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5.2013

33/497 - 到美國看一次 Linkin Park Live

  此生要做的497件事,33。

  到美國(也許是加州?)看一次 Linkin Park 演唱會。

  一身黑衣,腳踏一對Dr martens, 畫上粗粗的眼線,當然還得塗黑色的指甲油,去赴一場音樂的饗宴。隨音樂節拍跳上跳下,汗水沿髮梢滴落,在搖滾中感受生命的力量。



  電話的鈴聲是Oasis 的 Don't look back in anger。N年前偶爾借了他們一隻碟,還蠻喜歡的,以前ipod 裏也一直有他們的歌,然後想,嗯如果他們來開演唱會也可以去看呀。

  直到最近才知道,他們早已在09年解散。被自稱「不算britpop fans,連我都知」的捲煙先生歧視,好吧實在算不上fans(這算是哪門子的fans?!),但還是有點可惜。數算日子,第一次聽他們的歌應該是09年,那年他們正好來港開演唱會!

  Linkin Park是第一隊觸動我的band,有生之年得現場聽一次。至於為什麼是加州,因為那是他們出道的地方。

  (今年又錯過了香港的演唱會,下次就算只得我一個也要去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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