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18



  這個世界對有缺憾的人太差,對不起。

  午飯在電腦前啃外賣,晚飯沒吃,仍工作了13小時才能離開。起得早,普洱茶的効力已過,好累,但堅要寫。

  大半天都在追一宗新聞。網民廣傳一張海報,有區議員斥責失明人士的引路磚(就是地上灰色凹凸的東西)「擾民」,激起民憤。

  區議員解釋,不是反對建失明人士引路設施,而是批評領滙的工程做得差,「引路磚沒必要這麼鋪天蓋地,通道由頭到尾都有,連樓梯也鋪到密,有長者投訴會戟親」。有人跌倒過嗎?「倒沒有。」

  議員強調自己只是為街坊謀福利:「有街坊甚至問,我哋區真係有咁多盲人咩?!」聽的時候很冷靜,但心裏在嘆氣。感覺這名議員不是真心歧視,但極為無知。(通道若不從頭鋪到尾如何引路?)

  可是無知不是傷害他人的藉口。

  找失明人士了解,才知道,因他們無法知道用拐杖點哪個方向才點得中引路磚,故樓梯必須密鋪,有人試過下樓梯點不中引路磚,差點滾下去。正常人無法容忍的「不方便」(而且問過幾個長者機構,無人聽過有老人家被引路磚絆跌囉),於失明人士來說,卻是救命的「必須」。

  從商場走五分鐘,便是一間失明人士組織的總部。對方反映,領滙一開始鋪的磚不合格,例如太貼牆,令失明人士撞上牆!這才叫擾民好不好!平常人認為是微不足道的差之毫釐,可能對失明人士已是生死攸關的謬之千里。

  問一位失明人士「會否覺得海報歧視失明人」。對方卻答,不會用「歧視」這框框,反而那名議員貼海報前,有沒有問區內失明人士引路磚為什麼要這樣鋪?覺得有問題,有沒有找他們商議改善措施?

  叮一聲。歧視/不歧視的二分法,潛意識是不把失明人士視為跟正常人平等的人。但除了歧視歧視他人的人,希望多走一步。真正的尊重,從了解開始。

  有失明人士說,可能是引路磚的顏色不美觀,如果為居民帶來不便,不好意思。心裏忍不住爆粗,頂,你道乜Q歉!

  要道歉的是我們好不好!這個世界要對你們差到哪個地步,你們才會這麼習慣為不屬於自己的錯道歉?

  這個世界對有缺憾的人太苛刻涼薄,而我也有份,很慚愧。對不起。

  自小頑皮,身上疤痕很多,傷患不少,也有過行動不便的時候,因此有一點明白殘疾人士的感受,我們覺得很簡單的事,對不健全的人來說可以好Q困難。

  而「我們」跟「他們」的分別,只在於我們比他們幸運。若這種幸運是不勞而獲,憑什麼去harsh那些不幸的人?小時候去喝茶,總不願用砸缺了一角的茶杯碗碟,覺得不美。現在卻會主動拿來用,因為我不用沒人喜歡用,而他們也只是不幸地給不小心砸壞一角,而已。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