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要做的497件事,15。
與二三四五六七個朋友開著旅行車(有廚房有床那種),捎兩大箱啤酒,到美國New Orleans 看一次Jazz Fest。
最初對這個城市有印象,不是來自新奧爾良烤翅,而是電影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 裏,Tom Cruise 演的 Lestat 沉睡多年後在 New Orleans 醒來,穿著中古年代服飾的身影沒入燈紅酒綠的繁華之中。後來知道了這裏是Jazz的家鄉,就更好奇。
Google了一下,新奧爾良是個有經歷的城市,建城於1718年,曾為法國跟西班牙殖民地,在美國獨立戰爭中,經密西西比河運了不少軍火補給予革命軍,流著叛逆與自由的血液。曾被颶風Katrina蹂躪,也深深佩服這個城市的堅韌與生命力。
於是很想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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