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2012

我們都沒資格

  星期天起個小早,第一時間看報紙。
  
  果然還是沒有說。跟自己說,已盡力。但仍好可惜好可惜,有點洩氣而且生氣。看著始作俑者的狡辯與嘴臉,還有政府可以做些什麼,猜想涉事人可能會逍遙法外,好嬲好嬲。都到這個地步了你們作為受害人還什麼都不肯說?到事情過了氣,想追討想控訴便太遲。

  這兩天都在醫院採訪。嚴格來說不算採訪,因為啥也沒採到。某名受害人的女兒還在讀高中,請假在深切治療部外守了兩天。眾行家也在病房外守著,不同人上前問問題,對方只搖頭,說「不方便講」。拍照跟攝影機是必然的了,小朋友以衣服遮住自己,明白的,因平常人不會有應付記者的經驗。

  第一天無功而還,第二天繼續。

  病房外有一排椅子,與行家在她身旁數個座位外坐下。小女生認得我,不時望過來「睥」一眼,心裏苦笑,如果眼神可殺人,相信我已可躺入ICU順道採訪她的家人。知道她不會說,沒有問,只與行家們坐在一旁,看著報紙聊天。

  揭著港聞便講海難,揭著副刊便聊哪裡的醉雞好吃。不想也不敢表現得太輕鬆,旁邊有人在擔心家人生死,而我們卻在說上海的醉蟹有多難吃。

  小女生拿出書來做功課,畢竟還是小朋友,這兩天承受的也太多了。拿出昨天偷拍的照片,確認她已換了衣服,還好,沒有守通宵。大概是我們的醉雞魚蝦蟹論壇太吵,或對她來說我們的存在已是個騷擾,小女生多次著保安把我們趕走。

  其實那是公眾地方,要留的話反抗一下還是可以的,但反正不會問到什麼,便退到外面去。行家有點生氣,我也有點猶豫,會不會錯失什麼,那可是我的職責。這種個性跟工作上的衝突,至今還沒解決--我們可以輕鬆地聊天說笑玩樂,而不用擔心家中有人危在旦夕,那就別跟她計較吧。

  被事主家屬欺騙是常事,被惡言相向雖不喜歡也慢慢習慣,最慘痛的一次是被狠狠「跣」了一鑊,被屈非法拍照(那是另一個故事了),也會好Q嬲想爆粗,但一直記住前輩說的話。

  初入行,第一次被人呃,好氣憤,想殺人。前輩語重心長:永遠不要judge一個正在suffer的人。
  
  當人家在憂心忡忡,我們卻可輕鬆地聊天說笑玩樂,過平常日子,享受人間各種美好,中間的分別只在於,我們不勞而獲地比他們幸運。

  說回小女生。昨晚把最少4人害得入深切治療部情況危殆的集團主席開了記招,把所有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已很少在行家面前爆粗(哈哈顧及所餘無幾的形象,通常爆粗都只在同事面前),但說到記者會內容,粗口又開始流利起來。在小女生出入病房中途攔住她跟她爸爸,陳述利害。作為受害人,對方這麼離譜地推卸責任,難道你們沒有回應?

  小女生態度有點軟化,收了我們的卡片。同事來接替我守在病房外,得趕去看黃子華,臨走還覺得有點希望,沒想到最後他們還是什麼都沒有說。

  好想好想做到這故事,因他們的回應對整宗新聞很重要。有點洩氣,因為能做的都做了,仍無果。很生氣,你哋知唔知自己做緊乜?!家人還躺在病床,難道你們就這樣眼白白看兇手逍遙法外?

  為什麼他們這麼抗拒傳媒?還在想,暫時想不明白。

  是皇帝不急太監急了吧,如果當事人覺得沒有問題,那是他們的選擇,他人無權置喙。

  很多時候,例如這些時候,常會好想打爆啲事主或家屬個頭,但自知沒這資格,因為我們是幸運的一群。

  雖然仍然好Q嬲!ROAR!算啦我要去野餐我要去玩我要去睇破地獄我要食大榮華的梅菜扣肉!

  要放下工作了啦,傻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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