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星期有一晚,像看醫生似地去上課。上堂有很多思考,下課又帶著很多問題回家。提醒你,每人都有一個身份,無論在做什麼,你也是一個創作人。
Everyone can tell her story in her own way.
下了課,跟巴辣雞小姐找吃的。她會open rice N間餐廳然後興奮地告訴你嘩原來呢度有好多嘢食我已經mark低晒我哋去試吖!而我負責吃,my pleasure.
喜歡吃,懂得吃的人,生活總不會太壞。
在看馬家輝大叔的《大叔》。他引陳文茜的話:「即使你把我丟棄在墓園,我亦能在墓園裡開咖啡館,並且弄得人聲鼎沸,生意興隆」 。快樂不是一種心情,是一個動詞,一種活的技藝。馬大叔寫:「用選擇快樂的勇氣,告訴命運,你如何狂妄囂張亦沒法成功把我打倒,當我決定了要讓自己快樂,我便快樂,快樂地順遂,快樂地倒霉,我才是我自己的主人,你不是。」譯成哲學的語言,是尼采的will to power。
看過林二汶的一篇專欄,講一個朋友駕車送她回家卻遇上塞車,心情不好,於是他在路上繞到喜歡的麵包店,買個麵包逗自己開心。快樂是一種有意識的努力,一種選擇。
老師說,不開心會吃孩子氣的食物。我的最愛是薯片,而且只吃卡樂B燒烤味。想起那些通宵寫論文的日子,半夜一個人溜到樓下買薯片吃,翌日的早餐也是一包薯片。還有牛奶。每人都有一種comfort food,熱牛奶的香氣於小時候深深縈繞記憶中,那種溫暖的聯繫自此終身相隨。
記得某次一個人到上海,隨便跳上一輛巴士遊車河。坐了近兩小時,天都黑了還沒到總站,細看路線圖才發覺車是到虹橋機場的,當時還有幾個站便到總站,一慌。還沒智能手機,隨便找個能駁到地鐵的地方下車。見到一個大大的黃色M字,腦袋還沒反應過來,發現自己已經推門而進。坐下,呷一口熱可可,不禁綻起一個大大的笑容。對相機笑得燦爛,自拍紀錄這次流落市郊的小冒險,再用十五分鐘風捲殘雲幹掉那個麥樂雞餐,趕上地鐵的尾班車,坐二十多個站回到旅舍,好險。
秋天的晚上,大樹下,馬路邊,兩個才不顧什麼無聊儀態的女子。深夜的軒尼詩道,人與車來了又往。摺枱上滿滿都是吃的,生菜包、炒通菜、炒蜆,還有兩杯椰汁冰。炒蜆的殼被醬汁黏在一起,用筷子打不開,索性用手。一隻手也不方便,反正都弄髒了,便用兩手打開蜆殼,直接送到嘴邊,痛快。
橘紅的醬汁微辣,伸手從香葉堆中挑出一隻蜆,摸得到蜆殼的紋理。指尖傳來香葉的溫熱,好暖。肚子飽了,心上也滿滿的,大概這便是食物的魔力。
最後獨力K.O.了一碟炒蜆,捧著肚子回家,第二天連早餐都沒吃。
工作時光顧最多是茶餐廳,點菜以快為主,每次吃飯都極度非常十分趕。剛跑突發時,最常點的是炒飯,端上來便抓起湯匙一個勁兒不停舀不停舀,連用筷子夾起再放進口裏或者吐骨頭的功夫都省下,隨便嚼幾下便吞,喝水似地。後來愈吃愈快,雖然仍是全桌最慢的一個(其他大叔行家們可是你才吃了三份一他們已開始剔牙)。
非常不喜歡。太趕,別說細嚐好吃不好吃,連自己在吃什麼也開始搞不清楚。蒸肉餅咖哩雞豬扒午餐肉排骨雞柳,對我來說都沒太大分別,只是蒸肉餅形狀咖哩雞形狀豬扒形狀午餐形狀味排骨形狀雞柳形狀的一些固體,胡亂往口裏塞,填飽胃袋。像小說中在山間叢林吃壓縮餅乾維生的探險家。當然,要是真讓我去山間叢林探險,每餐吃壓縮餅乾倒也甘之如飴,嘿。
老師說,城市人失去了跟食物的連繫。看得見豬扒、午餐肉,看不見豬的樣子;見到米飯,但想像不到稻田的模樣。那天吃完炒蜆,用濕紙巾抹了手,回家又洗了手,指尖卻還有淡淡的醬汁味道。沒用餐具,用手重新觸摸食物的質感,很有趣。下次可以挑戰用手抓米飯吃的印度菜,誰有興趣?
一直覺得食物是傳遞情感最原始的方法,所以喜歡吃家裏的菜。明明常吵著要去流浪,但廚房的家常於我卻有種奇異的吸引。也許是半夜赤腳走到廚房,打亮燈,叮一杯熱鮮奶寧神;也許是冬日周末的午後,倒一杯暖水,在沙發生了根看書,焗爐裏曲奇/麵包布丁/蛋糕的焙烘香氣漫延一室;就算獨個兒在家,給自己做一頓炒飯加甜品,也自有一種浪漫。
願常與所愛的人們同吃。
對吃沒研究,但媽媽的菜總是覺得最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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