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馬頭圍道三級火,4屍5命19傷。
同年11月30日,花園街三級火,9死34傷。
兩次大火,肇事舊樓的後梯都被劏房所封,居民逃生無門,活活焗死或燒死。
history repeats itself,原來新聞亦然。
工作關係,用了好幾天上上下下走遍十多幢舊樓。距離花園街大火,原來已一年。
記得那天被電話吵醒,立即趕赴醫院。接下來一星期都守在現場,看著消防員穿著制服汗流浹背地進進出出;看著居民登記回家,挽著大大小小的紅白藍袋扶老攜幼收拾細軟;看著居民變成「災民」入住社區中心,接受訪問時還拿著社署派的半瓶蒸餾水,一臉愴惶。
大火翌日登上毗鄰唐樓的天台拍照。風很大,焦味撲面而來,直到幾日後仍久久不散,半條街外還嗅得出來。兩幢燒得焦黑的大廈夾在灰灰白白的唐樓中,突兀,怵目驚心。
就在那個時候,「劏房」這名詞漸為市民所識。不,應該更早,半年前的馬頭圍道大火後,不是已說過劏房走火的問題麼?
今天的新聞便是明天的history,重覆又重覆,因沒有記取教訓。事過境遷。
但,難道無辜的死者就活該用生命付這個代價?
花園街196-198號,還有192-194號,兩組門牌號碼都很熟悉,不知道上上下下走了多少次。現在兩幢大廈已重新裝修,樓梯漆上雪白的灰漆,外牆看不出一點燒過的痕跡來。門口又重新堆滿了垃圾,貼滿招紙跟廣告,若不是那個燒焦的門框提醒人們這裏發生過什麼事,埋葬了9條人命的兩幢樓,便不著痕跡地淹沒在花園街沸沸揚揚的人聲中。
由漆得雪白的樓梯口鑽進去,空氣很悶,味道說不上好聞,是舊樓潮濕的垃圾味。梯間侷促而烏黑,一層層往上爬,遂層看消防設備夠不夠,走火的樓梯有沒有封死,有沒有阻塞,數每一層有多少個劏房。要仔細,也很煩瑣,不喜歡,卻也是很必要的工作。
牆壁都鬆上白漆,看起來新簇簇的,但內裏的本質沒有變。火劫後,兩幢大廈的一半單位又重新住了人。最常見的格局是一劏四的房間,業主重新裝修好,再出租。住客大多是新移民家庭,還有以難民身分來港的南亞裔單身漢,不諳廣東話。問他們,知道大火燒死過人嗎?對方笑笑,說,知道,但也擔心不了太多,這裡便宜。
一半單位還凋空,其中有的做了貨倉,有的還是本來模樣。其中一個單位的大門仍然虛掩,鋪了一層油膩的灰塵,客廳維持在一年前火災後首天解封的模樣,書籍雜物散落一地。不禁想,曾經住在這裡的人呢?
自問不算膽小,但走在曾奪去九條人命的梯間,彷彿感到死者逃生時的驚恐愴惶。
也去了馬頭圍道的舊樓。由地下走上天台,在垃圾堆中發現一張藤沙發,飽經風吹雨打,想過坐上去看看,最後沒坐,怕一坐便塌。沙發上,曾經坐過些什麼人呢?
由天台走後樓梯下樓,能見光的梯間種了不少植物,儘管住的地方狹小,人們還是想辦法開出自己的一片天。住劏房並不可恥,該感到慚愧的是我們的政府,連一個安全的棲身之所也沒能提供給她的市民。
忘了走到幾樓,看到一個七、八歲的小男生,沿樓梯拐上來,穿著T-恤短褲,踢著拖鞋,手裏拿著一個縐巴巴的膠袋,大概是放了鎖匙銀包之類。這個年紀的小男生,都這副小學雞打扮。梯間很暗,得亮著手機的電筒app,小男生卻熟練地走向其中一道鐵閘,打開,再掩上,隱沒在鐵閘後的漆黑中。
太黑,鐵閘內還有一段走廊,分佈了好幾道門,都是劏房。進了哪個門都沒看見,只憑聲音知道他掏出鑰匙,開門,再關上門。就算開門的一刻,竟也沒看到一絲光,難不成小男生的家也沒有窗?
後來用閃光燈對準鐵閘內拍了幾次,才總算看到小男生的家門口。正太控怪姨姨好想衝上去敲門,拍拍他的頭,告訴他,小朋友,好好讀書,加油。
忘了是否同一幢大廈,同一天,也看到挺著大肚子,兩手挽著餸菜的孕婦,爬著樓梯走到家門,扶著鐵閘微微喘氣。理著最方便打理的短髮,圓滾滾的肚子像隨時要臨盆,兩手把沉甸甸的菜放下,一直眉頭緊皺,汗水沿鬢角滑落。看到陌生人,也只是瞟了一眼,便掏出鑰匙,又挽起餸菜,開門進屋。
看看牆上寫著「七樓」。唐七樓即6/F,這個準媽媽,挽著沉得把膠袋都拉長了的菜,走了六層樓梯。
那天放假,以一個路人的身分經過花園街,看到有人在拍婚紗照。不知道這對新人是否跟花園街有什麼關係,或純粹取景。但,這條街大概也埋藏著很多故事吧。也不知道這篇手記寫出來要幹什麼。或許,只是希望大家看到,新聞背後的一些人的生活。
別再說「要不是劏房,他們便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之類的話,彷彿劏房是個偉大發明似的。劏一間房不是劏一間房那麼簡單,住的人多了,住客得煮食,電器也多了,便得有相應的消防設施,走火警的通道也要夠闊,而且部份業主把樓梯都封住變成劏房的一部分,堵死了居民逃生的活路。
若認為「別的地方租貴,有些人負擔不起幸好有劏房」,更應該問的是,為什麼我們的政府,讓大家連住的地方也沒有,然後大家還甘之如飴,去買天台沒有圍欄爬上去會跌落街的發水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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