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2013

關於french toast ,還有跑步

   又到了cafe corridors 吃 french toast。沒上次的好吃了,蛋漿浸得不夠久,麵包沒吸飽蛋汁,而且加點牛油會更香。這味道,40元才得三件,差強人意。倒是 smoothies 跟 all-day-breakfast 不錯,把舖租計算在內,超值。

  香甜軟糯的麵包跟叉起來會稠稠地掛在麵包邊的糖漿才是西多士的真諦啦好不好!

  其實cafe corridors才總共去了兩次,上一次在兩年前,跟友們跑完馬拉松,找地方吃點好東西。還記得介紹這裡的是對吃很有研究的Gucci先生,說 french toast 跟 all-day-breakfast必吃,果然沒差。可惜兩年沒去,有點退步,但要在鬧市中躲起來,這裡還是不錯的。窩在走廊盡頭,大隱隱於市的一個秘密基地,可惜露天的地方都劃做吸煙區了。



  ↑ 暫時吃過最好吃的西多士,在某個深夜。(我不會告訴你們在哪裡)喜歡在睡前吃甜食,撫平一天的勞累/怨懟/失望/傷心,然後甜甜地去睡。說到吃便一寫沒完,得叧外寫一篇紀事,獻給所吃過的各式西多士。(還有赤柱的泗益沒試!)

  呃,一開始是打算說跑步的。



  第一次去cafe corridor 是第一次認真地跑了10公里,然後一個人K.O.掉三件西多,把消耗的熱量連本帶利補回來而且有找,哈哈。

  Newton's first law,所有物件都靜止不動,除非有外力作用。

  開始跑步,是因為酒窩小姐。忘了是怎麼開始的,由海傍的小跑,到認真地跑10公里,至今的紀錄是半馬拉松的21公里。(沒人逼迫,大概也不相信自己原來可做到,謝了。)

  一開始,注意力常集中在呼吸,兩吸一呼,兩吸一呼,兩吸一呼。呼吸困難,不好受,於是不斷數算跑了多遠,跑了多少路,還要跑多久。但愈是注意呼吸,愈是被呼吸困難的感覺佔據,於是開始找東西轉移注意力。有一段時間會到健身室跑步,帶上書或報紙去看,或找些東西邊跑邊背(不准笑!)。從跑步機下來,腦袋比跑之前還累。

  有些人喜歡邊跑步邊聽歌。但各人不同,不喜歡multi-tasking,聽歌對我來說跟看書一樣累,而且要特意用方法轉移注意力,那就沒有好好地感受「跑步」這件事。

  跑多了,漸漸找到理想的狀態,讓腦袋忘記自己在跑步,但同時讓身體習慣你在跑步。

  背心先生說,跑步是與身體溝通的過程。

  身體不斷告訴你「好辛苦呀,停啦」,汗流浹背,氣喘如牛,腹痛,腿酸,腳踝痛。你要安撫她,你做到的,習慣就好,然後慢慢地讓身體適應這個運動量,再漸漸加大。

  目前跑過最長的距離,是前年跑的半馬,至今再沒參賽,因那次已不小心跑裂了腳跟骨(!)。(but I'll be back.)說出來又會被暴打,但確實小小地沾沾自喜了一下。一向三分鐘熱度而且怕辛苦,竟也如此倔強地為一件事堅持過,對我來說,是自由意志(freewill)的體現。(雖然方式超錯,哈哈)

  說一點小觀察。

  那天跑半馬,過西隧時,一陣掌聲響起,隨之見到殘障組的跑手兩手滾著輪椅飛快掠過,深感震撼。那是自由意志的極致,是人之為人,最高貴的狀態。

  練習不足(好吧其實沒練過),到上環已體力不繼,腳跟也開始痛,跑跑停停。好心的工作人員會為跑手打氣,於是不止一次被人像獄卒呼喝囚犯般(笑)喚道:「79213,唔好停呀,堅持!」

  低頭望望自己的號碼布,對喔原來在叫我,苦笑,又提起精神跑一段。認得旁邊某個跑得好慢的跑手,是一開始逢人過人的其中一員。

  想起某次在運動場上跑步。

  有東西要想才會跑運動場,因可以不用腦地沿跑道繞圈。場內有主婦們,大叔,小朋友,半專業級的鋼條大叔跟老伯,還有美少女跟少年。少年練短跑,少女聽著歌慢跑,鋼條大叔以消防員的意志鍛鍊身體,主婦做甩手操。各人以自己的步伐在跑,各有軌跡,誰也不打擾誰,就算倒著走也沒人會留意你。

  比鋼條大叔跑得快也不要沾沾自喜,因為不知道人家已經繞了多少個圈。

  有一次在公園跑步,被一個大叔「被比賽」。沒有在海濱長廊的盡頭起步,而是在中段的公園起跑,起跑不久越過了大叔,然後大叔氣喘如牛的越過我,又墮後。一開始不以為意,直到好幾次大叔在我旁邊氣呼呼的經過,又落後,步伐愈來愈急,最後停下,看著我在旁邊跑過。
  
  心裏苦笑,喂喂大叔,我跑得比你快,不代表比你厲害,只是起跑得晚而已。

  你永遠不知道,在人生的道路上,對方用什麼方式走過了什麼路,才成為此刻你見到的那個人,那個狀態。

  此生至今唯一一次半馬,用了三小時完成。後來再被人喊「79213,加油!」也會報以微笑,但實在腳痛,跑不動,而且也不會再為應付加油的人而提起精神再跑。

  跑步是終極孤獨的運動,每人步速不同,就算相約一起跑,也不免一先一後,最重要的夥伴,到頭來還是自己的身體。

  有人說過,跑步最難的地方,是在出門的一刻。有千萬個借口不出門,太冷,太熱,太累,沒時間,下雨,可能下雨。但出門的理由只有一個,我想跑。

  我只需向自己交代。  

2.22.2013

婆婆家的露台,或我家露台



  午後,坐在公公常坐的竹椅看書。陽光穿過露台的欄杆斜斜降落書頁上,在字裏行間細細投下時間的倒影。向來沒停的小正太(剛滿五歲的小表弟)靠在身旁,靜靜坐在地板上鼓搗著玩具車,自得其樂。偶爾遠處有汽車駛過,引擎聲由遠而近,最後漸漸遠去。餓了,到涼涼的屋裏偷一隻婆婆做的咸茶果,上鏈老爺鐘的鐘擺沉穩地滴答、滴答、滴答、滴答。靜聽時間流過,噓。


  忘了啥時候開始喜歡躲到婆婆家的露台看書,大概是小學時學會跟公公爭報紙看的事?每天清晨自告奮勇到樓下信箱取報紙,然後搬一張竹椅、一張小板凳,一大一小就這麼消磨半個上午。

  然後開始搬來各種可以看的東西,接下來兩個暑假都在書架攻城掠地,看完所有小說工具書後連家庭雜誌跟舅舅的馬克思主義教材還有數學書(數學書呀大佬!可見我有幾掛住啲字!雖然貌似只看了十多頁便放棄了)都不放過。

  當然,露台對一個小破孩來說用途極廣,因此別的無聊事也沒少做。婆婆家在城市,住二樓,露台正下方便是大廈唯一的出口,因此常把蛇呀蜥蝪呀青蛙呀蜘蛛呀等惡心模型吊下去,企圖把出入的鄰居嚇個半死。雖然人們通常視若無睹,但偶爾也有人嚇得彈起。跟大表弟(今年剛大學畢業)總結經驗,結論是道具部同事(也還是他啦,當年我們才兩個人,我是創作部同事)提供的道具太不給力。

  有機會的話得買一條逼真點的大蛇,送給剛滿五歲的小表弟,嘿。

  除了「放蛇」,少不了自製水彈,可那是大人外出了才能亮出來違禁品,扔了還得躲起來,幸多年來從未失手。秘訣在於扔遠一點,不讓來人猜到從哪層扔下來。當然還有每個小孩都玩過,一扔就響的砂炮跟彈彈波(如實心兵乓球,橡膠製)。曾用彈彈波網球籃球足球西瓜波豆袋橙蘋果搓湯圓的麵團還有雜七雜八的東西做實驗,測試扔到地下的反彈力或撞擊力。記得籃球好像彈不回二樓,但試過彈彈波從地下反彈回二樓露台再彈入屋!

  小時候回鄉,大多住在鄉間的爺爺家(那可是烈日下把西瓜從井裏撈上來吃的好地方!),在婆婆家的日子不多,也比較不喜歡待在這邊,最大原因是母親大人限制看電視。於是每天四到五點,還有晚上八點後,便跟表弟還有比我大半歲的小舅舅趴在露台欄杆,偷看一街之隔對面大廈的美少女戰士新魔神英雄傳還有包青天。

  時間如泉水穿石,悄然從身上流過,沒有魔法,卻在平常日子間將棱角磨平,最終圓融如靜躺於河底的雨花石。當年喜歡「放蛇」的小破孩成了現在常被迫去「放蛇」的老少女,仍依舊愛窩在露台。

  還是那個曬到太陽的老位置,只是佔了公公常坐的竹椅。今年回去,帶了兩本書,又不小心逛了下書店,花了點利是錢,捧了小小一堆書回來。好久沒有這樣沒日沒夜地看一天的書,應該說,好久沒有這樣簡單而專注地一天只做一件事。婆婆家好久沒有訂報紙了,但我有好多好多書,還有以前坐在公公身邊,消磨在鉛字間那些冬日時光。

  坐在露台看書,看著小正太(小表弟)一會兒坐在地板上玩,一會兒攀上欄杆跟街上的小朋友搭訕,N年前我也是這麼個小破孩,大人們縱容他橫行霸道,就像寵著小時候的我。以前會叫婆婆家做「公公家」,公公走後變成「婆婆家」,然後在想,他日婆婆也離去了,難不成叫「阿姨家」?

  原來這裡也是我的家。

  自小看古龍太多,擅長離家出走,回家卻總有點步履蹣跚。可是呢,看的第一本古龍小說,其實來自公公的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