我。

  沒跑突發新聞一段時間,想不到重操故業,是因為上司被斬至命危。那天早上在東廊塞了好一會車,回到公司還處於呆滯狀態,同事說的第一句話卻是:「大狀被人斬,送了東區醫院。」

  只覺此刻如此不真實。坐在椅子上,抱著靠墊,說不出話來。痴撚線,瘋了,真的瘋了。

  呆了數秒,立刻打給PPRB(警察公共關係科),急得連check 什麼case都有點混亂,警方連砍了幾刀還不知道,只知道大狀送院時清醒。

  立即跟同事趕到案發現場。同事找目擊者,我在附近找有機會拍下案發經過的閉路電視鏡頭。

  太康街是單程路,案發地點一百米外是總區水警基地,沿街都是餐廳/政府機構/學校,最少九處有閉路電視。憑經驗判斷,最少有四個鏡頭極可能拍到疑兇駕車經過。問遍所有機構的負責人,幾乎全都答拍不到馬路。

  同事說,很理解為什麼他們不願提供資料。理解,但情感上不能認同。明白記者不是警察,沒有槍保護證人,因此事先聲明消息來源絕對保密,不方便的話連照片也可不拍,只求看看錄影。坦白說不方便提供資料,我理解而且接受,但為什麼要睜眼說瞎話?也被不少人態度極差地趕走,雖已是家常便飯。

  事後回想,當中部份是情緒轉移,將對幕後兇手的憤怒轉移到他們身上。明白他們完全沒責任跟記者合作,但理想主義如我,仍覺得,自小認識的香港,不是如此冷漠。

  走在街上,陽光很好,地上樹影斑駁,落葉金黃,但只覺一切如此不真實。冷,打從心底的冷。眼淚止不住,窩在街角哭得唏哩嘩啦。發洩完了,整理好情緒,抹乾眼淚,載上眼鏡,又繼續調查。

  從沒試過這般勤力,偷偷溜入案發地點對開的大廈(途中差點給保安截住,幸好之前的演技訓練班不是白上的),掌握了哪幾個單位有可能看到案發經過,逐戶拍門查詢。以往要不是大案也不會如此落力,但今次真的由2樓拍到17樓,每層兩戶,用一個多小時拍了32次門呀大佬!雖則都係得個桔。

  回到案發現場,看到地上的血,難以想像那是一個熟悉的人的血。不久前還跟大狀同枱吃飯,他會突然把頭湊近你的電腦屏幕,八卦你在看什麼新鮮事,也想起他為法律問題斟酌了好久的某個報導。

  其他傳媒的突發行家走過來,笑問:「仲返嚟?擺明係你為咗坐佢個位痛下殺手啦!」另一行家接口:「唏,通常啲罪犯都鍾意返現場欣賞自己傑作㗎嘛!」我也左顧右盼一臉鬼祟:「噓!唔好話俾人知呀,最多我到時三倍人工請你過嚟!」然後大家大笑。

  初入行,會覺得在案發現場說笑是不認真,也不尊重死傷者,後來漸漸明白,那是種必要的抒發,否則每天接收的負面情緒無法負荷。愈是認真才愈要不認真。

  很少哭,但其實易哭。哭過後特別累,回公司寫稿,隨時能睡著。十一點多下班,跟同事打邊爐。大家都沒提到大狀的事,只是說說笑笑,吃。那天坐了四程的士,最後一程是回家的路。坐在的士後座,看熟悉的街景在玻璃窗外流過,只覺陌生。這裡已不是我熟悉的香港。

  跟同事說,今天很漫長。同事不語,點頭。

  願大狀大步檻過,早日康復。

  而我們正努力謹守崗位,佇候天明。



又,收到許多友的關心,有人著我轉工(笑),也有N年沒聯絡的被訪者特意傳來短訊支持。謝大家,特別是臉很長的小草先生,那天晚上要不是哭完了,也沒有力氣重寫提起筆來,在這裡繼續寫。還有送來裝滿朱古力的零食盒的背心先生,特地做過research才打電話給我的酒窩小姐。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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