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知道有記者被打(喂當記者也不是理所當然會被打吧),但發生在自己身上又是另一回事。
吃著Kinder巧克力,喬裝水貨客,向龍頭打聽走貨的行情。(哈哈其實應該要叼口煙,下次買包煙仔巧克力。)突然同事拿着單反走到我身旁,舉機,嚓嚓嚓,轉身離去。本來還想裝傻留在原地扮路人,但見廿多名中年漢追上去圍著他,不得不上前攔截。於是我的身分也敗露了。
一直拉着同事離開現場:我們走吧。但他堅持報了警要留在原地等警察,以一米為半徑,水貨客形成一個圓圈將我們包圍,不斷用粗話指罵。對方用手機拍我們,同事又拿出單反拍了幾張,對方其中三人圍上去,搶相機,打人。在選擇舉機拍下過程跟分開他們之間,選了後者。
有一刻很後悔自己沒學好柔道(好吧其實以我的身體狀況,衣櫃裏的黃帶已是賺來的了)。嘗試拉開他們無果,救不了他。在旁邊睜眼看著同事被推倒在地,圍毆。水貨客逞兇後逃之夭夭,要不是他們忌憚我是女生,恐怕我也成為到警署報案的主角。
好生氣好生氣。看著同事被打,卻什麼都做不了。
原來當人面對赤裸裸的暴力,是那般無助。
那是很大的humiliation,對一個人的能力的侮辱。就算我的同事如何挑釁如何欠打(曾問過他為什麼不用長鏡,非得深入敵陣?)沒有人有權用暴力傷害另一個人!只因為他們人多,力大,弱勢的一方便合該被欺負?在場圍觀的最少有數十人,但無人伸出援手,我可以解釋,因為他們也常在這裏出入,怕得罪人,但仍然好生氣。頂吖打電話報個警都得啩。一直以為,見到有需要的人,幫忙,是人人會做的事。
平常都看PPRB發的稿採訪,想不到今次成了稿上的主角。到了醫院,一眾行家已守候多時。跟行家說:「好嬲,點解可以光天化日之下打人?!」對方笑得輕描淡寫:你做過老謀(謀殺案)未?殺人都得啦,何況打人?無言。
一直以來,我的世界不是這樣子的。以後對現實世界又多了一點認識,很痛。不只是推撞間擦破皮的傷口在洗澡時的刺痛,這個比喻很不純情,是破處的痛,由理想跌落現實的痛。原來這個世界是這個樣子的。
但理想主義如我,仍認為這世界不應是這樣子的。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所有努力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會打個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折或者乜Q都無,但仍捨不得不努力拉近中間的距離。心中的世界不會動搖。今次學會了一點,下次可能應付得更好,可能不,但我在進步。
原來當人面對暴力與不公,感覺如此無助。今次的小風波尚且如此,小至被黑店訛騙投訴無門的受害者,大至謀殺案的死者家屬,他們面對的不公更甚,遑論會隨便拆掉你家把你兒子輾成肉泥連拜祭也不讓的暴力。若有能力,好希望好希望好希望,可以幫上一點點忙。
願我再勇敢一點。
以上文字寫於N個月前。
這件事的後續是,第一次上庭當證人。靠著同事拍的照片,警方居然抓到其中一人,控以傷人罪。沒讀過法律,那次上庭後,深感箇中學問極深。
那是一套很特別的遊戲規則。辯方大律師不停盤問我案發過程的細節,例如仔細形容三名兇徒每人分別做了什麼動作,用右手還是左手打人,甚至當時雙方跟花槽的距離究竟是一米還是兩米。覺得這些細節毫不重要,而他給我的印象是只要我記錯了其中一環,便企圖借此否定我的其他供詞。還好最後幸不辱命,離開時抹一把汗,心想今次大概是過去廿多年來,記性最好的一遭。
(也許只是我的片面印象,但不禁想,要是沒什麼知識的一般市民,面對這種體制,可能是另一種不公。不知道法援能幫上多少忙,但那是另一個議題了。)
作供完畢,拿了證人費去買零食,回到公司便又忘了。直到很久以後,才偶然得悉那個人被判入獄三個月。算是吁一口惡氣,但當日被推倒撞上花槽,留下的疤痕至今還在,怕是從此無法消去。對方被罰,是還我們一個公道,但暴力造成的傷害無法挽回,若可選擇,情願事情從沒發生過。
本來要寫的是另一個故事,但突然很想跟大家分享,曾遭遇到的暴力。不一定要出動地上最強武器例如摺椅或拳腳交加,像拍電影般地把你打得頭破血流眼青鼻腫才叫暴力。暴力是一種恃著體力/體制/金錢上的差距欺侮人的不公平,可以發生在每日的生活,在我們每個人身上。(李老闆暴力不?)每個人面對暴力的不忿,都是一樣的。
小時候老爸常把我趕出門,用盡全身氣力往裏擠,卻總給他推出門口然後呯一聲把門關上。你覺得自己沒有錯,但對方力氣比你大,任憑道理如何站在你這邊,也只能任由宰割。
快到六月。近日的爭論是支聯會的「愛國愛民」口號,有論調謂,因為不想「被愛國」,所以要杯葛六四燭光晚會。同樣認為那個口號不代表我,對眾志成城為公益式的集體熱血也會起雞皮疙瘩,但,還是會去。
理由只得一個--為那些被暴力蹂躪而無法發聲的人,點一支燭光。六四晚會的燭光是一個指標,告訴全世界,特別是高牆上的人,還有我們這麼些人知道你幹了些什麼,我們在看,我們記得,而且會一直記住。
電影《向政府說不》(NO)有一句對白,大意講獨裁者總喜歡用"anyone"營造美好憧憬,(例如當年推銷副學士學位的調調:任何完成副學士的人,都有機會升讀大學),然後讓人民相信,自己有機會當上那個幸運的"anyone",因此安於現狀,當一個聽話的「廣大人民」。而民主,就是要讓"anyone"(任何人)落實為"everyone"(每個人)。
反過來,日常生活的平靜也讓我們覺得,暴力不會來到你面前。但當大家以為暴力只是針對某些「不聽話」的"anyone"時,我們"everyone"其實都立於同一高牆下。在沒有規範的權力裏,老大哥隨時都有可能以各種理由找上你,而你無從反抗。相信不少人看過這段話:
德國牧師馬丁.尼穆勒:
納粹殺共產黨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納粹殺猶太人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納粹追殺工會成員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納粹殺天主教徒時,我沒有出聲,因為我是新教徒;
最後當納粹開始對付我時,已經沒有人能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They came first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by that time no one was left to speak up.
Rev. Martin Niemoller(1892-1984), 1945
一點燭光,是為當年被坦克壓爛血肉之軀的人發聲,是為子女喪命後還得背上污名連拜祭也要偷偷摸摸的母親們發聲,也是為了自己發聲。
退一萬步,就算不覺得自己有機會成為那個"anyone",我這點小遭遇尚且深深感受到被欺侮的屈辱跟不忿(當然,我的經歷微不足道到無法與之相比),何況當年廣場上被殺的學生跟他們的家人?在這個大框架下,其他的爭論都微不足道。作為人,在能力範圍以內為另一些人做一點事,為什麼不?
被圍剿那天坐救護車到急症室包紮,從背包底掏出剩下的Kinder定驚,脆脆的巧克力碎了一點,腳上的傷一直流血。
你不知道高牆什麼時候砸下,而我們都是同樣脆弱的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