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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2013

困



   這篇會很短,因為趕時間去瞓覺!但還是要寫。

  生為女子,有許許多多男生們此生永遠無法明白的痛苦(反之亦然),例如每月的痛。借來厚厚的連帽外套,頭髮胡亂束起,抱著暖水袋窩在座位上,兩手有氣無力的在鍵盤打呀打,頹得可以。只差把額前的頭髮往後一夾,便活脫是窩在家寫稿的行頭。今次不算太嚴重,但腦袋無法運作,趴在滑鼠旁輾轉反側,最後還是著老闆讓我回家寫稿。

  在公司寫稿不是問題,最大的問題是沒帶止痛藥在身,而且愈來愈痛,再待下去,怕沒法回家。把桌上的東西全部掃進抽屜,關上,電腦也沒關拿起手袋便走。全身無力,整個人軟綿綿的只想躺下,但腳下卻絲毫不敢怠慢,以鋼鐵般的意志迫自己急步走向巴士站。不敢停,怕一停便倒下。

  去到巴士站卻剛走了一輛巴士,妖。下著小雨,撐傘的手有氣無力,只想就這樣倒下,偏偏能倚一下的欄杆也給打濕,小腹愈來愈痛。此刻身體、心上很不舒服,又不能「斷片」,巴士過了時間還沒來,無了期的等待,心裏一直在爆粗。

  被困在此時此地的這個身體,無處可逃。

  每次痛都有這種感覺。除了痛,對上一次是某次坐通宵火車,坐在一排三人的座位中間,左右被一個睡著的大叔跟一個睡著的麻煩女人夾擊,動彈不得,辛苦得很卻無法逃離。討厭不舒服的感覺,更是被困在此時此地的不自由。

  忍不住打電話給酒窩小姐試試轉移注意力,沒有用。你才是你的人生的主體,你的subject與subjectivity。

  回家,用最短的時間吞了一碗飯然後爬上床,聽著歌轉移注意力想入睡,矇矇矓矓滾了不夠一個小時,便被調好的鬧鐘吵醒,爬起來又繼續寫稿直到十二點。

  還沒做到李天命那種抽離自我,以「看看你怎麼個痛法」的心情跟牙痛搏鬥的境界,為了不再被困,要好好保養自己的身體。頂,我可是要走遍青藏高原野!營!爬!山!的!

  好好鍛鍊,才能自由地在這世界行走。晚安。

5.31.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06 - 關於暴力



  不是不知道有記者被打(喂當記者也不是理所當然會被打吧),但發生在自己身上又是另一回事。

  吃著Kinder巧克力,喬裝水貨客,向龍頭打聽走貨的行情。(哈哈其實應該要叼口煙,下次買包煙仔巧克力。)突然同事拿着單反走到我身旁,舉機,嚓嚓嚓,轉身離去。本來還想裝傻留在原地扮路人,但見廿多名中年漢追上去圍著他,不得不上前攔截。於是我的身分也敗露了。

  一直拉着同事離開現場:我們走吧。但他堅持報了警要留在原地等警察,以一米為半徑,水貨客形成一個圓圈將我們包圍,不斷用粗話指罵。對方用手機拍我們,同事又拿出單反拍了幾張,對方其中三人圍上去,搶相機,打人。在選擇舉機拍下過程跟分開他們之間,選了後者。

  有一刻很後悔自己沒學好柔道(好吧其實以我的身體狀況,衣櫃裏的黃帶已是賺來的了)。嘗試拉開他們無果,救不了他。在旁邊睜眼看著同事被推倒在地,圍毆。水貨客逞兇後逃之夭夭,要不是他們忌憚我是女生,恐怕我也成為到警署報案的主角。

  好生氣好生氣。看著同事被打,卻什麼都做不了。

  原來當人面對赤裸裸的暴力,是那般無助。

  那是很大的humiliation,對一個人的能力的侮辱。就算我的同事如何挑釁如何欠打(曾問過他為什麼不用長鏡,非得深入敵陣?)沒有人有權用暴力傷害另一個人!只因為他們人多,力大,弱勢的一方便合該被欺負?在場圍觀的最少有數十人,但無人伸出援手,我可以解釋,因為他們也常在這裏出入,怕得罪人,但仍然好生氣。頂吖打電話報個警都得啩。一直以為,見到有需要的人,幫忙,是人人會做的事。

  平常都看PPRB發的稿採訪,想不到今次成了稿上的主角。到了醫院,一眾行家已守候多時。跟行家說:「好嬲,點解可以光天化日之下打人?!」對方笑得輕描淡寫:你做過老謀(謀殺案)未?殺人都得啦,何況打人?無言。

  一直以來,我的世界不是這樣子的。以後對現實世界又多了一點認識,很痛。不只是推撞間擦破皮的傷口在洗澡時的刺痛,這個比喻很不純情,是破處的痛,由理想跌落現實的痛。原來這個世界是這個樣子的。

  但理想主義如我,仍認為這世界不應是這樣子的。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所有努力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會打個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折或者乜Q都無,但仍捨不得不努力拉近中間的距離。心中的世界不會動搖。今次學會了一點,下次可能應付得更好,可能不,但我在進步。

  原來當人面對暴力與不公,感覺如此無助。今次的小風波尚且如此,小至被黑店訛騙投訴無門的受害者,大至謀殺案的死者家屬,他們面對的不公更甚,遑論會隨便拆掉你家把你兒子輾成肉泥連拜祭也不讓的暴力。若有能力,好希望好希望好希望,可以幫上一點點忙。

  願我再勇敢一點。

  以上文字寫於N個月前。

  這件事的後續是,第一次上庭當證人。靠著同事拍的照片,警方居然抓到其中一人,控以傷人罪。沒讀過法律,那次上庭後,深感箇中學問極深。

  那是一套很特別的遊戲規則。辯方大律師不停盤問我案發過程的細節,例如仔細形容三名兇徒每人分別做了什麼動作,用右手還是左手打人,甚至當時雙方跟花槽的距離究竟是一米還是兩米。覺得這些細節毫不重要,而他給我的印象是只要我記錯了其中一環,便企圖借此否定我的其他供詞。還好最後幸不辱命,離開時抹一把汗,心想今次大概是過去廿多年來,記性最好的一遭。

  (也許只是我的片面印象,但不禁想,要是沒什麼知識的一般市民,面對這種體制,可能是另一種不公。不知道法援能幫上多少忙,但那是另一個議題了。)

  作供完畢,拿了證人費去買零食,回到公司便又忘了。直到很久以後,才偶然得悉那個人被判入獄三個月。算是吁一口惡氣,但當日被推倒撞上花槽,留下的疤痕至今還在,怕是從此無法消去。對方被罰,是還我們一個公道,但暴力造成的傷害無法挽回,若可選擇,情願事情從沒發生過。

  本來要寫的是另一個故事,但突然很想跟大家分享,曾遭遇到的暴力。不一定要出動地上最強武器例如摺椅或拳腳交加,像拍電影般地把你打得頭破血流眼青鼻腫才叫暴力。暴力是一種恃著體力/體制/金錢上的差距欺侮人的不公平,可以發生在每日的生活,在我們每個人身上。(李老闆暴力不?)每個人面對暴力的不忿,都是一樣的。

  小時候老爸常把我趕出門,用盡全身氣力往裏擠,卻總給他推出門口然後呯一聲把門關上。你覺得自己沒有錯,但對方力氣比你大,任憑道理如何站在你這邊,也只能任由宰割。
  
  快到六月。近日的爭論是支聯會的「愛國愛民」口號,有論調謂,因為不想「被愛國」,所以要杯葛六四燭光晚會。同樣認為那個口號不代表我,對眾志成城為公益式的集體熱血也會起雞皮疙瘩,但,還是會去。

  理由只得一個--為那些被暴力蹂躪而無法發聲的人,點一支燭光。六四晚會的燭光是一個指標,告訴全世界,特別是高牆上的人,還有我們這麼些人知道你幹了些什麼,我們在看,我們記得,而且會一直記住。

  電影《向政府說不》(NO)有一句對白,大意講獨裁者總喜歡用"anyone"營造美好憧憬,(例如當年推銷副學士學位的調調:任何完成副學士的人,都有機會升讀大學),然後讓人民相信,自己有機會當上那個幸運的"anyone",因此安於現狀,當一個聽話的「廣大人民」。而民主,就是要讓"anyone"(任何人)落實為"everyone"(每個人)。

  反過來,日常生活的平靜也讓我們覺得,暴力不會來到你面前。但當大家以為暴力只是針對某些「不聽話」的"anyone"時,我們"everyone"其實都立於同一高牆下。在沒有規範的權力裏,老大哥隨時都有可能以各種理由找上你,而你無從反抗。相信不少人看過這段話:

德國牧師馬丁.尼穆勒:
納粹殺共產黨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納粹殺猶太人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納粹追殺工會成員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納粹殺天主教徒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是新教徒;
最後當納粹開始對付我時,已經沒有人能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They came first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by that time no one was left to speak up.
 Rev. Martin Niemoller(1892-1984), 1945

  一點燭光,是為當年被坦克壓爛血肉之軀的人發聲,是為子女喪命後還得背上污名連拜祭也要偷偷摸摸的母親們發聲,也是為了自己發聲。

  退一萬步,就算不覺得自己有機會成為那個"anyone",我這點小遭遇尚且深深感受到被欺侮的屈辱跟不忿(當然,我的經歷微不足道到無法與之相比),何況當年廣場上被殺的學生跟他們的家人?在這個大框架下,其他的爭論都微不足道。作為人,在能力範圍以內為另一些人做一點事,為什麼不?

  被圍剿那天坐救護車到急症室包紮,從背包底掏出剩下的Kinder定驚,脆脆的巧克力碎了一點,腳上的傷一直流血。

  你不知道高牆什麼時候砸下,而我們都是同樣脆弱的雞蛋。

4.15.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02



  終於又提起筆來,說一點在埃及採訪的事。

  那天放假,下午四點多仍窩在床上。大佬來電,聽到我沒睡醒的聲音,問道:「病了嗎?」不好意思說出真相(血流成河剛從肚痛的地獄醒來),含糊其詞應了幾句,大佬輕描淡寫的說:「哎呀,還想找你去埃及」,便匆匆掛線。

  掛線後趴在枕頭上想了想,埃及?立即跳起來開電腦找資料,原來有熱氣球墜落田野,19死兩傷,其中有9名港人,立即回電給大佬。

  數小時後,便身在往開羅的飛機上。

  喜歡到外地工作,雖然做的還是一樣的事,但看的是不一樣的東西,接觸的是不一樣的人。正值還貴利的幾天,止痛藥不離身,到外地採訪從來不是參加旅行團,早有心理準備,仍比預期辛苦,不論身心。相比之下,上次零下20度到東北只能算踏著拖鞋到樓下買份報紙。於是又強壯一點了吧。



  開羅的天空長期濛上一層灰色,整個城泛著泥黃的沙塵。因為舊車多,廢氣大,甫下機已感呼吸困難。熱帶的冬天,日間外出還得穿短袖。街上大部分都是男的(後來問當地人,原來女性婚後便不會外出,天)。總覺得他們的目光裏有種虎視眈眈的意味,特別是獨自走在街上時。這是個壓抑的城市。

  開羅跟香港相差六小時,睡的是開羅時間,趕的卻是香港的死線。開羅還是凌晨四點,香港卻已是早上十點,常常睡下不久便收到公司電話,要向香港那邊「報料」。有行家跟攝記住雙人房,索性每晚三點便到酒店大堂坐著,等香港同事打電話來「收料」,以免吵醒還不用工作的攝記同事。

  每天工作至凌晨,日出不久便得起來,趕在香港截稿時間,即當地日落前完成所有報導。乘著日光追趕時差,每天只睡幾小時,飯也沒空吃,到埗首兩天光顧得最多的是酒店旁的starbucks,上面第一張照片是第一天吃的沙律,打包上車,邊吃邊趕往醫院採訪。
  
  其中一個採訪對象,是死者家屬。跟以往遇過的家屬很不一樣,當然,每個人面對悲傷都不一樣,但這三個家庭表現相對冷靜,沒有傳媒最喜歡的呼天搶地畫面,只是對記者的出現顯得驚惶。電台電視台報紙雜誌,所有傳媒的記者多次用盡方法接觸,都不願談。

  到事發地點路祭那天,埃及宣佈重開熱氣球活動,氣球墜毁的焦坑還在,十多名死者還躺在殮房,什麼都沒查清楚便重開?由開羅到樂蜀要坐一程內陸機,約一小時。降落時全世界得扣上安全帶坐好,趁機走到家屬旁,問他們對埃及政府重開熱氣球的看法。其中一個家屬很驚惶地別過面,直搖頭。

  回到自己的座位,在想,我想借家屬的口批評埃及政府的做法,因他們是最有資格質疑的人,但他們實在沒義務回答我的問題,或為我做這件事。

  所有記者跟家屬住在同一間酒店,有行家甚至去敲他們的房門。行家憶述,對方開門,知道是記者,「成個人震晒」,「嘭」的把門關上。記得在機場,所有傳媒守在閘口,拍攝家屬登機,有家屬以手掩面,其中一個攝記行家不滿道:「可唔可以走得大方啲呀?」沒人作聲。

  要分清莊閒,人家給你採訪,不是應份。要是人家不願意,那是一種騷擾。若你有家人死了,是否還得像行catwalk般大方給記者拍照?擺個post側頭七分臉抹眼淚給你先打個燈再拍可好?

  新聞跑多了,便忘了每天面對的,都是活生生的「人」。帽小姐說,行家都要把「人」物化,才抵得住每天承受的情感重量,大概等於CNN主播Anderson Cooper口中的 "dehumanlization"。突發記者自有一套語言,例如屍體稱「魚」,即「咸魚」的簡稱,把屍體抬上黑廂車舁送殮房,叫「抬魚」。

   最嚴重的,是把人變成沒有尊嚴跟感受的物件。

  Anderson Cooper 常往災難現場跟戰場跑,採訪過南亞海嘯、日本地震、亞富汗戰爭跟Katrina颶風襲美。剛看完他的回憶錄,Dispatches from the Edge: A Memoir of War, Disasters, and Survival,其中一段說他在戰場看到一家三口曝屍荒野,同事都咒罵兇手,他卻只是對屍體腐化的程度好奇,還用相機拍下其中一個死者已褪皮的手腕,形容「像戴了手套一樣」。

  記得某次有人跳樓,死者伏屍處,有骨頭飛濺在地上,行家指著一塊頭骨碎片,用「今天天氣不錯」的語氣說:「那塊骨這麼厚,應是老人家,『濕嘢』啦,好快做完!」「濕嘢」即不會「爆」的新聞,意思是老人家跳樓的新聞做不大,要採訪的有限。說完,一眾行家,包括我,便開始討論等會到哪裡吃飯。

  (我的界線是,在不影響到當事人或家屬的前提下,讓自己好過一點,必須。)

  常儆醒自己,新聞,說到底都是人的故事。但非常明白,為何大家,包括我,有時都忘了每天面對的,都是有感情的「人」。回港後把所有的文字報導看完,各傳媒的角度都差不多。其實每次事故都有一個報導範式,通常是追死者身世,講家屬有多慘,反而事發原因跟經過的「收視率」最低。像葉謝鄧律師行的999元離婚/破產/遺囑套餐般,照單撿藥。

  某周刊詳列死者身世,標題是「揭露死者悲情一生」。痴線,一個正常人家庭美滿何來悲情?那些給炸去手腳的內地礦工或倫常慘案的死者叫什麼?家屬在路祭現場痛哭,標題是「家屬終於崩潰了」,看戲麼這是,等了好久終於看到眼淚?某報用眾死者登上熱氣球的相片做頭版,標題是「最後的微笑」,死者的親友看到,情何以堪。(但問自己,若取得照片的是我,會否用來做頭版,會。所以我沒資格批評別人。)

  不斷用煽情的手法轟炸,讀者看多了只會麻木,傳媒只能變本加厲愈來愈煽情。這些時候,便會有點生自己的氣,如果能想到別的角度包裝新聞,也許便不用局限於這些999元離婚套餐?

  如果讀者已覺得麻木,寫出來也不當一回事,為何要為了一宗大家揭過便算的新聞,問一些讓家屬痛苦的問題?

  一直在想,直到那天採訪其中一家死者的靈堂。

  (要說的太多,待續)

3.13.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01



  跨越六個時區回來,原來已在香港消失了一星期。回公司寫了一篇手記,說的儘是不相干的小事。有些事情沉重到一個地步,不是不想說,而是不知道如何開口,最後便索性沒正經的胡鬧笑笑帶過。

  不擅長表達自己,但決定以後要坦然一點,作為由火星回地球的第一步。勇敢而坦誠地,真實地活。

  所以,以下這篇才是真正的採訪手記,或者是,入行跑突發新聞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心路歷程。

  有著豬也似的體質,一向與失眠絕緣,這幾天仍然倒頭便睡,卻睡不好,一直胃痛。下機翌日,醒來,沒由來的莫名不安。打電話給主修心理學的同行無憂小姐,懷疑我有輕微的PTSD(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著我把這幾天的經歷寫出來。其實上次從東北回來也這般,結果一時衝動把頭髮狠狠剪短。

  留了一年多,好不容易才長到這長度,沒頭髮可剪了,還是乖乖寫出來吧。

  事情由入行說起。

  跑突發新聞一年多,見過的生死不算少。常出入醫院、殮房、殯儀館,由開始的小心翼翼,每問一句都充滿罪惡感,到現在可在現場跟行家說笑,算是放開了一點。當然,仍堅持上班不穿紅色,也儘量不在喪親家屬面前笑,提問亦小心。記得有次找一個在工業意外中輾斷腳的工人,問他事發經過,被指責太殘忍,但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只有寫出來,才能對僱主施壓增加賠償金,並避免重蹈覆轍。

  雖然更多時候,連自己也不禁質疑,做這些事,意義何在。



  那次到東北採訪車禍,一個港人旅行團所乘的旅遊巴失控,撞上一輛運粟米的卡車,兩死多傷。與家屬同機往吉林,住同一間酒店,一起跑醫院,旁觀他們的徬徨與哀傷。

  死去的有一名老太太。事發時老伯看著太太給車窗壓住,用力扒開車窗,雙手給玻璃劃得鮮血淋漓,最後仍眼睜睜看著老伴氣絕身亡。

  那天隨老伯回到事發現場拜祭。東北的寒冬,剛下過雪,零下二十度,滴水成冰。路面結冰,車差點開不過去。還只是早上,但天極陰,雲灰白一片,風過處,如刀鋒刮面。連記事本也收起來,手已抖得寫不了字,渾身在顫。曾奪去兩命的意外現場已不留任何痕跡。

  生命竟輕如雪落掌心,轉瞬融化。徒剩滿目蒼涼。

  老伯帶著太太的衣服跟祭品,蹣跚地走到荒涼的田野,力竭聲嘶:「我對你不起,帶你來旅行,卻沒能帶你回家!」撐起傘,「你又怕冷,又怕孤伶伶,這裡這麼冷,跟我們回家吧,返屋企啦!」

  彷彿妻子尚在人間。

  不知道人死了還在不在,鬼魂會不會怕冷,會不會孤單,但看到老伯佝僂而無助的身影,手執一件衣服,喃喃訴說著不知道對方還聽不聽到的話,心好酸。

  雙眼已通紅,仍不得不走近,留心聽他說什麼,看他做什麼,仔細紀錄,待會向公司「報料」。將他們的傷心化為報道上的文字。

  那一刻,覺得自己好差。已想像報道的標題與內文會極盡煽情之能事,每次死人塌樓都一樣,講家屬有多慘,講死者身世。讀者揭開報紙,看完,感嘆一句,真慘,然後?或者看得太多,已麻木?

  我覺得我們在消費他人的不幸。

  路祭後,到廢車場看那輛撞到變形的旅遊巴。整輛車像給狠狠踩扁的汽水罐,車門擠成一條縫,得由碎掉的玻璃窗爬上去。一呆。四周寂靜無聲,車廂內時間仍定格於出事的一刻,靜止在生活的日常。椅背夾著一袋花生殼;座位上有一對拖鞋,老太太罹難處,遺下染血窗簾。於是想像,出事前一秒,也許導遊還站在車頭說著冷笑話,後排的老夫婦在剝花生,老伯穿著拖鞋跟太太閒聊。

  直到兩車相撞一剎那,變故驟生,自此生死契闊,天人永隔。

  原來這就是生命無常的真相。


由碎掉的擋風玻璃處爬上車
本來的車門已擠成一條縫


  回港的飛機上,老伯訴說他跟妻子的感情。此刻,知道要問什麼,但實在問不出口,行家已開口:「現在心情平復了沒?」老伯老淚縱橫:「我們結婚幾十年,現在她死了,怎會平復?」有人拿出相機近距離拍下落淚一刻。沒作聲。問一個剛喪親的人「你心情平復了沒」,然後將悲傷而私密的一刻拍下,自覺是一種冒犯。

  但我也有把他的話記下來。

  深夜下機,回家洗澡倒頭便睡。偏偏翌日是正日生日。睡醒,電話被短訊轟炸,面書同時給洗版,都是恭賀跟相約慶祝。沒由來的覺得很不真實。十多個小時前還看著他人痛哭,此刻卻觥籌交錯接受著紛至沓來的祝福。剛旁觀完別人的痛苦,貌似自己的快樂也帶著罪惡感。

  我跟他們有什麼不同?是不是我做了什麼好事而他們做了什麼壞事?不過就是我不勞而獲地比他們幸運。

  大概因為想放下些什麼,那天下午,到理髮店把頭髮剪短,後來證明作用不大。(然後花了一年才長回原來的長度,心疼得我!)

  一直在思考,究竟做這些事情的意義何在。用對喪親者的不尊重與傷害,換來一張落淚的相片,或一句讓人鼻酸的direct quote,能帶給讀者什麼深刻的洞見?

回港機上,東北最後的夕陽

  然後,原來有時候,當你快要想破腦袋,上天自會告訴你答案。回來不久,某天回到公司,西裝先生走來,說認識伯伯一家。然後他說,曾有親人在內地旅遊時去世,但沒傳媒報道,手續也就很不順利,家人傷心之餘還被苦苦折騰。

  叮一聲,原來我們在監察這個社會。


  留在東北的日子一直天陰,離開那天終於放晴,一片澄澈,無雲。會長小姐說,正因生命無常,更要用力慶祝自己又在這世上多活了一載,身邊的人送上祝福,正因他們慶幸,你在。

  開首第一張相片是同事拍的,他也忘了是日出還是日落。想起某次在演唱會聽陳奕迅唱林憶蓮的《破曉》:「天 亦天天的了 地 天天的了/ 一天清一天風雨飄 似了似了不了地了」

  看過無數次日出日落,拍出來其實差不多,而且每天也有,但還是樂此不疲的到處去看。日出,日落。總有種感覺,大概會英年早逝(?),就像那天在東北某小店窗邊看到的小香草。脆弱而渺小,卻愜意地享受著冬日的陽光,拼命朝天空的方向生長。



  想看遍地球不同角落的日出日落。

  莫負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