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2013

走路,或跑路


  舒國治的《流浪集》裏,有一篇寫走路。這位有趣得緊的叔叔說,走路是人最高貴的姿態,若此處風景不好,或那邊物事更佳,抬腿走過去便是,簡單至極。

  那是人的主動性(agency)的體現。人之為人,貴在其自由意志(freewill),自由地思考,主宰自己命運的意志。不喜歡便走,愛留便留,若環境無法改變,便走。走路,是在地球表面移動最基本的方法。

  這些日子香港都在下雨。喜歡聽雨聲,但只限安坐室內的時候。體質畏寒忌濕,不喜歡打傘,也討厭鞋襪盡濕,下雨天盡量不外出,可因工作關係,曾在大雨中瑟縮葵涌貨櫃碼頭的滲水帳篷下,雨水沿風衣的帽邊滴落;也曾於黃色暴雨警告下沿著山路,在沙田的寮屋間左穿右插,鞋襪盡濕。好天曬落雨淋,攀高爬低,其實我們跟地盤/碼頭工友一樣,都是靠體力掙口飯吃的無產階級勞動人民。(但,誰不是工人?撐碼頭工人等於撐自己,請捐錢支持!又,曾跟不少碼頭工友聊天,但那是另一篇手記的故事了。)

  那天在沙田寮屋採訪火災,黃色暴雨警告還不是白掛的,天空黑壓壓地烏雲密佈,才不過下午五點,已像傍晚六、七點天黑的光景,豆大的雨點擲地有聲,在山邊寮屋之間穿來插去跑了半天,離開時已是傍晚。褲管濕了半截,來不及挽起,腳上還穿著濕鞋濕襪,抬腿往車廂一邁,由同事駕車回公司。

  駛出沙田,雨漸細。穿過大老山隧道、上觀塘繞道、到了東區海底隧道入口,已沒有雨。(當然啦在觀塘繞道塞了個多小時的車,困在車廂悶到開始研究安全帶能不能拿來吊頸,一邊還擔心是不是有嚴重交通意外,要不要跳下車走過去拍個照,那可是看不見盡頭的車龍,不知道要走多遠才到源頭@@)。

  好不容易到了東隧入口,連雲也開始散了,看到黑夜降臨前的僅有一點陽光,忍不住小小地偷笑了一下。大概港島區剛下完滂沱大雨了吧,雨後,天朗氣清。



  沙田還在下雨,港島區己放晴。

  「也無風雨也無晴」可望而未及,但總能提醒自己,「東邊太陽西邊雨」--當眼界夠闊,心情便不會被天氣困住。

  也許香港實在太小,而且整座城也在趕時間,甚少走路,很多時候因趕時間/天氣熱/累,15分鐘以上的路程都考慮坐車,漸漸失去了走路這種最基本的生存技能,後來行AYP更覺如此。腳踏實地,用兩條腿把自己帶到想去的地方,是人最基本也最高貴的生存姿態。

  大概始自某年上京的訓練,若環境許可,凡半小時以內的路程,都覺得可以用走的。在北京問路,對方總熱心指點:「從這裏走過去很近的呀,不用打車!」「走多久?」「不過二十分鐘!」後來發現,人家的「二十分鐘」,我們得走上逾半小時。走得多,漸漸覺得半小時以內的腳程,都應該用走的,特別在旅行的時候。慢慢地走,細細地看。

  Kinder小姐很喜歡的一句話:「你不能改變天氣,但可以改變自己的心情」。「苦樂在乎主觀的心,不在乎客觀的事」,境隨心轉,那是絕對的自由意志,自問道行未夠,但永遠記住,境不轉,人轉。

 乘飛機總很喜歡坐在窗邊,看天。年初到澳洲蹓躂,坐了N程內陸機,看遍14,000呎上的日與夜,好美。

   只要飛得夠高,雲層之上,任何時候都是晴天。




2 comments:

  1. 如非必要,走走路會是一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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