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06 - 關於暴力



  不是不知道有記者被打(喂當記者也不是理所當然會被打吧),但發生在自己身上又是另一回事。

  吃著Kinder巧克力,喬裝水貨客,向龍頭打聽走貨的行情。(哈哈其實應該要叼口煙,下次買包煙仔巧克力。)突然同事拿着單反走到我身旁,舉機,嚓嚓嚓,轉身離去。本來還想裝傻留在原地扮路人,但見廿多名中年漢追上去圍著他,不得不上前攔截。於是我的身分也敗露了。

  一直拉着同事離開現場:我們走吧。但他堅持報了警要留在原地等警察,以一米為半徑,水貨客形成一個圓圈將我們包圍,不斷用粗話指罵。對方用手機拍我們,同事又拿出單反拍了幾張,對方其中三人圍上去,搶相機,打人。在選擇舉機拍下過程跟分開他們之間,選了後者。

  有一刻很後悔自己沒學好柔道(好吧其實以我的身體狀況,衣櫃裏的黃帶已是賺來的了)。嘗試拉開他們無果,救不了他。在旁邊睜眼看著同事被推倒在地,圍毆。水貨客逞兇後逃之夭夭,要不是他們忌憚我是女生,恐怕我也成為到警署報案的主角。

  好生氣好生氣。看著同事被打,卻什麼都做不了。

  原來當人面對赤裸裸的暴力,是那般無助。

  那是很大的humiliation,對一個人的能力的侮辱。就算我的同事如何挑釁如何欠打(曾問過他為什麼不用長鏡,非得深入敵陣?)沒有人有權用暴力傷害另一個人!只因為他們人多,力大,弱勢的一方便合該被欺負?在場圍觀的最少有數十人,但無人伸出援手,我可以解釋,因為他們也常在這裏出入,怕得罪人,但仍然好生氣。頂吖打電話報個警都得啩。一直以為,見到有需要的人,幫忙,是人人會做的事。

  平常都看PPRB發的稿採訪,想不到今次成了稿上的主角。到了醫院,一眾行家已守候多時。跟行家說:「好嬲,點解可以光天化日之下打人?!」對方笑得輕描淡寫:你做過老謀(謀殺案)未?殺人都得啦,何況打人?無言。

  一直以來,我的世界不是這樣子的。以後對現實世界又多了一點認識,很痛。不只是推撞間擦破皮的傷口在洗澡時的刺痛,這個比喻很不純情,是破處的痛,由理想跌落現實的痛。原來這個世界是這個樣子的。

  但理想主義如我,仍認為這世界不應是這樣子的。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所有努力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會打個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折或者乜Q都無,但仍捨不得不努力拉近中間的距離。心中的世界不會動搖。今次學會了一點,下次可能應付得更好,可能不,但我在進步。

  原來當人面對暴力與不公,感覺如此無助。今次的小風波尚且如此,小至被黑店訛騙投訴無門的受害者,大至謀殺案的死者家屬,他們面對的不公更甚,遑論會隨便拆掉你家把你兒子輾成肉泥連拜祭也不讓的暴力。若有能力,好希望好希望好希望,可以幫上一點點忙。

  願我再勇敢一點。

  以上文字寫於N個月前。

  這件事的後續是,第一次上庭當證人。靠著同事拍的照片,警方居然抓到其中一人,控以傷人罪。沒讀過法律,那次上庭後,深感箇中學問極深。

  那是一套很特別的遊戲規則。辯方大律師不停盤問我案發過程的細節,例如仔細形容三名兇徒每人分別做了什麼動作,用右手還是左手打人,甚至當時雙方跟花槽的距離究竟是一米還是兩米。覺得這些細節毫不重要,而他給我的印象是只要我記錯了其中一環,便企圖借此否定我的其他供詞。還好最後幸不辱命,離開時抹一把汗,心想今次大概是過去廿多年來,記性最好的一遭。

  (也許只是我的片面印象,但不禁想,要是沒什麼知識的一般市民,面對這種體制,可能是另一種不公。不知道法援能幫上多少忙,但那是另一個議題了。)

  作供完畢,拿了證人費去買零食,回到公司便又忘了。直到很久以後,才偶然得悉那個人被判入獄三個月。算是吁一口惡氣,但當日被推倒撞上花槽,留下的疤痕至今還在,怕是從此無法消去。對方被罰,是還我們一個公道,但暴力造成的傷害無法挽回,若可選擇,情願事情從沒發生過。

  本來要寫的是另一個故事,但突然很想跟大家分享,曾遭遇到的暴力。不一定要出動地上最強武器例如摺椅或拳腳交加,像拍電影般地把你打得頭破血流眼青鼻腫才叫暴力。暴力是一種恃著體力/體制/金錢上的差距欺侮人的不公平,可以發生在每日的生活,在我們每個人身上。(李老闆暴力不?)每個人面對暴力的不忿,都是一樣的。

  小時候老爸常把我趕出門,用盡全身氣力往裏擠,卻總給他推出門口然後呯一聲把門關上。你覺得自己沒有錯,但對方力氣比你大,任憑道理如何站在你這邊,也只能任由宰割。
  
  快到六月。近日的爭論是支聯會的「愛國愛民」口號,有論調謂,因為不想「被愛國」,所以要杯葛六四燭光晚會。同樣認為那個口號不代表我,對眾志成城為公益式的集體熱血也會起雞皮疙瘩,但,還是會去。

  理由只得一個--為那些被暴力蹂躪而無法發聲的人,點一支燭光。六四晚會的燭光是一個指標,告訴全世界,特別是高牆上的人,還有我們這麼些人知道你幹了些什麼,我們在看,我們記得,而且會一直記住。

  電影《向政府說不》(NO)有一句對白,大意講獨裁者總喜歡用"anyone"營造美好憧憬,(例如當年推銷副學士學位的調調:任何完成副學士的人,都有機會升讀大學),然後讓人民相信,自己有機會當上那個幸運的"anyone",因此安於現狀,當一個聽話的「廣大人民」。而民主,就是要讓"anyone"(任何人)落實為"everyone"(每個人)。

  反過來,日常生活的平靜也讓我們覺得,暴力不會來到你面前。但當大家以為暴力只是針對某些「不聽話」的"anyone"時,我們"everyone"其實都立於同一高牆下。在沒有規範的權力裏,老大哥隨時都有可能以各種理由找上你,而你無從反抗。相信不少人看過這段話:

德國牧師馬丁.尼穆勒:
納粹殺共產黨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納粹殺猶太人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納粹追殺工會成員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納粹殺天主教徒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是新教徒;
最後當納粹開始對付我時,已經沒有人能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They came first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by that time no one was left to speak up.
 Rev. Martin Niemoller(1892-1984), 1945

  一點燭光,是為當年被坦克壓爛血肉之軀的人發聲,是為子女喪命後還得背上污名連拜祭也要偷偷摸摸的母親們發聲,也是為了自己發聲。

  退一萬步,就算不覺得自己有機會成為那個"anyone",我這點小遭遇尚且深深感受到被欺侮的屈辱跟不忿(當然,我的經歷微不足道到無法與之相比),何況當年廣場上被殺的學生跟他們的家人?在這個大框架下,其他的爭論都微不足道。作為人,在能力範圍以內為另一些人做一點事,為什麼不?

  被圍剿那天坐救護車到急症室包紮,從背包底掏出剩下的Kinder定驚,脆脆的巧克力碎了一點,腳上的傷一直流血。

  你不知道高牆什麼時候砸下,而我們都是同樣脆弱的雞蛋。

5.21.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05 - 劏


  2011年6月15日,馬頭圍道三級火,4屍5命19傷。
  同年11月30日,花園街三級火,9死34傷。
  兩次大火,肇事舊樓的後梯都被劏房所封,居民逃生無門,活活焗死或燒死。

  history repeats itself,原來新聞亦然。

  工作關係,用了好幾天上上下下走遍十多幢舊樓。距離花園街大火,原來已一年。

  記得那天被電話吵醒,立即趕赴醫院。接下來一星期都守在現場,看著消防員穿著制服汗流浹背地進進出出;看著居民登記回家,挽著大大小小的紅白藍袋扶老攜幼收拾細軟;看著居民變成「災民」入住社區中心,接受訪問時還拿著社署派的半瓶蒸餾水,一臉愴惶。

  大火翌日登上毗鄰唐樓的天台拍照。風很大,焦味撲面而來,直到幾日後仍久久不散,半條街外還嗅得出來。兩幢燒得焦黑的大廈夾在灰灰白白的唐樓中,突兀,怵目驚心。

  就在那個時候,「劏房」這名詞漸為市民所識。不,應該更早,半年前的馬頭圍道大火後,不是已說過劏房走火的問題麼?

  今天的新聞便是明天的history,重覆又重覆,因沒有記取教訓。事過境遷。

  但,難道無辜的死者就活該用生命付這個代價?


  花園街196-198號,還有192-194號,兩組門牌號碼都很熟悉,不知道上上下下走了多少次。現在兩幢大廈已重新裝修,樓梯漆上雪白的灰漆,外牆看不出一點燒過的痕跡來。門口又重新堆滿了垃圾,貼滿招紙跟廣告,若不是那個燒焦的門框提醒人們這裏發生過什麼事,埋葬了9條人命的兩幢樓,便不著痕跡地淹沒在花園街沸沸揚揚的人聲中。

  由漆得雪白的樓梯口鑽進去,空氣很悶,味道說不上好聞,是舊樓潮濕的垃圾味。梯間侷促而烏黑,一層層往上爬,遂層看消防設備夠不夠,走火的樓梯有沒有封死,有沒有阻塞,數每一層有多少個劏房。要仔細,也很煩瑣,不喜歡,卻也是很必要的工作。
  

  牆壁都鬆上白漆,看起來新簇簇的,但內裏的本質沒有變。火劫後,兩幢大廈的一半單位又重新住了人。最常見的格局是一劏四的房間,業主重新裝修好,再出租。住客大多是新移民家庭,還有以難民身分來港的南亞裔單身漢,不諳廣東話。問他們,知道大火燒死過人嗎?對方笑笑,說,知道,但也擔心不了太多,這裡便宜。

  一半單位還凋空,其中有的做了貨倉,有的還是本來模樣。其中一個單位的大門仍然虛掩,鋪了一層油膩的灰塵,客廳維持在一年前火災後首天解封的模樣,書籍雜物散落一地。不禁想,曾經住在這裡的人呢?

  自問不算膽小,但走在曾奪去九條人命的梯間,彷彿感到死者逃生時的驚恐愴惶。

  

  也去了馬頭圍道的舊樓。由地下走上天台,在垃圾堆中發現一張藤沙發,飽經風吹雨打,想過坐上去看看,最後沒坐,怕一坐便塌。沙發上,曾經坐過些什麼人呢?



  由天台走後樓梯下樓,能見光的梯間種了不少植物,儘管住的地方狹小,人們還是想辦法開出自己的一片天。住劏房並不可恥,該感到慚愧的是我們的政府,連一個安全的棲身之所也沒能提供給她的市民。



  忘了走到幾樓,看到一個七、八歲的小男生,沿樓梯拐上來,穿著T-恤短褲,踢著拖鞋,手裏拿著一個縐巴巴的膠袋,大概是放了鎖匙銀包之類。這個年紀的小男生,都這副小學雞打扮。梯間很暗,得亮著手機的電筒app,小男生卻熟練地走向其中一道鐵閘,打開,再掩上,隱沒在鐵閘後的漆黑中。

  太黑,鐵閘內還有一段走廊,分佈了好幾道門,都是劏房。進了哪個門都沒看見,只憑聲音知道他掏出鑰匙,開門,再關上門。就算開門的一刻,竟也沒看到一絲光,難不成小男生的家也沒有窗?

  後來用閃光燈對準鐵閘內拍了幾次,才總算看到小男生的家門口。正太控怪姨姨好想衝上去敲門,拍拍他的頭,告訴他,小朋友,好好讀書,加油。

  忘了是否同一幢大廈,同一天,也看到挺著大肚子,兩手挽著餸菜的孕婦,爬著樓梯走到家門,扶著鐵閘微微喘氣。理著最方便打理的短髮,圓滾滾的肚子像隨時要臨盆,兩手把沉甸甸的菜放下,一直眉頭緊皺,汗水沿鬢角滑落。看到陌生人,也只是瞟了一眼,便掏出鑰匙,又挽起餸菜,開門進屋。

  看看牆上寫著「七樓」。唐七樓即6/F,這個準媽媽,挽著沉得把膠袋都拉長了的菜,走了六層樓梯。

  

  那天放假,以一個路人的身分經過花園街,看到有人在拍婚紗照。不知道這對新人是否跟花園街有什麼關係,或純粹取景。但,這條街大概也埋藏著很多故事吧。也不知道這篇手記寫出來要幹什麼。或許,只是希望大家看到,新聞背後的一些人的生活。

  別再說「要不是劏房,他們便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之類的話,彷彿劏房是個偉大發明似的。劏一間房不是劏一間房那麼簡單,住的人多了,住客得煮食,電器也多了,便得有相應的消防設施,走火警的通道也要夠闊,而且部份業主把樓梯都封住變成劏房的一部分,堵死了居民逃生的活路。

  若認為「別的地方租貴,有些人負擔不起幸好有劏房」,更應該問的是,為什麼我們的政府,讓大家連住的地方也沒有,然後大家還甘之如飴,去買天台沒有圍欄爬上去會跌落街的發水樓?

5.16.2013

記一個夏夜,或那些 magic moments


  圖片來自National Geographic 的 Photo of the Day

  明天還沒到(雖然己過十二點),行程已排得滿滿的。得早早爬起來上班,但睡前想寫一點東西。

  這幾天空氣都悶得慌,昨晚獨個兒沿海傍跑了一個小時。獨處很適合思考,雖然跑完也就忘了想過些什麼。回家,洗一個澡,繼續做人。

  家中電腦的 Chrome設定了 National Geographic 的 Photo of the Day當首頁,每天看一張新的照片,由電腦的視窗探頭出去,瞧瞧外面的世界。意大利漫山遍野都是花的山坡,印度的Kalaripayattu刀術格鬥,保加利亞被雪埋住的鞦韆, South Georgia Island的企鵝,每張相片都提醒你,世界有多大。

  今天的相片是智利南部一個小山丘的天空。這種光叫上帝光,或雲隙光(Crepuscular rays),攝影師在網站上說了照片背後的故事:

  "I took this photo in Villa O'Higgins, a remote town in southern Chile, during my bicycle trip through Patagonia. I arrived at this place after I had been riding my bicycle for two weeks. At the end of an exhausting day I went for a stroll and came across a lookout. As a storm was developing, I saw a beam of light breaking through the clouds. It only lasted for a few seconds, but it was a peaceful and magical moment." —Feliciano Ripa

  忘了是周榕榕還是區家麟說過,旅程中有些時刻,你可以叫 magic moments,也可稱它們為一顆鑽石,那是當下的感動與平安。他朝有一天,當你感到徬徨無助,六神無主,便從記憶的口袋中掏出來細細摩挲,找回當時安然靜謐的感覺。

  這張相片,也會成為攝影師旅途上其中一顆鑽石吧。

  某次獨遊台北,初春,乍暖還寒,卻下起傾盆大雨。打了傘,仍衣衫盡濕,遑論鞋襪。每步踩下去,都感覺到襪子能榨出水來,又濕又冷。到了永康街(舒國治推介的竟是永康街的鼎泰豐分店!事後去吃過,跟香港的分別不大,暫時吃過最好吃的小籠包還是在蘇杭。),還沒來得及逛逛,隨便找了間餐廳便躲進去。

  冷氣一吹,更冷。點了些吃的,從袋裏掏出記事本來,想寫一點東西。侍應端上一碗冒著熱氣的粟米湯。拿起勺子,喝一口,暖意由口腔蔓延。店內一直播著歌,此刻在空氣中流淌的,是Jason Mraz 的Make it Mine.

  於是在記事本上寫下一句:下雨,從頭到腳衫褲鞋襪盡濕,但我在旅行,而這又算得上什麼呢。



  某年仲夏,買了一張單程機票,隻身浪遊江南。習慣每到一個地方會隨便跳上一輛巴士「遊車河」,呃, 然後在上海出事。由天光遊到天黑,心想,這輛車怎麼這麼久還沒開到目的地?當時沒有智能電話,憑車上路線圖,終於找到一個接近地鐵站的地方下車,已近晚上八時。盤算了一下回旅館的路,足夠匆匆吃個晚餐然後趕上尾班車。

  在外地很少光顧連鎖店,但在遊了兩個多小時車河後,又睏又餓。看到熟悉的黃色M字,還沒反應過來已推門進去。坐下,喝一口甜甜的熱巧克力,禁不住綻起一個感動的笑容。對著一杯巧克力傻笑自拍,然後趕緊風捲殘雲K.O.掉那些麥樂雞跟薯條,坐20個地鐵站,回到旅館。

  後來跟朋友報平安,才知道那天不小心由市中心坐到了市郊,巴士再過兩個站就到虹橋機場。

  喜歡旅行,未知的小冒險如此吸引,而我在旅途上細細撿拾,像Mario般沿路收集寶物,放進記憶的口袋裏,珍而重之。

  Make it mine.



  喂喂,歡迎悄悄(或不悄悄)來找我分享一下你們的 magic moments 喔。

5.08.2013

推土機前的小白花 - 說拉薩

  

  推土機的巨輪,終於也輾到拉薩。

  看到報導,還有唯色的博客,拉薩要建「八廓商城」,將八廓街的小販統統挪到商場裏去,沿街居民全部迫遷,空出來的房子變成酒店酒吧畫室之類能賺錢的商店,好生氣。這跟拆了人家祠堂然後建夜總會有什麼分別?焦急、憤怒,更多的,是擔心。

  作為一個毫不相干的遊客,尚且深感惋惜,何況生活在當地的藏民?

  拉薩,是他們心中一個神聖的地方。

  某年仲夏,有幸到拉薩一遊。爬過布達拉宮滲著酥油香的樓梯,用指尖撫過羅布林卡圍著花團錦簇的牆,在大昭寺轉過沈澱了千百年虔誠的轉經輪。當時年紀小,在八廓街只顧買手信,後來才讀慢慢懂,那些蓬頭垢面,繞著大昭寺三步一磕,匍匐在地的藏民,眼神裏藏著什麼。
  

  那是一種無上的虔誠與執著。

  「磕長頭」即磕「等身長頭」,兩手前伸,五體匍匐,周而復始,以身體丈量大地。很多藏民一生的心願,是到拉薩的大、小昭寺朝聖,膜拜兩尊相傳經佛祖親自開光的佛像。三步一磕,由千里之外的深山曠野,一路磕到拉薩大昭寺外,路途艱辛,須戴上護膝護肘。若停下休息,必劃地為記,休整後再從記號起步。便是要過河,亦於岸邊磕足河寬,一絲不苟。藏地海拔高,風厢蝕骨,日照灼人,日夜溫差極大,餐風宿露,其苦可知。

  迢迢千里,攀山涉水,以最原始的方式移動,路程往往以年計。踏破鐵鞋,一生一次,只為來到所信的佛的面前,頂禮膜拜。當時少不更事,後來才明白,當一個人為一件事執著如斯,執著的是什麼已不重要,單是這份執著,已值得尊敬。 




  而現在掘得百孔千瘡的八廓街,正是藏民繞大昭寺朝拜禮佛的轉經道。

  「轉經」即沿著寺廟、神山、聖湖順時針繞圈瞻禮膜拜。藏民繞大昭寺轉經,漸漸開通成路,是為拉薩三大轉經道的中轉經道,藏語稱「帕廓」。「廓」是「圈」,藏民繞著大昭寺轉經,形成三個大小不同的同心圓,最小的是大昭寺裏的內轉經道「囊廓」,接著是八廓街的「帕廓」,最大的是環繞拉薩老城(大小昭寺、布達拉宮、藥王山)的外轉經道「林廓」。

  傳說,先有大昭寺,後有拉薩。拉薩(Lhasa)是西藏的心臟,大昭寺(Jokhang)又是拉薩的心臟。在神話時代,西藏的歷史是這樣的:統一吐蕃(藏族朋友說,西藏的英文「Tibet」來自「吐蕃」)的松贊干布先後迎娶了尼泊爾的尺尊公主,與大唐的文成公主,欲在拉薩建城。

  當時拉薩河谷仍是沼澤,松贊干布要在拉薩建寺,卻諸事不順,白天蓋好,晚上便遭妖魔拆去。文成公主精通五行,推算出吐蕃的地形就是一個仰臥的羅剎女(魔女),拉薩正位於魔女心臟,臥塘湖則是其血液所聚,要平安建城,必先鎮壓魔女,遂著松贊干布以一千隻白山羊馱土填湖,在湖上建寺,於唐朝貞觀二十一年(公元647年)始建大昭寺、小昭寺,及另外遍佈藏地的十多座小寺,鎮住魔女四肢。

  拉薩(Lhasa)的古名「邏些」由藏文「Ra-Sa」而來,「Ra」是羊,「Sa」是土,以山羊馱土建大昭寺,遂有拉薩。

  然後政府要把繞著大昭寺的「帕廓」,藏人最重要的宗教場所,變成歌舞聲色燈紅酒綠的商業大街。

轉載自藏族女作家唯色博客,轉帕廓的藏人。

   曾經小攤販櫛比鱗次的八廓街,現在堆滿建築廢料,繞著大昭寺朝拜的藏民,只能瑟縮於路中心僅有的空間魚貫而行,在頹垣敗瓦中轉「帕廓」。

  曾跟來自內地的大學同學討過,中共在藏區的統治究竟對藏民來說是好是壞。對方的論點是,政府讓他們脫離無產階級的文盲狀態,大大改善生活質素,有水廁,能洗熱水澡,有冰箱跟電視機。

  但代價是?文化傳統不被尊重,卻作為招徠遊客的噱頭不斷被消費。

  同學問,你怎麼就知道他們就喜歡待在山溝溝裏,過著整天不洗澡的日子?

  一旦見過「磕長頭」的藏民眼中的執著,便知道,世界上有太多東西,遠比家中有幾個電冰箱來得重要,而且值得珍視。

  當然,也認識一些年輕藏人喜歡去Disco,Hip-Hop跳得比香港的所謂跳舞歌手好,但同時也會跳藏舞,唱藏語歌,他們叫「蹦D」。

  要怎麼生活,是他們的選擇,但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沒有選擇。

轉載自藏族女作家唯色的博客。拉薩東措對面拆了一片,讓地方給八廓商城

  藏族女作家唯色在博客上高呼「我們的拉薩快被毀了! 救救拉薩吧!」,因為八廓街將變為八廓「商城」:


  老城改建分作幾大塊:老城中心即環繞大昭寺的八廓轉經道徹底清場,所有攤販被搬至新蓋的「八廓商城」內,沿街原住民則全部被遷至拉薩西郊堆龍德慶縣,迅速搬遷的住戶可得兩至三萬元補助,不搬遷的就是政治問題...騰出的空房、空院子則用來招商引資,設作商店酒店酒吧畫店展覽館之類;老城的其他街巷和寺院,如小昭寺前 面將開闢大片廣場,周遭住戶同樣被搬遷遠郊;老城東北角,原城關區政府所在處即改建「八廓商城」,等等。

  固然,原本有著宗教意義的帕廓不會就此變成空空蕩蕩的街,卻會變成專為遊客而存在的熙來攘往的街,但不再是藏人轉經朝聖磕長頭的街了,即便有磕長頭的朝聖者,也是給遊客助興的背景。



  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布達拉宮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2000年,大昭寺作為布達拉宮的擴展項目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2007年,布達拉宮被世界遺產大會「黃牌警告」,批評因過分追求旅遊收益,隨意開發,可能被吊銷「世界遺產」的稱號。

  這年頭,政府已用不著出動坦克車,因為推土機的威力比坦克更大。其可怕之處,在於所有破壞的行為都以「經濟發展」之名合理化,堂而皇之把你家拆掉。皇后碼頭,天星碼頭,菜園村,還有更久以前的喜帖街,雀仔街,遠在拉薩2,800公里以外的我們,誰又曾抵擋得了?

  開首照片裏的小白花,原來有個可愛的藏名,叫格桑梅朵(skal-bzang me-tog。「梅朵」即「花」,「格桑」是「幸福」的意思。看似弱不禁風,卻最粗生耐寒,在西藏開遍漫山遍野,隨處可見,在全世界最猛烈的陽光下迎風招搖。

  可惜,抵得住千年風霜,卻終敵不過一夕繁華。

  你聽到了嗎?小白花在哭。


(相片部份轉載自唯色博客,其他借用自年青先生。)
參考資料:

唯色博客:http://woeser.middle-way.net/

《藏傳佛教民俗與信仰》才讓著,民族出版社
http://baike.baidu.com/view/332117.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74848.htm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d850e0701016bzw.html
http://zh.wikipedia.org/zh-hk/%E5%85%AB%E5%BB%93
http://baike.baidu.com/view/28306.htm?fromId=369649
http://book.dajianet.com/print/1467473/687874/?validated=true
http://www.eqie.com/u/xz_3.htm
http://hk.chiculture.net/1209/html/1209b05/1209b05.html
http://www.cchmi.com/tabid/770/InfoID/13796/Default.aspx

5.04.2013

走路,或跑路


  舒國治的《流浪集》裏,有一篇寫走路。這位有趣得緊的叔叔說,走路是人最高貴的姿態,若此處風景不好,或那邊物事更佳,抬腿走過去便是,簡單至極。

  那是人的主動性(agency)的體現。人之為人,貴在其自由意志(freewill),自由地思考,主宰自己命運的意志。不喜歡便走,愛留便留,若環境無法改變,便走。走路,是在地球表面移動最基本的方法。

  這些日子香港都在下雨。喜歡聽雨聲,但只限安坐室內的時候。體質畏寒忌濕,不喜歡打傘,也討厭鞋襪盡濕,下雨天盡量不外出,可因工作關係,曾在大雨中瑟縮葵涌貨櫃碼頭的滲水帳篷下,雨水沿風衣的帽邊滴落;也曾於黃色暴雨警告下沿著山路,在沙田的寮屋間左穿右插,鞋襪盡濕。好天曬落雨淋,攀高爬低,其實我們跟地盤/碼頭工友一樣,都是靠體力掙口飯吃的無產階級勞動人民。(但,誰不是工人?撐碼頭工人等於撐自己,請捐錢支持!又,曾跟不少碼頭工友聊天,但那是另一篇手記的故事了。)

  那天在沙田寮屋採訪火災,黃色暴雨警告還不是白掛的,天空黑壓壓地烏雲密佈,才不過下午五點,已像傍晚六、七點天黑的光景,豆大的雨點擲地有聲,在山邊寮屋之間穿來插去跑了半天,離開時已是傍晚。褲管濕了半截,來不及挽起,腳上還穿著濕鞋濕襪,抬腿往車廂一邁,由同事駕車回公司。

  駛出沙田,雨漸細。穿過大老山隧道、上觀塘繞道、到了東區海底隧道入口,已沒有雨。(當然啦在觀塘繞道塞了個多小時的車,困在車廂悶到開始研究安全帶能不能拿來吊頸,一邊還擔心是不是有嚴重交通意外,要不要跳下車走過去拍個照,那可是看不見盡頭的車龍,不知道要走多遠才到源頭@@)。

  好不容易到了東隧入口,連雲也開始散了,看到黑夜降臨前的僅有一點陽光,忍不住小小地偷笑了一下。大概港島區剛下完滂沱大雨了吧,雨後,天朗氣清。



  沙田還在下雨,港島區己放晴。

  「也無風雨也無晴」可望而未及,但總能提醒自己,「東邊太陽西邊雨」--當眼界夠闊,心情便不會被天氣困住。

  也許香港實在太小,而且整座城也在趕時間,甚少走路,很多時候因趕時間/天氣熱/累,15分鐘以上的路程都考慮坐車,漸漸失去了走路這種最基本的生存技能,後來行AYP更覺如此。腳踏實地,用兩條腿把自己帶到想去的地方,是人最基本也最高貴的生存姿態。

  大概始自某年上京的訓練,若環境許可,凡半小時以內的路程,都覺得可以用走的。在北京問路,對方總熱心指點:「從這裏走過去很近的呀,不用打車!」「走多久?」「不過二十分鐘!」後來發現,人家的「二十分鐘」,我們得走上逾半小時。走得多,漸漸覺得半小時以內的腳程,都應該用走的,特別在旅行的時候。慢慢地走,細細地看。

  Kinder小姐很喜歡的一句話:「你不能改變天氣,但可以改變自己的心情」。「苦樂在乎主觀的心,不在乎客觀的事」,境隨心轉,那是絕對的自由意志,自問道行未夠,但永遠記住,境不轉,人轉。

 乘飛機總很喜歡坐在窗邊,看天。年初到澳洲蹓躂,坐了N程內陸機,看遍14,000呎上的日與夜,好美。

   只要飛得夠高,雲層之上,任何時候都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