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2013

暖水袋是偉大的發明



  每月總有幾天以0.3個人的狀態運作,偏生今次碰著最冷的日子。著母親大人給我買了個暖水袋,毛毛質地,斑馬獸紋,還綁了一個鮮粉紅色的蝴蝶結,果然是母上的一貫惡趣味。(苦笑)

  身體已經不舒服,早上起來,寫(沒有錢的)副業的稿,找不著厚衣服,隨便拿圍巾一裹,便窩在電腦前十指翻飛的打字,也不覺冷。交了稿(但寫了一篇還有N篇!!!!!),卻一個噴嚏,然後不停包水餃。逃回被窩想小睡一個回籠覺,卻一直鼻塞,差點窒息,遑論要睡得安穩。小時候總覺得,鼻塞是可以死人的。

  在被窩睡不著的一刻欲哭無淚,忽發奇想,若現時獨居,必立即呼朋喚友著大家帶吃的上來開party吃火鍋。冷清的小日子,才不要過。

  現實是,吃了兩粒幸福傷風素,抱著暖水袋繼續寫稿。上機前點都要寫完ROAR!!

  理想的生活,是找一份可以宅在家的工作(或自由地走來走去的工作),過一些無拘無束的小日子,當然前提是搬出來住。雖然現在當記者的收入大概連劏房也租不起。(苦笑)

  最近被comment為「attention seeker」(大概這人還沒見識過真正的attention seeker,嘿),以上文字寫出來是要被評為「搏同情」的,但也想坦然的跟關心我的人分享最近的狀態,希望、憧憬、擔心、生命中的美好,或不美好,正如我也想知道他/她們最近過得好不好。

  世界紛紛鬧鬧,惟有人與人之間的「情」,將我們拉回地球表面,綁定。關心與被關心,本來就是人之為人的基本需要吧。

  還有個多小時,Boxing day唯一的假期就這麼過了。但盼著在台中的某座山上看2014年的第一道晨曦。

  接下來的一年,要追回以往落下的進度,學習照顧好自己。

12.25.2013

年度總結,或Merry Christmas

  那天,PR前輩從工作的地方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離開前,留下了一句「希望我的離去,喚醒僱主對員工的Work-Life-Balance(工作與生活平衡)的關注」。

  無獨有偶,收到友們送的卡片包,裏面夾了張品牌的小卡,上面也是同樣的一句話,work life balance。



  我的year end在生日那天。跟同一天生日的另一位仁兄一樣,也習慣一年一度,來個年終總結。

  今年算是過得充實,若將所有飛行時間加起來,約有整整三天在飛機上過。在澳洲Tasmania 看過寧靜的海平線;到埃及爬過屹立千年的金字塔;在台南試過騎單車的小冒險;以一個女子夜遊杜拜作結。

  值得記下的:

1. 除夕在Tassie跳舞,跳到連高跟鞋也踢掉。在這心型小島最接近天空的地方看過無垠的藍天,才知道什麼叫湛藍色。
2. 在開羅深宵飛車。月夜下,走在屹立數百年的清真寺裏跟曾經發生革命的廣場上,有許許多多問題,還沒想懂。
3. 學會駕兩個跟四個輪的車,而且考到車牌!期待駕一次land rover。(握拳
4. (重新)認識到幾個有趣的新(舊)朋友,從她們身上學到很多。
5. 上了寫作班。無論是什麼身份,我們都是說故事的人。
6. 第一次抽水煙,還掌握不到怎把煙呼出來,歡迎高手指教。
7. 第一次浸溫泉,如果能邊浸邊睡就好了。
8. 第一次划獨木舟,從未跟海洋如此親近過。
9. 開始寫這個blog,謝大家收看。
10. 在台南試過踩出馬路的小冒險,自此決心要練好踏單車。
11. 夜遊杜拜,下年目標要學會拿相機。
12. 開始寫人訪,大概是最喜歡做的事。自覺像個礦工,總怕發掘不了受訪者身上的故事,𦍬負了他們。
13. 用自己的技能,為這個世界做一點點有意義的事。

  數算了一下,卻悚然發現,以上做過的事,大部分身邊的人都缺席。

  其實是我缺席了大家的生活。
  對不起。

  這幾天午餐都在螢幕前啃著飯菜,晚餐以一條麥條加牛奶解決,還是由早上十一點工作到晚上十一點,而且走的時候手上仍有大堆工作。每天只得24小時,12-15個小時花在工作上,剩下12-9小時用來來回公司跟睡覺,彷彿每天回家便是為了明天能繼續上班。

  生命中還有別的事,例如身體健康,例如跟所愛的人們相聚的時光,例如一部好看的電影,例如讀了會醉的文字。

  夠了。

  PR前輩離去的報導,我有份寫。負責的部份是如何在壓力中找回work-life-balance,當然僱主有責任(雖然我的公司是間消防局,不管職級,大的小的都得出去救火,大佬們比我還早出晚歸,因此也沒資格抱怨什麼。),但最大的責任,在你自己。

  寫完又得逆流而上出門上班去,雖然今天是聖誕節。

  又,看今年這個blog的文字雲,終於知道點解我嫁唔出,哈哈:



  時光靜寂,接下來的日子,願有你們與我分享人生中各種美好或不美好。

  Merry Christmas.

12.20.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18



  這個世界對有缺憾的人太差,對不起。

  午飯在電腦前啃外賣,晚飯沒吃,仍工作了13小時才能離開。起得早,普洱茶的効力已過,好累,但堅要寫。

  大半天都在追一宗新聞。網民廣傳一張海報,有區議員斥責失明人士的引路磚(就是地上灰色凹凸的東西)「擾民」,激起民憤。

  區議員解釋,不是反對建失明人士引路設施,而是批評領滙的工程做得差,「引路磚沒必要這麼鋪天蓋地,通道由頭到尾都有,連樓梯也鋪到密,有長者投訴會戟親」。有人跌倒過嗎?「倒沒有。」

  議員強調自己只是為街坊謀福利:「有街坊甚至問,我哋區真係有咁多盲人咩?!」聽的時候很冷靜,但心裏在嘆氣。感覺這名議員不是真心歧視,但極為無知。(通道若不從頭鋪到尾如何引路?)

  可是無知不是傷害他人的藉口。

  找失明人士了解,才知道,因他們無法知道用拐杖點哪個方向才點得中引路磚,故樓梯必須密鋪,有人試過下樓梯點不中引路磚,差點滾下去。正常人無法容忍的「不方便」(而且問過幾個長者機構,無人聽過有老人家被引路磚絆跌囉),於失明人士來說,卻是救命的「必須」。

  從商場走五分鐘,便是一間失明人士組織的總部。對方反映,領滙一開始鋪的磚不合格,例如太貼牆,令失明人士撞上牆!這才叫擾民好不好!平常人認為是微不足道的差之毫釐,可能對失明人士已是生死攸關的謬之千里。

  問一位失明人士「會否覺得海報歧視失明人」。對方卻答,不會用「歧視」這框框,反而那名議員貼海報前,有沒有問區內失明人士引路磚為什麼要這樣鋪?覺得有問題,有沒有找他們商議改善措施?

  叮一聲。歧視/不歧視的二分法,潛意識是不把失明人士視為跟正常人平等的人。但除了歧視歧視他人的人,希望多走一步。真正的尊重,從了解開始。

  有失明人士說,可能是引路磚的顏色不美觀,如果為居民帶來不便,不好意思。心裏忍不住爆粗,頂,你道乜Q歉!

  要道歉的是我們好不好!這個世界要對你們差到哪個地步,你們才會這麼習慣為不屬於自己的錯道歉?

  這個世界對有缺憾的人太苛刻涼薄,而我也有份,很慚愧。對不起。

  自小頑皮,身上疤痕很多,傷患不少,也有過行動不便的時候,因此有一點明白殘疾人士的感受,我們覺得很簡單的事,對不健全的人來說可以好Q困難。

  而「我們」跟「他們」的分別,只在於我們比他們幸運。若這種幸運是不勞而獲,憑什麼去harsh那些不幸的人?小時候去喝茶,總不願用砸缺了一角的茶杯碗碟,覺得不美。現在卻會主動拿來用,因為我不用沒人喜歡用,而他們也只是不幸地給不小心砸壞一角,而已。

12.19.2013

讓我有個美滿旅程

  不知道這種情緒是什麼,所以寫。

  十二月是個別離的季節,PR前輩、Nelson Mandela、反核運動家文思慧、掌故專家吳昊,還有Lawrence of Arabia 的Peter O’Toole。知道這位老伯,是某次聽《歲月神偷》導演張婉婷的演講,她說,喜歡電影,一開始是因為Lawrence of Arabia 裏Peter O’Toole的那雙藍眼睛。

  他們都完成了在這個世界上的任務,到站,下車。人生無常,而對生命的底蘊一無所知的我,又能說些什麼。



  黑色大衣裹得嚴密,圍巾繞了兩圈,腳上仍是一雙dr. martens,抬頭,是久違的藍天。這身行頭,此刻應在Edinburgh 的公園散步,而現實是我在工業村的街上疾走,趕到茶餐廳買外賣填飽肚子,常餐跟多士飲華田拎走唔該。

  坐在公司的電腦前,心思卻飛到十萬八千里外,靈魂被困於這個時空。想起重慶森林裏聽著California Dreaming在快餐檔拿著醬料跳舞的王菲,也許也應該畫一張機票給自己?California dreaming on such a winters day.

  這星期上班前,其實連續放假兩天。天氣冷,加上要趕沒有錢(但很喜歡)的副業的稿,裹著毛氈,把額前頭髮束成衝天辮,在電腦前寫了兩天。當然中間上網看無聊資訊拖沓著不願工作的時間也沒少。

  也間中有公事的電話打來。一部筆記本電腦,一部電話,便是一個工作台。原來我的世界可以濃宿成眼前這張小小桌子。

  盤腿坐在沙發,把筆電擱在桌上打字,吃飯了,便把筆電移開,放飯菜。用筷子挾一株菜心,放進碗裏時卻有一刻恍神。理智上知道這是第二天,但跟假期第一天吃晚飯的情境、感覺都一模一樣。中間的時間那裡去了?做了些什麼?是否就是Walter Benjamin說的homogeneous empty time?

  寫稿時一直聽著陳奕迅的《我的快樂時代》,喜歡他當年聲音裏的純淨,林夕的詞也好,直白,卻說出了我們那個年紀的心聲。現在再聽,仍有一種給說中了的悸動。

  於是知道,這種情緒,是怕虛耗生命的恐懼。

  曾想像過假如有一天不小心離開了這個世界,希望出席我喪禮的大概一百人,到時候得開一個船P出海撒骨灰,播上這首歌。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願我可。


陳奕迅 

我的快樂時代

作詞:林夕
作曲:林健華
編曲:林健華

讓我有個美滿旅程 讓我記著有多高興
讓我有勇氣去喊停 沒有結局也可即興
難堪的不想 只想痛快事情 時間尚早 別張開眼睛

長路漫漫是如何走過 寧願讓樂極忘形的我
離時代遠遠 沒人間煙火 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

讓我對這世界好奇 讓我信自己的真理
讓我有個永遠假期 讓我渴睡也可嬉戲
從今天開始 相識當作別離 時間就似活多一世紀

長路漫漫是如何走過 寧願讓樂極忘形的我
離時代遠遠 沒人間煙火 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 願我可

無論日夜是如何經過 寧願在極樂當中的我
沉迷或放棄亦無可不可 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 願我可

唯求在某次盡情歡樂過
時間夠了 時針偏偏出了錯

12.12.2013

關於死,或生



  如果每個人都對某些物事敏感,大概在我的清單中,其中一樣是「死亡」。

  吃飯時跟同事聊到公關前輩的離去。一直想不明白,有什麼原因讓愛家的他忍心拋下女兒跟太太?這麼懂得享受生命的一個人。而且,根據天主教的教義,自殺的人,是要下地獄的。

  同事參加了前輩的追思彌撒,轉述神父的話:「耶穌釘十字架時,旁邊有一個犯了罪的死囚真心悔改,死後進入天國。如果連犯罪的人都得到寬恕,上帝為什麼要拒絕一個虔誠半生的好人?」

  邏輯超錯,卻莫名感動。沒有信仰,但我們都願意相信,並希望,好人應該有個好結局。

  同事說,相信那是他思考過的選擇,而背後的原因,只有他跟上帝知道。曾有一段時間做問卷調查似地,見人就問:「為什麼你不去死?為什麼你還活著?」他的離開提醒我們,「生存」是種選擇。



  面書有人貼出BB照,年紀分別是「3 days old」/「兩歲零三個月」。絕非故意,但兩年前已開始記不清自己幾歲。也許人大了,便對「活著」這狀態習以為常,忘了曾幾何時,我們會數算自己的年紀,精細至月、日。

  同事有認識的人剛剛心臟病發去世。最近身邊也有朋友檢驗出身體有毛病,touch wood,千萬千萬不要有事。做過一宗新聞,有人喝醉酒,在回家的車上跟家人吵架,一時衝動跳車再跳橋,當場身亡;也有教授說過,為什麼香港的自殺率高企,是因為跳樓太方便,沒緩衝時間讓自殺者思考。原來要平平安安無穿無爛在這個世界活到此時此刻(而且不會不小心自殺),不易。

  會長小姐曾說,慶祝生日的意義,在於大家都慶幸過去一年,你在。所以,切生日蛋糕的儀式,其實是個survivors的慶典。

  回想做過的事,現在才懂得有多危險。例如剛學會踩單車,仍踩得歪歪斜斜,下坡不懂減速,卻踩到台南亂糟糟的馬路上,幾次與私家車跟機車擦身而過。有個阿姨提醒背包帶會卡住車輪,如果當時真的卡住了,「炒車」事小,在路中心被其他車撞上事大。不是勇敢,而是當時唔知驚。

  雖總不願起床,但每早還能睜開眼睛起床,其實已是一種恩賜。也許我能活到現在,也得感謝上天。

  在死亡面前,什麼事兒都算不上事兒。跑過突發新聞,見過不少生死,常記住,人原來真的會死,理應豁達。但作為半個處女座,自知確是個worrier(唉,沒出息),總為許許多多未發生或無關痛癢的事擔心。好想好想,學會放心地享受這一趟旅程。

  若有何突發的三長兩短,大概以射手座的神經大條,死前理應心裏坦然。不怕死,只怕沒做完想做的事。

  歐陽修的《玉樓春》最出名的一句是「人生自是有情癡,此恨不關風與月」。喜歡的卻是最後一句:「直須看盡洛城花,始共春風容易別」。

  內地N年前有部很火的微電影叫《老男孩》,很喜歡主題曲的最後一句:如果有明天,祝福你,親愛的。


12.09.2013

湛藍色的溫柔



  (不是說那部電影,雖然也想看)

  喜歡藍,因那是天空與大海的顏色。

  又到海下。原來這是個滿有回憶的地方。第一次來,是中學時為了學會活動pre-trip。中六的日子連假期也忙得要命,為了遷就某人上補習班,一班人清晨六點在地鐵站集合,眼睛都還沒睜開,卻用追巴士的速度走完幾公里山路。坐上小巴回市區,也不過是早上九時許的事。

  所謂青春,也許就是運用時間的自由。

  另一個第一次,是大半年前跟獨木舟小姐來划獨木舟浮潛。不懂游泳,把我丟水裏會一命嗚呼,大概在學會游泳前都沒機會出海,卻想不到有一天能跟大海如此接近。輕輕伸手,便浸到涼涼的海水,傻仔地不停撥呀撥,感受海水在指間流過的輕柔。陽光穿過清澈見底的海水,看得到獨木舟落在海底珊瑚礁上的影子,隨著波浪的節奏在海中心晃盪。

  還跌落水兩次,好好玩,哈哈。感謝獨木舟小姐,讓我聽到了海的呼吸。

  昨天再去海下,大灘一邊建了好多水泥房子,不禁皺眉。好久沒行山,喜歡站在樹林裏,看陽光穿過樹枝,在小路上投下疏落的影子。也喜歡蹲在海邊,看海浪拍在沙灘上,又退去,周而復始。

  然後覺得自己在地球表面是多麼渺小。想起在Tasmania看過沒有盡頭的海平線,還有浪聲。沒有信仰,但很喜歡一句說話:「當你身在大自然中,就是最接近上帝的時候。」

  也路經多次來露營的灣仔。走到營地,趴在桌上打算小睡一下,卻睡了近一小時(!)常說要珍惜跟身邊人們相處的時光,但做不到的卻是我,謝大家包容,沒有下次。

  晚上跟出門口小姐她們吃飯。說說笑笑,不擅長表達自己,但很放心在她們面前分享一些想法。不要為未發生的事擔心太多,也不用跟無關痛癢的事糾纏。這段日子不論身心都壓力極大,但昨晚腦海裏的電池icon在顯示「charging」。

  謝謝大家。

  「常常我 閉上眼睛 聽到了海的呼吸 是你
  溫柔的藍色潮汐 告訴我沒有關係」

  也謝謝大海的溫柔。



P.S. 去年year end露宿懸崖邊,在流星雨中為2X歲劃上句號(想知道X是什麼問我好了),然後迎來日出。今年生日預計得在電腦前趕稿,估摸著無法在公司天台紮營,但好想好想去看星星(抓頭髮)。好吧惟有寄望年底在台灣原住民部落偷偷溜出去深夜看星星。加油。

12.07.2013

手記,或入行以來沒怎麼跟人說過的事 16



  在某個繁華之地的某間麥記。只喝慣這裏的熱朱古力(巧克力),其他的不是太甜便是太淡。但今晚換了個新手,很想告訴她,朱古力粉下得不夠,牛奶也不夠熱。也許下次吧,如果還有下次。

  看過一個陳曉蕾的訪問,受訪者有一個天生患絕症的BB,生下來不知道能活多久。那位媽媽說,就像一家人一起坐巴士去旅行,中途不知道誰會先下車。

  如果這個世界是一輛巴士,那麼今天有兩個人下了車。一個是到站下車,一個是中途跳車。

  上班的路上看新聞,知道Nelson Mandela離開了,深深感激這位伯伯為這個世界做的事。他完成了自己給自己的任務,到站,下車了。

  回公司,趁空檔,繼續「刨」前兩天政改的報導(好複雜,各種提名跟選舉方式,還沒看懂。可是魔鬼藏在細節中,只是連我這些習慣閱讀文字的人尚且覺得繁瑣,怎麼讓大家理解跟提起興趣去理解,好難。),同事收到短訊,「吓?!」了一聲,然後告訴我,才見過沒多久的一位公關前輩跳樓自殺身亡。

  好愕然。跟前輩有過一面之緣,也算認識,是個健談而隨和的大叔。兩星期前才跟他吃過飯,談笑風生,想不到今天便以這般激烈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中途跳了車。

  告知跑突發的同事,拿出前輩的卡片,直接撥了他的手提電話,想確認是否真的是他。接電話的是他的同事,問問題的一刻自覺有點精神分裂:「我們想確認是否真的是他,還有學校會否有一個公開回應。」對方反問:「你想學校有什麼回應?」

  以PR標準來說,這個人明顯不合格,但死去的,是她的同事。那刻也思考了兩秒,對,其實我們想要什麼回應?已預計學校只會答一些敷衍的資料,怎樣輔導員工,對死者家屬表示慰問之類,不用等她答,我都識寫。

  最想最想知道的,是為什麼他要輕生。大家都好錯愕,覺得如此熱愛家庭,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不會捨得離棄這個世界。但,儘管全世界都好想知,在我而言,那是他自己的選擇,沒有人需要交代些什麼。

  死去的是那位PR的同事,也是我們認識的人。問的那個要冷靜,答的那個也要一派專業,大家都得若無其事裝沒事。為什麼?還想不懂。

  到下午,知道他在遺書中控訴工作忙碌得沒有了生活。於是找了一些公關高層講工作壓力。例如每天打二十個電話,講完電話已到深夜;跟家人朋友吃飯也得工作,做冬吃飯,全世界開動了自己還在講電話;假日都得接電話,手提一響便心跳加速。

  幾乎每件事都發生過在我身上。

  今天很漫長。想省下吃晚飯的時間趕稿,早點下班,但事實證明,人是要吃晚飯的,趕稿中途把美輪美奐的聖誕樹macaroon當乾糧吃了(酒窩小姐是要數落我暴殄天物的),還吃了一包百力支。正忙得頭頂出煙,突然有包朱古力空降到我的面前。約她一月去野餐,朱古力小姐笑說:「本來我們是約十一月!」謝你的朱古力。

  跟紅小姐相約見面,排期排到一月。最近也被背心先生教訓,將一天分成上午/下午/晚上/宵夜時段見不同的朋友,其實沒有一起spend quality time。上傳了一張近照,獨木舟小姐傳來短訊,說我的頭髮長了。正要沾沾自喜,下一句她便說,證明我們很久沒見。苦笑。

  好掛住好掛住你哋。過了十二月,我們來一個大野餐,可好?

  離開公司,還用電話覆了一個PR的問題和約了一個訪問。

  其實以上文字也不知道想說什麼。有很多很多問題,還沒找到答案。

  也許這個世界是一個月台,人來人往,惟願能與所愛的人們,偶爾坐上同一班車,一起看看喜歡的風景。

12.06.2013

  

  雖然不小心睡了十一小時(設定好鬧鐘只睡兩小時卻一睡不起到翌日),但今天狀態實在不很好。耳筒壞了,連在路上聽 Linkin Park 的小樂趣也沒了,頂。

  昨晚跟另一邊的大佬商量了報導的相片,不合格。

  Maybe I am not ready. 還不能自如地用單反捕捉到想要的畫面。除了臨上機前上過幾小時的攝影速成班(謝外星小姐跟廣告先生),也沒怎麼準備。機會來了,看的是平常的修為,明顯我還未夠用功。

  不管結果如何,最少知道接下來有什麼要準備,仍為這個機會,深深感恩。今年學會了拿軚盤(方向盤),接下來365天的目標,是學會拿相機。

  在公司,坐在電腦前,有被困的感覺。不怕忙,卻怕空閒,因為不知道要做什麼。無聊得不停refresh facebook看news feed耗時間,等下班。簡直在浪費生命。想起某次坐通宵火車,左右兩邊被兩個睡著的人夾住,很累,卻沒法睡好,動彈不得。

  是日偷偷溜上天台兩次,天空好深好深,而我卻被困在這個時空。想快快逃離這個處境。

  其實老闆待我真的很好很好,著我趁空檔做另一份工作,只是對著電腦,寫不出字來。

  用左腦寫的純粹是資料,說明文加議論文加實用文,但用右腦寫的,總要輾轉反側翻來覆去,才摸到靈感的線頭,一蹴而就。也許在tvbuddyland時習慣了在家中寫稿,在公司寫用右腦寫的稿,總不舒服。最少讓我把額前頭髮束成一條衝天辮才是。

  但寫作班的老師說過,寫作就如村上春樹每天出門跑步,是紀律;也像裝修師傅彈墨線,是一種應用自如的技藝。無關心情,無關環境,要寫,便能寫。

  小時候做功課,總會隔一會便去打開雪櫃(冰箱)看看。其實心知肚明,雪櫃裏不會突然多了東西,但總要隔三差五跑去開一次。以前開雪櫃,現在開facebook,其實本質上都一樣。

  我在逃避。因為怕寫不好,所以死磨活賴地拖延。

  但落跑大王表示:今次唔准走佬。

12.03.2013



  會寫得好短同好快,因為趕時間上床睡覺。但實在需要處理一下今天的情緒。

  這兩天回家路上,一出地鐵站便自動拐進便利店,進貢似地買卡樂B(今日沒了特價,頂)。

  梁文道在《我執》說,為自己製造一種藥,喝了便好。例如喝了葡萄適就告訴自己不會再暈,說的其實是一個人主宰自己的意志。總把奶茶當藥喝,治睏。而牛奶,是心緒不寧時喝的。

  早上喝了一杯奶茶,前一晚只睡了兩小時。愈忙愈失魂(touch wood 到此為止)。昨晚深夜,大佬來電著我今早北上,半夜卻發現回鄉證漏了在公司(wtf),於是得六點起床,七點出門口過海回公司再到元朗,由香港最遠的一角去另一角再去另一角,末了晚上還回公司寫稿。

  一天坐三程同路線的巴士,經過同一個地方三次,原來好累。

  回家路上還一邊打電話打點年底到台中的事,結果錯過了要下車的巴士站。回家,先洗澡。把頭髮吹乾,坐下來吃第一口飯,望望鐘,竟已是晚上十點半。

  下午去了深圳,全中國最討厭的一個城市。髒,亂,擠。每去一次都覺得要自閉兩整天才能回復正常,就算聽著oasis回公司也抵銷不了那種打從心裏溢出來的膩。

  最近貌似一個人打兩份工,雖然都是同一間公司,可是上班時間做該做的事,下班後又繼續做另一種該做的事,好辛苦。

  但我向夢想踏前了一步。這步有多大,還得看自己。兩小時後再起來工作,加油。

12.02.2013

西裝外套,或輕紗長裙

  醒來,一室陽光,真好。

  從床頭拿過電話,看到whatsapp group未讀的短訊,忍不住對著電話「頂!」,然後哈哈哈哈笑了出來。在被窩中跟友們聊天,也聽到蜻蜓小姐久違了的聲音,相約下午去試姐妹裙。

  放假就該是這個樣子好不好!

  頂著一個鳥窩起床。洗頭,剛把頭髮吹乾,隔壁阿姨帶著她高八度的招牌聲線衝過來:「哎,留長頭髮才好嘛!」(來人哪!把這個大媽拖走!)母親大人在一邊不住點頭:「就是嘛,我也覺得她這樣比較好。」

  有一段時間頭髮短及耳背,部份原因,就是為了反抗母親大人的少女審美觀。

  臉上仍一副乖巧笑容,心裏在爆粗,溜進廚房找吃的。碰到正在晾衣服的老妹,苦笑:「我要哭了。」她揚揚手裏的衣架,惡狠狠地:「我都沒哭你哭什麼,哭!」

  有人通宵看了一晚布袋戲想睡覺卻給抓出門去吃早餐末了還被指派晾完衣服才能上床。難以自控的捧著肚子大笑。

  原來這就叫幸災樂禍麼,哈哈哈哈。

  我家女子都不大正常,但各自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挺好的。



  努力多年,母親大人終於明白無法逼迫我喜歡shocking pink/hello kitty/留長髮/變得斯文溫婉,儘管每次上街遇到別人的女兒,總被恨鐵不成鋼地教訓一番。

  但她開始接受自己女兒們本來的樣子。這個公仔收到的時候頗為高興,因為她是知道我喜歡而特意去扭的。意義重大,因母親大人終於懂得尊重我們的喜好。

  也許是射手座的性格使然,極需個人空間,稍被干預便會打爆對方個頭。喜歡什麼顏色,穿什麼衣服,看什麼動漫/電影/書,吃什麼,什麼時候睡覺,看似微不足道,不做不會死,卻是「我」之為「我」的重要構成。

  以一個人本來的樣子愛她/他,好很難,卻也是世界上最深最深的愛。

  也正在學習。(所以買了票請她跟朋友去看《阿信的故事》,哈哈。)



  出門,去試姐妹裙。隱藏在工業區的某個單位,一開門,都是各種華衣美服。拖地長裙,露肩晚裝,裙褂,禮服,西裝馬甲。

  脫掉身上的修身西裝外套、襯衫、Dr. Martens,換一襲輕紗長裙。粉色,露肩,前短後長,裙尾墜地,是飄逸的雪紡。

  披散一頭長髮,剛好垂肩。剪過,再留,又剪,終究是捨不得再剪了。留了近兩年,終於長到這個長度,雖然也只是剛好過肩。還有幾個月,快高長大快高長大!

  店員拿來一雙高跟鞋,穿上,看著落地鏡前的自己,大概對比太大,有一刻恍神。

  以前總用盡一切方法反抗被強加身上的任何事情,例如那些少女到爆炸的審美觀框框,後來漸漸發現,所謂的反抗,其實也只是給自己設下了另一個框框。無為而無不為。

  我們都是自由的人。

穿Clarks的女子




  被酒窩小姐教訓以後不能穿Clarks跟Dr Martens,因為「有點女生的樣子才會嫁得出去啦!」(笑

  咁我實在有少少大鑊,哈哈。

  理想中,穿Clarks的女子應該帶點帥氣幹練。但現實是,如果穿Kenzo的女人霸氣,穿Clarks的我最多只算傻氣罷。

  那天去Birkenstock小姐的婚禮,為表隆重,把唯一的一雙高跟鞋從櫃底挖出來。十五分鐘後落難街頭,因腳趾給擦破了皮。大概穿高跟鞋是需要練習的。幸好帶了一雙平底鞋來換,嘿。

  年初到Brisbane參加人妻小姐的婚禮,回家半路也把高跟鞋脫掉,與外星小姐赤腳踩在曬得滾燙的馬路上,走回旅館。第一次直接踩在柏油路上,原來比想像中硬得多,會硌得腳板生疼,但蠻好玩的。

  Dr Martens其實不算舒服,只是實在跟冬天相襯,而且有種踩什麼都沒所謂的安全感。曾穿著Dr Martens溜到某個內地工地偷拍,中途踩過水窪穿過泥地翻過水泥牆爬過廢墟,像駕著一輛Defender越野車過河,誰怕誰。

  最喜歡的,還是第一次加薪買的Clarks。(這不是product placement,沒收廣告費啦)。儘量不用皮製品,但仍忍不住買的唯一一雙麂皮鞋。舒服,易襯,輕便,型。喜歡它薄薄的鞋底,踩在地上能感覺到路面的質感,還有踏油門或剎車掣時,跟汽車的感應。

  雖然濕熱多雨的香港不算適合Clarks。明明來自潮濕的英國,卻怕濕得很,下雨會留下水漬;也很喜歡Clarks的肥仔先生說,試過夏天時鞋底給熱溶了。腳上的這雙被我買到,也實在不幸。試過黃雨警告穿著它們上山,跟我一起淋個裏外濕透,也試過下海幾乎給浪花打濕,還經常穿著它們在鬧市拔足狂奔。現在有些地方破了口,走了線,鞋面也有兩三點水漬。

  但那是我和這雙鞋子的經歷。

  大概喜歡的,其實是那種來去自如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